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妹妹(775年—781年),名妹妹,「愍」,又稱高愍女。其父為唐代將領高彥昭[1]唐朝烈女。

生平

高彥昭為李正己下屬,[1]後來李正己的兒子李納背叛朝廷。李納收押了高彥昭的妻小作為人質,派他去鎮守濮陽

殉母就刑

建中二年(781年),高彥昭以濮陽歸順朝廷,歸河南都統劉玄佐,李納知道後,要屠殺高彥昭的家人。高妹妹當時只有七歲,她的母親可憐她這麼小就要斷送人生。請求來殺她的人免她一死,留她性命,改當官家婢女,對方答應了要求,但高妹妹不肯,她說母親和哥哥都無法免死,她不願意苟且活著。當高妹妹看到她的母親和哥哥要被處死時,母親向四面拜着,高妹妹問緣故,母親回答說她們只能求四方的神明保佑,高妹妹反駁,認為她們家對朝廷忠義,也將要滅族,沒有所謂的神明!接著高妹妹詢問父親在哪個方向,有人說在西方,便向著西方大哭,哭罷,再拜,慷慨赴義。[2][3][4]

唐德宗知道這件事後很驚嘆,詔令太常諡為,許多儒生都爭相為高妹妹寫誄文[5]

髙愍女碑

貞元十三年(797年),李翱汴州韓愈向李翱說了高妹妹的故事後,李翱深表感佩而寫了這塊碑文《髙愍女碑》。[6]

李翱認為自己所作《髙愍女碑》、《楊烈婦傳》不輸給班固蔡邕[7]

延伸閱讀

[]

 新唐書/卷205》,出自《新唐書

參考資料

  1. ^ 1.0 1.1 新唐書·高妹妹傳》:高湣女名妹妹,父彥昭事李正己。
  2. ^ 高愍女碑》:生七歲,當建中二年。父彥昭,以濮陽歸天子。前此逆賊質妹妹與其母兄,而使彥昭守濮陽,及彥昭以城歸,妹妹與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將死,憐妹妹之幼無辜,請獨免其死,而以為婢於官,眾皆許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獨生為!」其母與兄將被刑,咸拜於四方,妹妹獨曰:「我家為忠,宗黨誅夷,四方神祇尚何知?」問其父所在之方,西向哭,再拜,遂就死。
  3. ^ 新唐書·高妹妹傳》: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守濮陽。建中二年,挈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納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母兄將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答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問父在所,西向哭,再拜就死。
  4. ^ 唐書·高妹妹傳》、《欽定續通志·高妹妹傳》、《奇女子傳·高彥昭女
  5. ^ 新唐書·高妹妹傳》:德宗駭嘆,詔太常謚曰愍。諸儒爭為之誄。
  6. ^ 李文公集·高愍女碑》: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彥昭時為潁州刺史,昌黎韓愈始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髙愍女碑
  7. ^ 答皇甫湜書》:足下視僕敘高湣女、楊烈婦,豈盡出班孟堅、蔡伯喈之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