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員之役

1634年戰役・荷蘭人奠定荷屬福爾摩沙政權穩定的關鍵一戰

大員之役(Tāi-oân battle;劉香進攻大員之役),為發生在明朝海商、佛朗機西班牙葡萄牙)買辦代表劉香荷蘭東印度公司之間的一場戰役。此戰發生於於1634年4月8日,主要戰場在今台灣台南市大員,以及熱蘭遮城一帶。這場戰役被視為是荷蘭人奠定荷屬福爾摩沙政權穩定的關鍵一戰。

發生經過

起因崇禎明荷海戰

劉香為佛朗機西班牙葡萄牙)買辦代表,鄭芝龍為明朝荷蘭買辦代表,兩人素有不和;而劉香及鄭芝龍則為亦商人亦海盜。1629年,劉香因拒絕投降明朝,遂與昔日結義兄弟鄭芝龍決裂。1633年7月27日-10月22日,劉香與李國助荷蘭東印度公司聯手攻打明朝,但被鄭芝龍金門料羅灣擊敗(崇禎明荷海戰)。

與荷蘭東印度公司決裂

崇禎明荷海戰之後,劉香和荷蘭人心生間隙。遂率領600海盜攻擊熱蘭遮城,不料受到抵抗無功而返。此戰在歷史上被稱作「大員之役」、或「劉香進攻大員之役」。[1]

後續戰役

1635年5月23日,劉香和鄭芝龍(受到明朝政府支持)兩大武裝海商集團於廣東附近海面爆發海戰。劉香與芝龍的弟弟鄭芝虎在海上發生纏鬥,劉香見大勢已去,遂點燃艦上的火藥與鄭芝虎同歸於盡,為自1625年在台灣結義的十八芝譜上休止符。[1]

影響

之後臺灣荷蘭統治時期發生麻豆社之役、及聖誕節之役等戰役,鳳山一帶的平埔族也紛紛與荷蘭人簽定和約,接受荷蘭人的統治。此後,荷蘭人陸續引進中國移民來開墾,以鞏固自己在台灣的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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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 1.0 1.1 張溪南. 《明鄭王朝在臺南》.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3月: 44-46頁. ISBN 978-986-03-5209-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