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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參與率

勞動力參與率(英語:labou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簡稱勞參率,是勞動力統計常見的項目之一,也是應用於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領域中的學術名詞[1]

定義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定義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定義勞動力參與率為全體工作年齡人口勞動力所佔的百分比。而工作年齡人口則被限定在年齡1564歲的區間[2]

臺灣的定義

臺灣採用狹義的勞動力參與率定義,計算方式為15歲以上民間人口中勞動力所佔的比例。其中,民間勞動率是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可以工作之民間人口,包括就業者及失業者;民間人口則是指15歲以上,剔除監管人口武裝勞動力人口[3]

政府部門統計採用的公式為:

勞參率(%)=(勞動力÷15歲以上民間人口)×100%[4][5]

由於勞動力是就業者失業者總和,因此無論就業者或失業者數量出現增減,都會影響勞參率的數值。[5][6]

統計應用

勞動力參與率是評估經濟景氣人力指標,當經濟繁榮時,勞動力增加的速度會大於民間人口增加的速度,勞動力參與率呈現上升趨勢;當經濟停滯或衰退時,勞動力增加速度不及民間人口的增加,勞動力參與率即呈現下降狀態。

為進一步瞭解人力資源的運用情形,可根據勞動力各項特徵,計算各種不同組別的勞動力參與率,如年齡組別、性別教育程度別等的參與率。[3][7]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簡稱女性勞參率,是勞動力參與率依照性別分組統計得出的項目,臺灣對女性勞參率的定義是女性勞動力人口占女性15歲以上民間人口之百分比。

政府部門統計採用的公式為:

女性勞參率(%)=(女性勞動力人口數÷女性15歲以上民間人口數)×100%[8]

根據主計處統計,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自民國89年起逐年上升,由當年46.02%上升至97年的49.67%。到了101年3月,國內女性勞動參與率達到50.0%,連續第9個月高於5成,這和同時間男性勞動參與率出現下滑,呈現鮮明對比。相對於全球男性勞動參與率普遍在76-78%左右,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仍屬偏低,更無法與歐美的60-70%相比。

女性勞參率是各國評估性別工作平等實踐情形時的重要指標。長期以來受到就業不平等與職場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特別是在華人社會,家庭照顧責任大部份落在女性身上

,女性外出工作,就具有明顯的困難。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一般國家的男性勞動參與率曲線都是「ㄇ」字型,進入成年後維持在高峰,中年以後逐步下降;女性則是「M」字型,多數是因結婚生子,離開職場一段時間,但小孩長大後會再回到職場。

隨著社會多元化,以及接受教育程度提高,女性已逐漸從傳統窠臼中解放,除了承擔家務,身為職業婦女的角色,讓女人不斷在調適中成長茁壯;但身處在傳統與現代,家庭與職場之間,面對的壓力也常讓女性感到無奈與疲憊。而另一女性族群的不婚、不生、不養,不活,也成為變遷中台灣出現的奇特現象。

台灣經濟若想更進一步,「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是一不容忽略的指標。如何才能讓台灣女性源源流入職場,重要的是要創造一個女性可以和男性在職場上公平競爭的環境,要達成目標,職場中兩性平權是否落實極為重要。此外,政府應全盤考量育嬰、育兒、老年照顧等政策,才能增加女性再度投入職場的意願。

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女性總是扮演著補位、任勞任怨的角色。雖然隨著社會的開放,女性有較多的教育機會與就業選擇,也有比以往多的管道進入專業與技術的領域,但總體而言,女性所分享到的經濟成長成果遠不如男性,無論在薪資、升遷、二度就業、家務分工上,女性總是不公平的那一方。

儘管女性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有目共睹,並不意謂女性的經濟地位已大幅改善。分析女性從事的行業,多為次級市場的工作,例如美容美髮、成衣、電子、服務、餐飲業等勞力密集的行業,產業與工作性質的性別區隔,相當程度決定了女性的工作生涯,也因此讓女性的經濟處境更為艱辛。

現代婦女因為現實經濟所需,或想重新找尋自我價值,開始走出家庭並踏入職場,但受限於性別與母職角色,以及整體勞動市場型態,自身資源與技能,許多女性長時間與社會缺乏互動,就業資訊不足,加上原有能力已不符職場所需,面臨的就業障礙不少。

然而,自女權意識覺醒,還是有許多女性不斷以傑出表現戳破傳統神話,在男性主導的社會揚眉吐氣。以高普考錄取率來看,近十年來,女性錄取率每年均在六成以上,優秀女性已成為公務人力主流。事實證明,政策的加持與制度的保障,讓女性走出自我的康莊大道。

由於社會長期低估女性勞動力的價值,如何創造適合女性就業的職場環境,營造兩性平等的工作平台,有效開發並整合婦女的知識力與經濟力,鼓勵女性參與公共事務,讓女性人力運用的效率發揮至極,創造屬於女性的生命價值,絕對是政府重要的課題。[9]

參考文獻

  1. ^ labor participation rate - 勞動參與率. terms.naer.edu.tw. [2017-03-24] (中文(臺灣)). 
  2. ^ OECD (2017), Labou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indicator). doi: 10.1787/8a801325-en (Accessed on 23 March 2017)
  3. ^ 3.0 3.1 行政院主計總處(1988)。人力資源統計年報。臺北:行政院主計總處。
  4. ^ 勞動統計名詞. statdb.mol.gov.tw. [2017-03-24]. 
  5. ^ 5.0 5.1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專業人士). www.stat.gov.tw. [2017-03-24]. 
  6.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發會全球資訊網. 2007-04-17 [2017-03-24]. 
  7. ^ 勞動力發展辭典-勞動力參與率. laborpedia.evta.gov.tw. [2017-03-24] (中文(臺灣)). 
  8. ^ 臺北市重要統計指標名詞定義. w2.dbas.taipei.gov.tw. [2017-03-24]. 
  9. ^ 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 - 外交部NGO雙語網. www.taiwanngo.tw. [2017-03-2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