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讓 (嘉靖進士)

陳讓(1491年—?),字以禮(又字原禮),號見吾陳琛族弟。福建晉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讓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以禮,號見吾
出生十一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李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 《見吾選稿》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聯捷壬辰科會試五十二名,廷試三甲一百三十五名進士,授紹興府推官,十六年四月選任監察御史,巡視東城,曾彈劾建昌侯門客劉東山而下獄,仍然繼續上疏,嘉靖帝最終查明,誅殺劉東山,恢復陳讓官職。十七年巡按直隸,但因上疏論皇后合葬同陵事,在十二月被削職為民。隆慶改元,贈光祿少卿。著《見吾選稿》[1]

家族

曾祖陳漢,祖陳凱,父陳溥,嫡母莊氏;生母郭氏。兄言;設;謀;試,子欲渾;欲漸;欲潤;欲淳[2]

參考

  1.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陳讓,字以禮,號見吾,琛族弟。少孤貧,年十八,始就外傅,讀書過目成誦。嘉靖辛卯解元,壬辰進士,授紹興府推官。凡郡中大利病,贊太守罷行,惋惓以明教化、正風俗為己任。入為監察御史,以刻建昌侯門客劉東山,下獄訊鞫,膚體為裂。讓從獄中上疏,力言東山之奸,上悟,赦復原職,械死東山,讓名震京師。又以論章聖皇后合葬同陵事,削職為民。隆慶改元,贈光祿少卿。著《見吾選稿》。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軍籍,治《春秋》,年四十二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五,曾祖陳漢;祖陳凱;父陳溥;嫡母莊氏;生母郭氏。永感下,妻李氏,兄言;設;謀;試,子欲渾;欲漸;欲潤;欲淳。由府學生中式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五十二名。觀禮部政,陞御史,建言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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