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華民國政府
廣州中華民國政府於1921年4月2日在廣州成立,其前身為護法軍政府。
中華民國 廣州中華民國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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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1922年 | |||||||||||
首都 | 廣州 | ||||||||||
常用語言 | 漢語 | ||||||||||
政府 | 總統制 | ||||||||||
非常大總統 | |||||||||||
• 1921-1923 | 孫文 | ||||||||||
立法機構 | 國會非常會議(非常國會、護法國會) | ||||||||||
歷史 | |||||||||||
• 護法運動 | 1917年7月17日 | ||||||||||
• 建立 | 1921年4月2日 | ||||||||||
• 六一六事變 | 1922年6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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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春,孫文在廣州再次舉起護法的旗幟。廣州軍政府第一次採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來源請求],反對以及不承認北京的北洋政府法統。
歷史
二次護法
孫中山自1918年5月21日離開廣州後,於1920年7月,策動徐紹楨率兵攻打桂系盤踞的廣州,掀起討桂序幕。後由許崇智出任前線總指揮,於8月22日攻克惠州。10月22日,粵軍向廣州發起總攻,28日光復廣州。孫於11月28日返回廣州,重組護法軍政府。1921年1月12日,非常國會在廣州復會。4月2日,非常國會開會,宣佈取消護法軍政府,聲稱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4月7日通過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於5月5日在廣州就職。「第二次護法」開始。
孫中山當選後向國內外分別發表聲明,並寫公開信給北洋政府大總統徐世昌勸他自動離職。同時發表他的新政府中央人事名單:
- 外交部長伍廷芳
- 次長伍朝樞
- 財政部長唐紹儀
- 次長廖仲愷
- 陸軍部長陳炯明
- 內政部長陳炯明兼
- 海軍部長湯廷光
- 參謀部長李烈鈞
- 秘書長馬君武
- 總參議兼文官長胡漢民
- 總統府參軍長徐紹楨
- 政治部長胡漢民兼
- 廣東省長陳炯明兼
孫陳矛盾
孫中山就職後主力北伐統一中國。但孫中山的北伐主張,遭到藉由粵軍發展在廣東坐大的陳炯明反對。陳炯明主張聯省自治—由湖南軍閥譚延闓提出並獲得浙江軍閥盧永祥、滇系唐繼堯、桂系陸榮廷、奉系張作霖、四川軍閥、胡適、梁啟超、蔡元培、章炳麟、張東蓀、丁世嶧、潘力山響應的聯邦制。陳炯明提倡「暫緩軍事」,實行聯省自治確保地盤,「先立省憲」,建設廣東,但孫中山認為「聯省自治」是承認北洋政府國體的統治現狀,實質仍是變相軍閥割據。孫中山實施武力統一全國之策,最終與陳炯明發生衝突。
1922年4月,吳佩孚暗地裏派人去廣東,與陳炯明聯繫,要陳炯明武力反對孫中山北伐。5月,吳佩孚秘密與陳炯明密約,吳佩孚在北方驅逐徐世昌,陳炯明在南方推翻孫中山。步驟是:第一步藉昏懦的黎元洪復位,利用廢督裁兵打擊曹錕和各省軍閥,假使失敗也是黎元洪受害,再讓國會急選吳佩孚、陳炯明為正副總統,時機未熟之時先舉文人伍廷芳、蔡元培為正副總統,暫時過渡。北方軍閥根據曹錕、吳佩孚的旨意,紛紛發表通電,要求北南兩總統同時退位。舊國會參眾兩院議員203人於1922年5月31日發表宣言宣佈即日行使國會職權,取消南北兩政府,另組合法政府。
第一次直奉戰爭結束之後,形勢日益險惡,1922年6月3日,葉舉宣佈廣州戒嚴。吳佩孚與陳炯明以黎元洪上台復職為由,表示護法目的已達到,要求孫中山應與徐世昌同時下野。蔡元培、胡適、高一涵等兩百多位支持聯省自治的各界名流,聯名致電孫中山和廣州非常國會,呼籲孫中山實踐諾言。與此同時,吳佩孚也分別電請孫中山、伍廷芳、李烈鈞等北上共謀國是,營造「全國統一」的氣氛。但孫後來澄清從沒有與徐世昌同時下野的約定。
“ | 與徐同時下野之約言,不知其從何而來。吾在民國元年,曾有與宣統同時退位之語,而今日與徐同時下野之說則無有;其或造謠生事者,根據於與宣統同時退位之語而來,不過假此以熒惑世人耳目耳。如吾果有與徐世昌同時下野之語在前,是無異承認其為合法、承認其為正式總統,安能為之?吾之就總統職者,乃知名器之不可假借、職權之不可虛懸,正名定位,不使是非混淆,以亂天下人之耳目。名分既定,則吾自無與徐同時下野之理。[1] | ” |
事實上,最早提出南北總統同時下野的是孫傳芳於1922年5月28日給廣州護法政府的通電。[2]
陳炯明於1922年6月13日跨出最後的一步,召集葉舉等人在石龍秘密召集會議,討論叛亂軍事部署。6月15日深夜,粵軍高級將領召開會議,決定發動軍事行動逐孫下台。同日,葉舉在白雲山調動部隊,作好炮擊觀音山總統府和粵秀樓的準備。6月16日粵軍事先打電話通知後發生炮擊觀音山總統府事件。孫中山在蔣中正、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至8月初離粵退居到盧永祥勢力範圍的上海。廣州中華民國政府瓦解。第二次護法宣告失敗。
後續
1923年1月19日,孫中山交由胡漢民、李烈鈞、魏邦平、許崇智、鄒魯全權攝行大總統職權。2月21日,孫中山再抵廣州;3月2日,設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任陸海軍大元帥,不再自稱大總統。
參考文獻
- ^ 《俄國皇后號郵船談話》,1922年8月13日
- ^ 劉京一. 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评军阀子孙企图制造大翻案. 黃花崗雜誌第3期. [2021-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