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妓

附屬於軍隊的妓女

軍妓(英語:Military brothels),古代中國即營妓,是附屬於軍隊妓女。她們當中如果不是「自願」,如「非自願」即是性奴隸一種,後者可引致戰爭罪行爭議。

歷史

中國的軍妓歷史始於漢朝。「一曰,古未有妓,至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漢武外史》。

「國際認證」軍事性奴事件涉及多個強國。在西方,有納粹德國(含國防軍黨衛軍)的軍妓法國北非等殖民地設置的「軍妓營法語Bordel militaire de campagne」及蘇聯紅軍於他國之罪行。而在東方則有日軍的「慰安婦」、駐日盟軍的「小潘潘」(Pan pan girls)、南韓的「特別慰安所」、朴正熙時期的「基地村英語Kijichon」與越戰韓軍之白虎師的惡形惡狀、越南共和國的美軍慰安婦[1]英屬印度的軍妓制度、印度克什米爾地區的性工作者軍團、敘利亞內戰中的「性聖戰」[2]以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歡樂組[3]。這些性奴隸的戰爭罪行,起因都在於軍政首長對希望以「軍妓控制軍紀」。二戰時,日軍希望藉此防止官兵於佔領區對居民進行性犯罪而引起反日情緒、也相信這樣有助防止性病造成的戰鬥力下降問題、以及防諜的必要性,因此設立慰安所。德軍更於部分戰區、部隊長更強制所屬官兵按期前往軍妓院(camp brothels),以滿足軍人的性需求,同樣有利減少軍人姦淫民女,會性病傳播的原因。

這些軍事性奴之所以為國際所認證,就在於有官方記錄、甚至編列預算,官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賣淫組織,司法機關或民間無法介入保護,這表示是有組織性的國家級暴力。

2007年4月,美聯社查訪日本史料,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曾經默許日本設置軍妓院(類似慰安所)、強徵婦女作為軍妓(類似慰安婦)供駐日美軍發洩性慾。1945年8月18日,日本代表在菲律賓商談投降條件之後,日本政府下令茨城縣警察配合設立軍妓院,作為美軍的娛樂。他們把單身警員宿舍改裝,找來了20名婦女作為軍妓。1945年9月20日,日本第一間軍妓院開始營業。日本史料提及軍妓人數最多時達到七萬人,但未提及其中是否包含外國婦女。日本史料宣稱,軍妓起初拒絕接待「敵人」,但是後來「能平和接受現實」。其中一間軍妓院有上百名軍妓,每個軍妓平均每天要接客15到60次,每次收費約15日圓,等於當時半包香煙的售價。1946年3月,美軍統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聽取軍中牧師的建議,下令關閉所有軍妓院;一方面是出於道德考量,一方面是因為當時有超過兩成五的美軍感染性病

參見

參考

相關

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