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春卷柯南/存檔/卷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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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幾期的翻譯! 耶葉爺♥VC XC 2014年7月31日 (四) 13:51 (UTC) |
Re: Liangent-bot與新條目推薦的問題
回復通告
已修正「為」,另外修飾了語句,請閣下複查--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5日 (二) 14:04 (UTC)
- 在下以後會注意。但是,Q君和在下根本不是什麼「盟友」關係,我們之間一句私聊都沒有。只是從某天開始一個人一直給我送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6日 (三) 11:22 (UTC)
將改,稍安勿躁,特此通知。--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7日 (四) 15: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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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失靈,抱歉打擾了。--紀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8日 (五) 12:57 (UTC)
回復:優良條目評選
感謝春卷君邀請,鄙人還有兩三日方能回家參與評選。在外未曾及時回應,請海涵。—Kou Dou 2014年8月20日 (三) 09:59 (UTC)
- 儘管未能及時趕上投票,仍細讀了蒙蘇農多條目。以下是鄙人的一點愚見,僅供參考。「生平」章節:
1975年,他再度離開柬埔寨,以避開赤柬的統治;在此期間,他一直待在法國,直至1993年。當年他回到柬埔寨,申領廣播牌照,並創立一家電台,命名為蜂巢電台。
- 竊以為此段短句過多,恐影響讀者理解。可整合如下:
為避開赤柬的統治,他於1975年再度離開柬埔寨,並且1993年之前都一直待在法國。之後他回國申領廣播牌照、創立了一家電台,命名為蜂巢電台。
- 「2012年被捕」章節:「給政府打了一巴」。這裡是「一巴掌」的筆誤,抑或另有原因?「蘇農多在上訴法庭宣判後一日(3月15日)出獄。出獄後,蘇農多宣稱自己打算為自己洗脫其他罪名」,不妨合併為「蘇農多在上訴法庭宣判後一日(3月15日)出獄,之後其宣稱打算為自己洗脫其他罪名」以理清贅述(兩個「出獄」,兩個「自己」);
- 「2014年示威」章節:「至少有9名示威者因而受傷」,改成「其間至少有9名示威者受傷」是否更為通順?
- 見笑了。—Kou Dou 2014年8月24日 (日) 13:03 (UTC)
RE:幾點意見
推薦條目那裡的事不要緊吧,所謂真理愈辯愈明,如果兩個明理之人一同討論、辯駁,縱使雙方可能因此不和,這些辯駁可能對大局有益;如果本人在討論中也因太趕急而用詞不當,產生誤會,那本人實在抱歉。D君與本人的爭議方面,本人相信是非自有公論,且為了遵守和平倡議,實在不慾與之糾纏,且近日的爭議是源於本人指出他的條目有段落沒有來源,並非基於本人的條目。
用戶頁宣稱方面,本人認為閣下所言有一定道理,已改。
中國-新加坡關係方面,本人實為孤陋寡聞,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感謝閣下指出並更正評級,也歡迎閣下加入WP:國際關係專題。
祝 編安--Carrotkit ~ 簽署維基和平約章,不介入內部紛爭 2014年8月28日 (四) 09:01 (UTC)
回復:用戶頁
非常感謝閣下指正。有關大慶市,鄙人列入僅作指代,如要細究,恐怕還有其它誕生於49年之後的城市存在時空錯亂現象……(恰好這段時間打算簡化足跡一欄,所以應該不算問題)。
至於香港旗幟,確實如您所言,原本就感覺{{HKG}}不甚妥當,然而具體是用什麼時期的旗幟,似乎每一面都代表了不同的意識形態。在下作為一個大陸人來講,恐怕還有理由選擇支持哪個「中國」;然而擅自選擇哪個「香港」,又未免有越俎代庖之嫌。早前鄙人移除了區旗上的五顆星後重新上載了一份SVG到Commons,打算僅使用洋紫荊來標記香港,不過後來管理員以out of scope為由將其刪除,故拖延至今。現在看來其實右邊這面旗最有可能準確代表鄙人的意思……祝編安。—Kou Dou 2014年8月28日 (四) 15:13 (UTC)
又一雙方關係之討論
本人想與您商討,若維基百科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關係/中國-香港關係,邏輯對不對。不僅僅是香港回歸之前與大陸確實有些來往/關係,其實也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領土香港的關係。例如,我們可以說:「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與該國的關係如何如何」。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站出來說話,不過會有人問:「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有關係麼?香港又不是國家。」答案是有,香港是中國領土,這就是關係。想請問春卷柯南君的高見。--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7:41 (UTC)
問題是雙方關係不能說是國際關係,不屬於維基百科:國際關係專題,等會兒又有人吐槽了。--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7:46 (UTC)
- 由於閣下沒有討論頁,因此請容許本人在此回覆。
- 誠如閣下所言,香港和新中國的關係不是國際關係。所以,如果寫了這篇條目,就不可以用{{infobox Bilateral relations}}了。
