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拓荒特別貢獻/Jarodalien/第二次

提名劉嘉獲得法律類特別貢獻

提名劉嘉討論頁+·貢獻(最早編輯次數·註冊日期·所創條目:自薦。在下建立或完善了不少法律類相關的條目,如補齊所有美國憲法條目等,目前自己統計法律類共貢獻10個特色條目,10個優良條目和37個新條目推薦,同時還有一個正在參加特色條目評選,兩個正在參加優良條目候選,一個正在參加新條目推薦評選。—劉嘉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7:52 (UTC)[回覆]

被提名人意見:(選填項目,接受或謝絕,並簽名)。
預提名期(最長三個星期)︰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25日。
投票期︰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20日。

支持

  1. (+)支持--CHEM.is.TRY 2013年11月4日 (一) 10:09 (UTC)[回覆]
  2. (+)支持,從條目中獲益良多。鼓勵和支持所有勤勞成熟的維基人。 另:維基獎勵維基條目評選目的不同。一個以鼓勵激勵編者為主,一個以條目質量為主。如要扯皮,應直接去條目評選區。--白開水 開箱維修 抄錶   囧rz... 2013年11月5日 (二) 09:42 (UTC)[回覆]
  3. (+)支持,FA貢獻無人能敵。--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02:29 (UTC)[回覆]
  4. (+)支持,持久的貢獻。但也希望所有的意見能得到表達。疑問:這算不算新設立一個獎?我覺得現在的獎勵分得太粗。--鏡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1:20 (UTC)[回覆]
  5. (+)支持,維基更需要熱衷於條目貢獻的編者,支持老劉邁向新的領域。--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0日 (日) 00:24 (UTC)[回覆]
  6. (+)支持某生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02:00 (UTC)[回覆]
  7. (+)支持,劉嘉對於中文維基的貢獻有目共睹,中文維基的條目質量提升缺劉嘉不可。所以我堅定的支持劉嘉!PS:看到某個人拿自己自由民主法制的國家說事兒,我吐了,中文維基不需要這種狹隘的人,借用你們國家著名的相聲瓦舍馮翊剛宋少卿相聲中的一句台詞,人家的國家是真正的國家,你們的國家是......Fayhoo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13:28 (UTC)[回覆]
  8. (+)支持,很好,無異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14:13 (UTC)[回覆]
  9. (+)支持,能夠編寫這麼多條目已經很不容易了,對於編寫者來說是一個不斷學習提升自我的過程;此外,這些條目創作的意義很大,可以激發更多的人學習法律知識,所以大力支持下劉嘉大哥了。Vickyzw留言)
  10. 個人作風及實際貢獻不應混淆,事實上Jarodalien在法律條目方面做出的努力是有目共睹、毫無疑問的。倘若榮譽及獎項能夠激勵編者作出更多、更細緻、更高水平的條目,我願意把所有的讚譽都贈予他。這總比面對一個粗製濫造、充滿負能量的編輯氛圍要強。--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3年11月14日 (四) 01:55 (UTC)[回覆]
  11. (+)支持,希望能持續編寫法治/法律相關條目。--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4日 (四) 06:17 (UTC)[回覆]
  12. (+)支持,當之無愧,有關貢獻誠乃廣大中文維基讀者之福,希望能夠繼續編寫!--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14日 (四) 14:49 (UTC)[回覆]
  13. (+)支持-- ZLC. Talk 2013年11月16日 (六) 07:46 (UTC)[回覆]
  1. (+)支持,編寫的內容的確非常有價值。--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25日 (一) 14:56 (UTC)[回覆]
  2. (+)支持,非人人有這耐性去創立這麼多重要又深澀的法律條目。--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16:33 (UTC)[回覆]
  3. (+)支持,很少看到對自己和對別人的條目要求都這麼高的用戶,以一支持票表達驚嘆。--Howard61313留言2013年12月9日 (一) 09:36 (UTC)[回覆]
  4. (+)支持--Lanwi1(留言) 2013年12月9日 (一) 15:48 (UTC)[回覆]
  5. (+)支持--無庸置疑,非你莫屬。--Jamiewikitw留言2013年12月24日 (二) 19:04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反對

  1. (-)反對,雖然創建十數條美國憲法及相關歷史相關的條目,個人認為未在單從法律方面達至拓荒的層次,不予支持請見諒。-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11月10日 (日) 17:14 (UTC)[回覆]
    直抒已見沒什麼需要見諒的。單據數量,或許五十來條算不上非常高,不過個人追求的是質量,認為10個高質量的條目,效果遠勝1000個充數的DYK。並且綜合考慮法律類條目之前的情況,在下認為可以提名拓荒。謝謝。--劉嘉留言2013年11月11日 (一) 01:27 (UTC)[回覆]
    今天用toolserver工具再次查閱閣下的貢獻後,決定收回反對票。-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11月11日 (一) 12:17 (UTC)[回覆]
    可能有一些是擴充他人建立的條目,所以不容易看出來吧。--劉嘉留言2013年11月11日 (一) 12:26 (UTC)[回覆]
  2. 記得不久前剛剛獲得一個拓荒特別貢獻。希望再等一些時日。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11月11日 (一) 11:04 (UTC)[回覆]
  3. 應該屬於重複。如果明文規定可以重複申請,或者把拓荒獎分開,我無異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0日 (三) 02:08 (UTC)[回覆]
  1. (-)反對:意見同上。--Kuailong 2013年12月11日 (三) 20:47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中立

