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售劇本
待售劇本(spec script,speculative screenplay)是指非因受到委託由而由作者自行撰寫的劇本。待售劇本通常是由希望劇本能被製作人、製片公司或製片廠納入考量或買下的編劇所撰寫。
曾獲得奧斯卡金像獎的待售劇本包括:《末路狂花》(卡莉·克里撰寫,由美高梅在1990年以50萬美元買下)、《驕陽似我》(麥·迪文和賓·艾佛力撰寫,由米拉麥克斯影業在1994年以67.5萬美元買下),以及《美麗有罪》(艾倫·鮑爾撰寫,由夢工場在1998年以25萬美元買下)。[1]
歷史
1933年,普萊斯頓·斯特奇斯售出了據信是荷里活歷史上第一份的待售劇本。霍士以17,500美元加上後期收益買下《權利與榮耀》(The Power and the Glory)的劇本。該片在商業票房上表現極差。[1]然而,《權利與榮耀》在2014年獲得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列入影片登記表中。
在早期,待售劇本在電影業界中並未受到如今日般的普遍認可。恩斯特·萊赫曼提到了《奪魄驚魂》的原始劇本是如何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成為一段不尋常的經歷:
“ | 不論你相信與否,在當年原創劇本並不像今日受到歡迎。在當時原創劇本「十分」不受重視⋯⋯片場、發行商希望讓其他人來認可作品具有發行的價值⋯⋯在當時,如果你參加一場荷里活人士的聚會,有人會問『恩斯特,你最近在寫些什麼?』而你回答『我在撰寫原創劇本。』他們的反應會是『喔。』⋯⋯就像是他們有點難為情般⋯⋯如果你在撰寫一部完全都由你自行創造的劇本,他們會偷偷想『他現在不行了,在寫什麼原創劇本。』這完全是這個城市在當時的氣氛。[2] | ” |
1960年代後期,在一場片商的爭奪戰中,威廉·戈德曼以40萬美元將他的《神鎗手與智多星》劇本賣給了華納兄弟。該劇本最後贏得了奧斯卡最佳原創劇本獎。這個事件讓更多編劇開始撰寫待售劇本。[1]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Heidenry, Margaret. When The Spec Script Was King. Vanity Fair. 2013-03 [2016-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7).
- ^ Brady, John. The Craft of the Screenwriter. 1981: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