- 沒錯,香港和大陸關係越來越緊密(拜中共和梁振英所賜)。不過我認為這樣命名是有問題的:從文化方面,這很難說,因為香港文化可以說成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因為地理、政治原因),也可以說那不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因為彼此文化、其受到的外來影響和生活習慣的差別)。經濟方面我肯定大陸和香港是兩個獨立的經濟體: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區政府擁有財政自主權,不用向中央人民政府交稅,而香港特區也是獨立的經濟體,奉行資本主義制度,政府實行積極不干預的財政政策(傳統來說,近年好像有改變),也可以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簽訂經濟協議(不過一定要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問題就在地理政治:目前,不論是從廣義(這個概念不多講,可以日後再討論)還是從狹義(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中國」一詞,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按此,中國包含香港。我覺得自己不會跟自己發生關係,這個是常識。這就和〈馬來西亞-雪蘭莪關係〉一樣有硬傷。備註,我認為馬來西亞中央政府和雪蘭莪州政府的關係這個說得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係也說得通:雖然彼此是從屬關係,卻不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不存在自己和自己發生關係的邏輯問題。
- 雖然,在香港,我們有「中港貨車」這個說法,大概就是穿梭中國大陸和香港,進行貨運的貨車。不過,這並不能阻止其他人(特別是大陸人)把「中港關係」解讀為中國-香港關係,然後又罵甚麼政治不正確。要找個面面俱圓的條目名,我認為應該用〈中國大陸與香港關係〉,一來不存在自己和自己發生關係的邏輯問題,二來大陸地區、香港地區,雖然政體不同,不過在政治上應該是對等的。
- 如果發現什麼錯處,不妨直說,只要不用賣國賊,公然支持台獨這些蔑語詈詞罵我就可以了。--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9月2日 (二) 12:05 (UTC)
- 如果是中央政府與港府的關係,bilateral也說得通,因為根據谷歌搜索,該詞的含義是「having or relating to two sides; affecting both sides」以及「involving two parties, especially countries」,不管是前者或後者都說得通,因為後者只是「especially」。您認為我應該用您提到的信息框嗎?再說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來代表中國大陸真的適合嗎?雖然說英格蘭與聯合王國(英國)的旗幟相同,但是陸港的情況就不一樣了。另外,維基百科(以及外界)存在什麼中港矛盾、中港貿易,所以香港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一部分,與自己的一部分發生關係是有可能的,正如一個機構的某個職員也會跟該機構有些關係,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某些人對這種關係非常敏感。您在上面提到,「香港和大陸關係越來越緊密」,其實關係也有關係不好的意思(例如中港矛盾),您也許聽說什麼「斷絕關係」,不過即使已「斷絕」,也可以解說是斷絕後的關係。接着我想問:「中央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有差別嗎?顯然後者中立性欠缺,而條目應該沒必要將政府的所謂「稱號」寫進來吧?最後那句就放心吧,我懂維基百科指引。--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2:39 (UTC)
- 還有一點就是中國與聯合國關係,正說明以上邏輯正確,因為中國是聯合國的成員國。--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3:20 (UTC)
- 另外,香港在清朝戰敗後割讓給英國,香港就不再是中國的一部分,直到1997年才回歸中國政權統治,所以1997年以前英屬香港與中國的關係並不是錯的。--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9:51 (UTC)
請主持公道
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受波及條目,已提報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還望垂注,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1:00 (UTC)
- 家裡事多,過幾天回學校再與君詳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7日 (日) 01:50 (UTC)
關於Bugs
感謝您的反饋,此前carrotkit君已經通知到在下。原本以為只是複製成雙的錯誤,不想這次是替換了一個段落,給您帶來的不便還請諒解,Thanks--Tigerzeng(留言)若手機應用程序出錯了,請告訴我 2014年9月7日 (日) 13:39 (UTC)
邀請給予意見
您好!本人正在編寫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關係,希望該篇條目能成為本人的第一篇優良條目;有鑑於閣下曾參與編輯多篇外交類條目,現誠邀閣下不吝賜教,至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就該條目給予意見,謝謝!--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12日 (五) 13:20 (UTC)
您有一封新電子郵件
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 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06 (UTC)
已到您的Gmail發送一封電郵,請查收。--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3:26 (UTC)
通知
注意到閣下在WP:VIP的留言不見了,特此通知。--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17日 (三) 05:23 (UTC)
- 本人已恢復閣下之留言,並請閣下參見此處,了解事件。本人不欲干涉閣下與該人的糾紛,只是踫巧關注外交條目的命名問題;雖然本人對破壞者反感,但由於我是維基和平約章的發起人,實不方便輕率介入非簡單破壞的紛爭。實在抱歉,希望閣下明白,祝編安。--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17日 (三) 07:53 (UTC)
恭喜您完成第十二次動員令!
春卷柯南:
感謝您報名參與第十二次動員令!根據您的貢獻,您已經成功達到了完成是次動員令的的「最低要求」,因此已經成功完成是次動員令!恭喜!
