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
東德人民議會的常設機關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德語:Staatsrat)是東德在1960年至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期間,代表國家元首的中央集體領導機關,也是人民議會的常設機關。
東德政府機構 | |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 | |
Staatsrat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50年 |
解散時間 | 1990年10月3日 |
機構類型 | collective head of state[*] |
機構駐地 | 東德東柏林 |
機構首長 | 國務委員會主席[*]: |
影像資料 | |
起源
東德成立初期採用的《憲法》採用了威瑪共和國之前的民主主義架構,由威廉·皮克擔任總統。在統一社會黨完全控制東德政府後,政府機構趨向蘇聯架構,威廉·皮克在1960年9月7日去世後,國家元首職位空缺。憲法遂在1960年9月12日修正,建立了替代總統職位的國務委員會。
選舉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由人民議會選舉,任期4年,後期被改為5年。
職能
國務委員會職能包括:
- 組織人民議會選舉
- 任命國防委員會成員
- 發佈特赦及大赦
- 批准國際協定
- 委派外交任命
- 頒發獎勵及稱號
- 資助多子女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