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 (縣級市)

历史行政区

商丘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地級商丘市目前已經不存在的一個縣級市,存在於1948年1949年1950年1997年,在此期間一直是商丘專區商丘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1985年底人口19.9萬人。1997年商丘地區撤地設市,縣級商丘市被撤銷,現屬梁園區[1]

下文中「商丘市」若無特殊說明,均指縣級商丘市。

行政沿革

原為朱集鎮,1948年置商丘市,轄商丘縣城關和朱集鎮。1949年撤商丘市,另在朱集鎮建朱集市。1950年復建商丘市。1951年朱集市與商丘市合併,稱商丘市,駐朱集鎮。1958年12月商丘專區併入開封專區,商丘市屬開封專區。1960年商丘市與商丘縣合併,仍稱商丘市。1961年10月5日商丘縣復置,商丘縣與商丘市屬開封專區。1961年12月商丘專區復置,商丘市屬商丘地區。1968年商丘專區改為商丘地區。1997年隨商丘地區一同撤銷。[2]

行政區劃

1985年,商丘市城區下轄向陽區、八八區、東風區三個區,郊區設周莊鄉、黑劉莊鄉、袁莊鄉和葉莊鄉四個鄉。


參考文獻

  1. ^ 鄭州威馳外資企業服務中心. 国函〔1997〕4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商丘地区设立地级商丘市的批复》-政策法规-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 www.waizi.org.cn. [2018-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08). 
  2. ^ 商丘市, 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 商丘市志.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