根據動員令報名時您所申報的完成動員令次數,請在您的用戶頁修改以下模板的數字部份:
{{User 動員令|2}}
(您可以直接複製此行到您的用戶頁適當位置,並保存頁面)
您還可以獲得下列頭銜,請根據指示置於您的用戶頁:
- 「※軍師」頭銜:代表您為本次動員令的主持人兼完成動員令,請在您的用戶頁加入或修改以下模板:
{{User 軍師|n}}
,當中n代表您成為主持人的次數。
再次感謝您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希望下一次動員令您能繼續參與。如有任何查詢,請至動員令的討論頁。
Re:動員令的榮譽
沒有事前諮訊閣下意見是本人的不對。已還原所有相關部份。抱歉!-Choihei(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48 (UTC)
- 對不起!那只是修改簽名時間時不慎所出現的錯誤。順帶一提,如果聲稱完成數比實際完成數少的話是可以接受的,可是把參與數當成完成數的人也不少,所是反之則不然。-Choihei(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4: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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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關注爭議。 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21日 (日) 14:10 (UTC) |
中泰關係
其實我認為中泰關係已經十分明確的講出PRC與泰國的關係——我找不出另一個泰字頭國家。所以我建議將中國-泰國關係縮為中泰關係,不知你有何看法?--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4年9月25日 (四) 13:58 (UTC)
電影譯名
您好,打擾一下閣下。留意到閣下和6+近來不斷翻譯電影條目,本人亦有意跟風,翻譯電影條目en:If Only Everyone,但礙於不學無才,一時想不到恰當的中文譯名,不知閣下可否幫個忙?謝謝。--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30日 (二) 11:25 (UTC)
- 不好意思,自行找到了,抱歉打擾。--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30日 (二) 12:39 (UTC)
- 不要緊。譯名最終自行找到了,實在抱歉打擾。--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9月30日 (二) 17:32 (UTC)
請教關於越南國語字與喃字相互轉換的問題
您好,請問您知不知道有沒有專門用來轉換越南國語字與喃字的軟件?先謝謝您了。--Y814756748--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1:27 (UTC)
- (~)補充:我已經找到了一個[1],非常有用, 囧rz……打擾您了……。--Y814756748--留言 2014年10月4日 (六) 13:09 (UTC)
國家關係
我的資料有限,如果你有空的話,不知可不可以將中加關係、中意關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耳其關係補充?謝謝!--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4年10月13日 (一) 14:32 (UTC)
剛建立了新加坡之最條目,歡迎閣下參與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14日 (二) 03:11 (UTC)
贏利
夫子說得有道理,「贏利」的確比「盈利」更適合。謝謝!Banyangarden(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4:15 (UTC)
- @Banyangarden:春卷君是很聰明的,我一直很看好他。
量子糾纏
您好!物理學條目量子糾纏正在進行申優,敬請熱烈參予評論投票,謝謝!--老陳(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05:45 (UTC)
優良條目評選
你好!本人最近對大韓民國一文做了大幅度的提升並提名參與維基百科:優良條目評選,如果閣下有空,不知是否可以投票支持下?謝謝!螺釘(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13:16 (UTC)
你好!條目「長鬚鯨」被人提出特色條目重審,投票期即將結束。先生如有空,可否加以評審呢?謝謝!Banyangarden(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6:47 (UTC)
Re:優良條目評選、閣下的用戶頁
用戶頁的問題是我老哥弄的,但問題是有天然呆屬性的我竟然發現不到w
至於優良條目評選嘛,稍後應該會投的了,感謝你對維基的貢獻哦(我這個懶人現在連編寫條目都不想了w)--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11月2日 (日) 6:27 (UTC)
Re
已在QQ中留言,請閣下垂注,謝謝。--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 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11月10日 (一) 09:22 (UTC)
RE
很高興閣下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你說香港的車站重要也用了當年這個詞彙,兩鐵運營的合併使得大部分車站都能換乘,至於你說金鐘站之類例子就好比 馬鞍山站,一些大陸的用戶反而覺得重要性更高,以輻射範圍遠近和輻射人口討論有很多條目都不太好分辨(對的所以有人認為用平行好)故產生這麼大的矛盾,但是這又成為了絕對的消歧義了,在此我表達一下我現在的觀點那就是香港的南昌站能輻射到深圳乃至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但是輻射範圍不大,相信在深圳的一些人說這個車站也會加上是香港的,而江西的這點就不同了,大部分地方談到這裡最多會用江西省會的火車站來加以注釋,這是我的觀點我覺得現在維基火車站 地鐵站 消歧義問題很大,這也是維基第二次傷我的心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2 (UTC)
還有就是現在維基中文 連金華等一些車站都要和日本 朝鮮的 同等消歧義。還是那些地方的一些小站,總之我覺得平行消歧義就是一種妥協方案,如果某一方勢力較強就好比south station就會不平行消歧義了。另外這個條目的問題本來就是某人私自移動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4 (UTC)
- 所以存在很多問題啊,這個需要一個複雜的規定,維基這個地名優先希望以後有人能起草一個,畢竟大陸傳統漢人地區的縣大把大把都是歷史悠久的,閣下的家鄉香港能與之並排的我覺得只有九龍和新界了,至於要怎麼定這些規範太困哪了,各種觀點衝擊,哎所以說我對維基累了,希望閣下能繼續做下去。--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6:25 (UTC)
你好,本人推薦了條目「儒家」參與優良條目評選,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評審,給予指正?謝謝,新年進步!Banyangarden(留言) 2015年1月4日 (日) 15:12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端午節 (日本)現正進行優良條目評選,請前往發表意見,謝謝!--Ws227(留言) 2015年1月18日 (日) 13:22 (UTC)
您有新郵件!