  1. 暫時老老實實投個中立票,老劉的貢獻毋庸置疑,但在一個關於政法條目的做法上在下無法認同,故投中立票,當然在下還是希望劉嘉能給在下滿意的答覆,讓這個不愉快的事情就此過去。--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13:10 (UTC)[回覆]
  2. 暫時中立,因為未知一人可否拿兩個拓荒特別貢獻獎。。。--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1月8日 (五) 09:48 (UTC)[回覆]
  3. 毫無疑問建立了不少好條目,操控傀儡卻成為難以彌補的污點。--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11日 (一) 02:11 (UTC)[回覆]
(:)回應:維基裡面現在傀儡泛濫,那不是某個人的問題,劉嘉那次傀儡事件應該是真人傀儡,相對而言惡劣程度不是很嚴重,相反例如以前的「來源不符的人」,「谷詩詩」等等一望而知甚至囂張跋扈地自我宣告我是傀儡我怕誰,還惡意污衊他人侵權,擾亂評選,破壞條目等等諸多惡劣行為的傀儡卻也沒有得到任何懲罰,所以現在維基的問題其實是方針的問題。--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1日 (一) 06:38 (UTC)[回覆]
(:)回應:守望者愛孟,濫用傀儡的問題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弱點之一。是不是?--Lanwi1(留言) 2013年11月11日 (一) 06:50 (UTC)[回覆]
之前在那個討論我已經說過了,如果谷詩詩那樣囂張跋扈的傀儡得到縱容姑息,一定會有更多的傀儡泛濫,那個傀儡都喊出:「我是傀儡又怎麼樣」,這麼囂張的傀儡都沒受到處理那自然其他人可以放心大膽地使用傀儡了。另,同意子房的意見,這裡也不是討論這個的場所,光熱維如有興趣我們可以互相留言交流。—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2日 (二) 10:49 (UTC)[回覆]
(:)回應,請注意劉嘉使用真人傀儡並不影響他獲得除管理權限外,任何的授權或嘉許。-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11月11日 (一) 13:51 (UTC)[回覆]
  1. 法律類條目的貢獻無庸置疑,但「(已獲)拓荒獎」、「(正票選)法律類特別貢獻」是否有重疊的問題?在下認為獎勵的面向似沒重疊,也不少用戶投票支持;但兩方的理由,都有道理。這一點可能要請 具德望被信服 的資深用戶來提供意見。因此在下先投中立票。Wetrace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03:22 (UTC)[回覆]
    拓荒獎是個獎,而法律類特別貢獻是轄下的一個分類,因此是重覆提名,重覆獲獎,故可否獲獎這個問題存疑。--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2月15日 (日) 12:59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意見

如果一定要細分,在下建立或完善的條目有不少是美國的政治和法律類,但問題在於:這些條目中有許多既可以算法律,也可以算政治,還可以算歷史。單以特色和優良條目來說:費城會議總統參議員被殺,總統眾議員挨槍子這類事件就既涉及政治,又與法律、歷史結合緊密,美國訴黃金德華盛頓訴德克薩斯州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美國訴進步等案件在當時是法律案件,但都對美國憲政史產生了深遠影響,權利法案美國憲法第三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五條修正案這樣的文獻又何曾不是政治法律歷史緊密結合,聯合國安理會第82號決議說成政治和歷史類相信都不會有什麼異議。這些條目中的界限並不像罷免選舉議員選舉聯邦預算國家領導人列表黨派領導人列表那麼明顯。所以我個人認為把這些合併說政法類,應該是合理的,不過既然上面有這樣的爭議,我就改為法律類吧,希望後面不用再改來改去了。--劉嘉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7:52 (UTC)[回覆]

已有拓荒特別貢獻,能再拿嗎?--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1月5日 (二) 09:31 (UTC)[回覆]
好像沒有限制說一個維基人只能「拓」一個荒。--劉嘉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1:46 (UTC)[回覆]
雖無此限制,不過當初設立此獎時,確無預計會有用戶再度申請。閣下下次可考慮維基內容專家,以至大師獎,而毋須逐個領域申請。--J.Wong 2013年11月6日 (三) 07:48 (UTC)[回覆]
這個「無預計」應該不意味着「不允許」吧,而且我「大膽預測」這個「無預計」的原因是沒有想到會有人「拓」多個「荒」,所以我覺得這樣很好啊,可以「鼓勵」有能力者「找」荒來「拓」。--劉嘉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8:08 (UTC)[回覆]
在下也贊成「法律類」、「政治類」區分切割。Wetrace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03: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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