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萃(1544年—?),字升伯,浙江寧波府鄞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高萃
大明廣東肇慶府知府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升伯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姚氏
親屬(孫)高斗樞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七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

家族

曾祖高謙;祖父高文,曾任驛丞;父高士。母周氏。具慶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髙萃《鄞縣誌》字升伯,萬厯甲戌進士。官刑曹,臨淮侯李宗城封倭事變,獨身逃歸,帝怒,下詔獄。大司馬石星本主封議,欲嫁禍於遼之督撫,言督撫倡訛言阻封事,萃詰宗城曰:汝罪當死,若實言,當坐汝。宗城因具言倭實不受封狀,次日廷鞫,宗城以實供,遂下星獄。及定宗城罪,萃以八議上,從寛典。出知肇慶府,興利惠民,置田瞻士,多從敦厚,肇人肖像祀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陳鴻漸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98年-1599年
繼任:
陳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