此信息在2015年1月21日 (三) 10:21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回復了您的Gmail郵件。--HYH.124(留言 | 貢獻) 2015年1月21日 (三) 10:21 (UTC)
也在Lyliylytl的討論頁留言。--HYH.124(留言 | 貢獻) 2015年1月21日 (三) 11:10 (UTC)
回復通告
管委議員發表的言論,我已經為您提供了大意,希望能幫到您。--HYH.124(留言 | 貢獻) 2015年2月6日 (五) 14:00 (UTC)
- 額……從你在Clithering的討論頁複製的那段話、條目的Criticisms章節來看,你好像改寫/移除了很多內容……至於你請教的這句話,大意應該是這樣:容許他們進國會,往好里說,這是不合民主選舉制度的邏輯的,往壞處說,這簡直就是給不投他們一票的人民一記耳光。--HYH.124(留言 | 貢獻) 2015年2月6日 (五) 14:47 (UTC)
- 我怎麼都沒看到你的沙盒?如果你注意到的話,那篇NCMP條目是學生的作業,錯誤百出是可以理解的。新加坡的相關法律,包括憲法看來都沒有官方中文翻譯,非官方的(來自媒體、作者、專業人士等等)可能找得到。你要知道,新加坡實際上只有一個官方語言,其他三個都是濫竽充數、做做樣子罷了。--HYH.124(留言 | 貢獻) 2015年2月6日 (五) 15:43 (UTC)
誠邀閣下給予意見
您好!本人打算提交條目〈亞美尼亞文化〉至優良條目評選,誠邀閣下給予意見,祝編安!--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2015年2月13日 (五) 10:39 (UTC)
〈中朝關係〉條目
注意到閣下在〈中朝關係〉條目的編輯。其實「中朝關係」不就是香港、台灣地區的慣常用法嗎?我從未聽過別人說甚麼「中國-北韓關係」。--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09:12 (UTC)
- 感謝閣下的回覆,惟恕本人對這個轉換仍持有異議。閣下指出港人習慣以「北韓」稱呼平壤當局,這是不爭的事實:Google一下「北韓」(只搜尋香港網頁),會出現整整18頁的搜尋結果,但搜尋「朝鮮」則只有16頁的結果。因此,本人也同意「北韓」是港人慣常的說法。但如果使用同樣的測試方法,搜尋「"中朝關係"」,會出現6頁的搜尋結果;搜尋「"中國-北韓關係"」卻只有不足2頁的結果。這個測試很明顯地證明了「中朝關係」是港澳地區的慣常用法。
- 請原諒本人在大年初一為這丁點問題而打擾閣下,但是「中國-北韓關係」真是太奇怪了,我從未聽過別人這樣說——因此,謹請閣下重新考慮此轉換是否恰當。--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09:58 (UTC)
- 好吧,閣下說得也是,我放棄了。如果通篇條目均使用「北韓」,唯獨標題使用「中朝關係」,那真是有點奇怪,不過個人認為引言可以加上「又稱中朝關係」這樣的一句話。實在抱歉打擾閣下,祝新年進步。--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11:07 (UTC)
非選區議員條目的翻譯
您在電郵中提到您有意邀請本人看一看非選區議員條目的中文翻譯,本人方才看到您的條目草稿,請問對於閣下作品的意見,我是要在此處、閣下沙盒的討論頁提出,還是直接編輯閣下的沙盒?--HYH.124(留言) 2015年3月3日 (二) 12:31 (UTC)
- 第一,《新加坡憲法》/《新加坡共和國憲法》、《國會選舉法》等法律文獻應該加上書名號;另外關於「Act」的翻譯需統一,「Parliamentary Elections Act」您譯作《國會選舉法》(法),可是「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Amendment) Act 1984」卻譯作《1984年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法案)等等(亦可譯成「法令」)。
- 第二,「he or she」是現代英文裏爲了不要產生男尊的印象而存在,不過除非所提及的只能是女性,否則中文裏應該一律使用「他」,而非「他/她」;根據中國大陸出版《現代漢語詞典》,「『五四運動』以前『他』兼稱男性、女性以及一切事物。現代書面語裏,『他』一般只用來稱男性。但是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區分的必要時,『他』只是泛指,不分男性或女性」。
- 第三、「他們也可以參與各項議案的投票表決程序(以下除外):」這句話把賓語(應該是吧)顛倒了,因爲接下來所列出的是非選區議員不能參與的,而非他們能參與的,所以「以下除外」不應該在括號裏。
- 第四,文中的〈資格及職權〉一節提到《新加坡憲法》的「第39(1)(b)條」,子章節也提到「新加坡憲法第45條」,不過根據中文維基百科對於法律內容的做法,則應該是「第三十九條第一款b項」、「《新加坡憲法》第四十五條」。數字應該使用漢字而不是阿拉伯數字。
- 第五,參數6和7似乎是引用了2007年的修訂版,所以我在英文版的討論頁提出了;另外「不過,大選後當選非選區議員的人士最多只有三人,而非選區議席的數目則是3減來屆國會反對派議員的總人數」,我認爲「這是因爲」或者「因爲」等詞應該代替「而」,以便更突出句子前後的關聯。
- 第六,「因此,非選區議員人數就是9減當選反對派議員的數目」這應該是指「非選區議席數目」吧?
- 第六,
「不過,大選後當選非選區議員的人士最多只有三人」應當指明是1984年的大選(應該是吧),並提供該大選的內部鏈接;〈設立理據〉一節有個綠鏈沒有對應英文版條目,我建議可以鏈入1981年新加坡補選這個條目。 - 第七,「非選區議員擁有一般國會議員擁有的大部分權利」、「非選區議員的當選資格與民選議員相等」、「非選區議員和國會議員的職權大致相同」請使用正確的說法,最後一句肯定是錯的,因爲這等於意味着非選區議員不是國會議員,實在是自相矛盾。到底是「其他議員」、「民選議員」還是什麼?
- 第八,「獲委任為非選區議員的大選候選人可以拒絕受委」,他們應該是獲邀出任,而非獲「委任」吧?「委任」就是已經獲得當局任命。
- 第九,您可能要問負責編修及清理這個條目的User:Smuconlaw,他應該熟知新加坡法律,User:Jacklee也應該對新加坡政治和法律有一定的認識:
- 這一點,英文版條目的一群編者不知道有沒有考慮到,我是想問,從「在同一個集選區參選,而受邀出任非選區議員者不可多於2人」、「如果當局邀請一個集選區競選團隊接受一個非選區議席,那麼這個團隊就一定要在7天內決定當選非選區議員的人選」等句子判斷,如果同一個集選區的非執政黨(即非行動黨)競選團隊超過一組,那麼當局有沒有可能從同一個集選區邀請超過一個一個團隊接受非選區議席?若是如此,個別團隊決定NCMP的人選我知道最低是零,那麼最高是2人嗎?由此推斷,假設當局從同一個集選區邀請超過一個一個團隊接受非選區議席,那麼如果所有獲邀的非執政的團隊所派出的人選總數超過2人,又該如何呢?
- 這一點只是爲了讓條目更爲清晰,所以您可以自行潤色條目。
- 《國會選舉法令》(2011年修訂版)第五十二條第三B款規定:Where there is an equality of the percentage of the votes between any candidates and the number of such candidates who are eligible to be declared elected under this section exceeds the number of non-constituency Member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andidate or candidate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shall be as follows: (a)...(b)in any other case, or where the group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a) fails to notify the Returning Officer, the determination shall be made by lot in the presence of the Returning Officer in such manner and at such time as he may determine. 大意是:「如果任何候選人之間的得票率相同,而這類候選人在本條之下合乎宣佈當選的資格的人數超出合乎宣佈當選的非選區議員總人數,那麼決定候選人是否宣佈當選的方式將會是如下:(a)……(不是本觀點的重點,所以不予翻譯)(b)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或者當a項所提到的團隊未能通知選舉官,那麼將在選舉官在場的情況下,在選舉官決定的時間由抽籤決定其人選。」條目可以談到這個。
- 《國會選舉法令》同條的第二款規定:Subject to subsection (3A), the non-constituency Member or Member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under subsection (1) shall be determined from among the candidates of those political parties (other than the party or parties that will form the Government) 我是想說,條目中可以包含,非選區議員是在大選中落敗,而且其所屬政黨並未在當屆大選之後組成政府的候選人。您翻譯的句子「不過由於新加坡憲法和國會選舉法的條款規定在大選中表現最好的落敗候選人可以擁有新加坡國會議員的身份」也應該包含這個資訊。同樣地,條目中使用「反對派」、「反對黨」等詞語,除了應該統一其用詞之外,我是覺得最先應該解釋這類詞語的定義爲:在當屆大選中勝出的民選議員當中,組成政府的政黨並不是非選區議員的所屬政黨。
- 老實說,我個人覺得,人民行動黨就是以爲自己永遠會執政,才會有這個非選區議員的職位,所以所制定的法律存在很多漏洞,也就是爲什麼市鎮會的管理一直都由行動黨主導,到了工人黨掌管7個選區的市鎮會就出了那麼多意料不到的問題。
- 第十,關於個別詞句的譯法,我研究看看,然後再通過電郵答復您吧。--HYH.124(留言) 2015年3月7日 (六) 06:39 (UTC)
- 我何止寫十一個建議?只是我把一些建議合併成幾個要點。
- 第三點,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爲您在原句之尾加了個冒號(:),同時把「以下除外」放進括號中,使人不禁想,爲甚麼冒號之後不是他們能夠參與的「各項議案的投票表決程序」,反而是在括號裏的「以下除外」。如果是這樣的話,冒號在這裏就顯然用錯了。
- 第四點,我也並沒有堅持一定要使用漢字,但是要注意的是,《聯合早報》不是漢語專家,所使用的語言用詞也不一定是正確的。而且,如果真要使用阿拉伯數字的話,那麼維基百科所有的新加坡法律條目都應該統一使用,但是我看過閣下把「Article 15 of the Constitution of Singapore」譯作「《新加坡憲法》第十五條」。再來,維基百科漏洞百出,法律文獻是要用文獻全名,還是使用通稱呢?我國憲法的全稱是《新加坡共和國憲法》,而且Jarodalien君也堅持讓所有的美國憲法修正案條目都以「美利堅共和國憲法……」開頭,有維基人提出維基百科應統一使用「美國憲法」,可是他卻無視這個意見。據我所知,我們真的要不管common name這個常規嗎?中文維基百科的共識是,只要某個事物的通用名稱:一、並未違背維基百科的中立方針與精神(例如不能使用「中國、臺灣」等造成一邊一國或兩國論的現象);二、未與事實嚴重不符或顛倒是非(「台灣地區領導人」就是在顛倒是非);三、無歧義,而且不存在其他同名事物條目(北京大學條目不能命名「北大」;然而,有些時候,若常名無嚴重歧義,則可使用「條目名 (消歧義字句)」這樣的命名法),就可以在適當的時候使用通稱。如果維基百科存在美國、美國憲法條目,其他條目也應該統一;另外,既然貴港的憲制文件命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通稱香港基本法),爲甚麼有些條目不效仿,命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點擊這裏、通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呢?
- 關於題外話,沒有錯,「三角戰」會使沒有參與內閣的政黨在大選的時候支持票分薄(前提是,後來在大選後參與內閣的政黨必須參加那個「三角戰」,否則那個「三角戰」則會是沒有參與內閣的政黨的候選人和/或無黨籍候選人之間的選戰),但是凡事皆有可能,所以這些團隊的得票率怎不會居於全國前列呢?我不知道何謂「其他親政府政黨」,而且新加坡不是像中國大陸那樣有親中共的政黨,也不像臺灣那樣有支持獨立和反對獨立的黨派,不同政黨就是不同政黨,所以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爲非執政黨就叫「反對黨」,而這不代表它們真的「反對」執政黨。只是在新加坡,有些非人民行動黨的政黨會組成政黨聯盟,並希望在大選中聯合競選,或者非PAP的政黨跟政黨爲確保支持票不被稀薄而事先合作商量罷了。如果真要我說,新加坡的現狀可以分爲兩個派別:「親人民行動黨」和「親非人民行動黨」。
- 我並沒有理解錯,工人黨掌管的是2個單選區和一個由5個分區(electoral district)組成的集選區,所以一共是7個electoral district。--HYH.124(留言) 2015年3月8日 (日) 09:29 (UTC)
- 我何止寫十一個建議?只是我把一些建議合併成幾個要點。
- 舉手之勞,怎麼會添麻煩呢?「職權」一節的「民選國會議員」則應該是「民選議員」,應與其他內容統一。另外您不是不知道「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直譯過來就是「非選區國會議員」吧?再來就是譯名的部分,我不知道這應該算是不同地區的譯法差異,還是譯名需根據條目所述當地標準,不過在新加坡,「rally」譯作「群眾大會」,「MacDonald House」譯作「麥唐納大廈」,以此作爲您的參考;我也不知道「上台」(上臺)是不是香港慣用變體。文中仍有法律文獻未加入書名號,請留意。
- 第三點看到了,我覺得可以。另外,我只是想說,基本法的條目名稱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非您所說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以未與其他條目統一。
- 就像您說的,儘管不太可能發生的事,也可以假設發生的時候會怎麼樣,因爲法律就是要兼顧並假設所有會發生的事。你知道嗎?1959年,新加坡自治邦舉行第一場立法議會選舉(之前是立法局),人民行動黨是唯一在所有選區競逐的政黨,而且從那時起到現在都是新加坡的執政黨,而且每一屆選舉都會在每個選區競逐,所以不會有懸空,只會有不戰而勝;再來,1984年的國慶主題好像是「25 years of nation building」,說明新加坡從1959年就開始建國了。還有,新加坡的反對黨不會爲了「反對」而「反對」,不像其他國家或地區勢力大的反對派,無論有利與否,只要不是自己推出的政策就予以反對;再來,自認爲工人黨參政並不是爲了組成政府,我也覺得他們沒這個本事,所以指望行動黨下臺其實就是指望新加坡回到五、六十年代。有一點我想問,爲什麼香港的政黨都不用「黨」這個字?是爲了不要與國家的黨(即中共)相等嗎?「opposition」您要怎麼翻譯隨您,只是注意要全文統一就行。--HYH.124(留言) 2015年3月9日 (一) 09:11 (UTC)
- 舉手之勞,怎麼會添麻煩呢?「職權」一節的「民選國會議員」則應該是「民選議員」,應與其他內容統一。另外您不是不知道「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直譯過來就是「非選區國會議員」吧?再來就是譯名的部分,我不知道這應該算是不同地區的譯法差異,還是譯名需根據條目所述當地標準,不過在新加坡,「rally」譯作「群眾大會」,「MacDonald House」譯作「麥唐納大廈」,以此作爲您的參考;我也不知道「上台」(上臺)是不是香港慣用變體。文中仍有法律文獻未加入書名號,請留意。
授予夫子用戶頁星章
用戶頁星章 | ||
本人在此授予夫子「工部局」星章,方才在工部局的各樓層參觀,接待處也非常地完善,這些都歸功於身爲工部局總管的春卷柯南夫子!惟根據夫子的「標準」,建立這麼多用戶子頁面是在浪費維基資源,拖慢服務器,與夫子的觀點似乎自相矛盾。--HYH.124(留言) 2015年3月7日 (六) 08:07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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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在2015年3月14日 (六) 07:07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中國-印尼關係
其實我如此修改的目的,只是希望所有中國外交的條目以同一格式開頭。如你有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的模版裏,朝鮮以前的全部我都已經按此格式全部改掉了。而我是按幾位所常見的編輯者如Carrot大、Howard大等人而改的。僅此而已。--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6日 (一) 06:59 (UTC)
- 另外想問一下閣下,是否任何有關外交關係的所有頁面都是閣下的,不容挑戰?--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7日 (二) 15:07 (UTC)
- 先跟閣下道歉,我嚇了一跳,剛剛登入時發現自己的編輯被回退了13次,還以為是閣下做的,故使用如此語氣。後來才發現是Howard大做的,因此我已經以類似的語氣跟他也這麼說了(要保持公平)。對不起,我搞錯了。--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7日 (二) 16:48 (UTC)
外交模版太多紅鏈/綠鏈
除了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Template:中華民國外交兩個外交模版藍鏈和紅鏈比例還算合理以外,其他國家的外交模版都有太多的紅鏈和綠鏈。建議除此兩國外交模版外的國家與不算重要的國家的鏈結刪掉,節省字節,如同英文版一般。不知閣下想法如何?--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04 (UTC)
- 好的,但我想再諮詢一下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這個工程還挺龐大的。謝謝。--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6 (UTC)
- 另外我還想同時整理這些「國家列表」的次序,基本模仿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以英文字母排列,閣下想法如何?--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03:17 (UTC)
- 我已經問過幾位外交關係的編者了,他們都基本認同。那麼,我們可以一起開工了,合力改善這些模版吧!加油!--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14:19 (UTC)
- 另外我還想同時整理這些「國家列表」的次序,基本模仿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以英文字母排列,閣下想法如何?--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03:17 (UTC)
- 好的,但我想再諮詢一下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這個工程還挺龐大的。謝謝。--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6 (UTC)
Re:雙邊關係條目分類
其實是否可以同時加入[[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國雙邊關係]]的?(忽發奇想)這就可以避免那些中華民國支持者說三道四了。--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2:42 (UTC)
- @Owennson:(插嘴)我覺得如果條目提及了1912年前的中國、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另一國的外交,就可以同時加入上述三個分類。--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4月3日 (五) 12:46 (UTC)
- 那麼拆開為[[Category:中華民國(1912-1949)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華民國(1949-)雙邊關係]],如同中國外交一頁,應該可以了吧?--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4:28 (UTC)
- 其實我們已經有漢朝和羅馬的關係了,如果這樣的結果一開,我也並不感到意外……--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5:40 (UTC)
- 同樣地,我也不縮排了。我的提議你全數否決掉。我的看法是,要麼你過慮,要麼你也是狂熱分子。我已經不想再說了。--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4日 (六) 07:39 (UTC)
- 對不起,語氣重了點。其實我也很討厭狂熱分子,導致許多的紛爭。我已經有點累了,我這個星期會暫時轉到英文版,休息一下。再見。--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4日 (六) 11:48 (UTC)
- 那麼拆開為[[Category:中華民國(1912-1949)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華民國(1949-)雙邊關係]],如同中國外交一頁,應該可以了吧?--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4:28 (UTC)
打擾一下,我來求書
您好,請問閣下有沒有關於中蘇交惡過程的書籍?如有,請問可否掃瞄給本人?謝謝!--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4月5日 (日) 08:54 (UTC)
多個問題
我想問一下Portalbar和Portalbox有沒有何者優於何者的規定?因為有可能會加入作為國際關係專題。對了,這個有「中國外交專題」,應該會減少許多麻煩。--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6日 (一) 07:41 (UTC)
- 另外對於中國代表權問題,我建議「中X關係」與「中國-XX關係」是同一類型(與PRC有建交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XX關係」(與PRC沒有建交的國家)是一類型,「中華民國-XX關係」是再一類型。閣下認為是否可行?(再問:那與兩岸都沒有建交的國家,如不丹、岡比亞應該怎麼辦?)--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6日 (一) 07:46 (UTC)
- 順道說一下,如果閣下有留意的話,我本來打算將序言改成「中國-XX關係,是指歷史上的中國與XX、以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XX的雙邊外交關係」的開頭字樣,是來自此處的。--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09 (UTC)
誠邀大大補充外交條目
大大,我知道你為補充中國外交的資料而做了很多的努力,我很感謝。為了減少你找問題條目的麻煩,我在此做了一個簡單的列表,方便大大修改。
- 內容太短:中希關係、中國-愛爾蘭關係、中國-蘇丹關係、中國-尼日爾關係、中國-毛里裘斯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巴拉圭關係、中國-巴西關係、(以上多數頁面也沒有甚麼參考資料)、中國-西班牙關係、中荷關係、中泰關係、中國-巴勒斯坦關係、中蒙關係、中國-約旦關係、中國-柬埔寨關係
- 太少或沒有參考資料(少於10個):中國-秘魯關係、中美關係(比例不合理)、中國-埃及關係、中國-加拿大關係、中英關係、中俄關係、中國-波蘭關係、中德關係、中法關係、中國-巴布亞新畿內亞關係、中菲關係、中緬關係、中國-馬來西亞關係、中國-印度尼西亞關係、中國-印度關係、中國-汶萊關係、中孟關係、中國-阿富汗關係
- 採用點列式敍述:中法關係、中英關係、中德關係、中也關係、中國-巴基斯坦關係
- 文字過於冗長,沒有圖片:中國-阿爾巴尼亞關係、中澳關係、中國-新加坡關係、中韓關係
- 我自己開的:中國-馬爾代夫關係、中國-新西蘭關係、中保關係、中丹關係、中國-盧森堡關係、中挪關係、中葡關係、中國-阿根廷關係、中墨關係、中國-烏拉圭關係、中委關係、中國-阿爾及利亞關係、中國-伊拉克關係、中國-東帝汶關係、中玻關係
謝謝大大幫忙!--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19 (UTC)
- 另外個人正編排時間,準備一星期開設至少一個中國外交條目,根據過往經驗,平均一個條目約3000字元,預計半年內可將不屬非洲國家和非邦交國的頁面全部開完。至於非洲國家和非邦交國,可能沒有甚麼關注度,應該不會全部開完了。--owennson(請禮貌地發言,我的一小步,維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28 (UTC)
- (抱怨)氣死我了,居然被提刪!--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4月28日 (二) 11: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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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在2015年4月28日 (二) 13:25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Re:打擾一下
我當然非常歡迎閣下向我發送電郵,但我並不是經常查看電子郵箱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4月29日 (三) 15:00 (UTC)
邀請閣下去看看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Alexander_Misel.E7.9A.84.E6.84.8F.E8.A7.81--1=0,歡迎參與WP:模仿專題 2015年5月1日 (五) 00:27 (UTC)
您有新郵件!
此信息在2015年5月17日 (日) 15:12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如題,但我擔心會導致編輯歷史消失而尋求閣下的協助。--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5月22日 (五) 03:54 (UTC)
- 另外俄羅斯-越南關係是否亦可移動至俄越關係?但要覆蓋原來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5月23日 (六) 15:09 (UTC)
- @Owennson:今天我特別破例在這裏回覆。只要兩國國名首字都不和其他國家重複,就可以放心移動,一般都不會出現貢獻紀錄丟失的狀況(除非以前條目曾經遭到移動)。--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
- 「我沒有權限移動頁面,因為已有條目存在」但那條目是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8 (UTC)
- 那就只能在頁首掛上{{subst:move/auto|俄越關係}}了,等管理員回覆。不過還是要提防有人藉機鬧事。--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25 (UTC)
- 我相信與兩岸皆無關的國家應該很難鬧事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5月23日 (六) 15:38 (UTC)
- 「我沒有權限移動頁面,因為已有條目存在」但那條目是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8 (UTC)
- @Owennson:今天我特別破例在這裏回覆。只要兩國國名首字都不和其他國家重複,就可以放心移動,一般都不會出現貢獻紀錄丟失的狀況(除非以前條目曾經遭到移動)。--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