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記(1954年8月),男,廣東廉江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山大學經濟系函授經濟管理班畢業,廣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

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東省稅務局副處長、處長,省地方稅務局處長、副局長;中共清遠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2011年11月調任廣東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兼副廳長[1]。2013年年中,轉任廣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財經委主任委員。

2016年4月8月,陳家記因為涉嫌嚴重違紀而接受中共廣東省紀委調查[2]。2018年7月28日,他因受賄罪被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3]

參考文獻

  1. ^ 7名地级市党政“一把手”调整. 信息時報. [2012-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4). 
  2. ^ 广东省人大常委陈家记接受调查. 鳳凰網. [2016-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9). 
  3. ^ 清远市委原书记陈家记受贿案一审判处13年徒刑. 新華網. 2018-07-28 [2024-05-20].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陳用志
中國共產黨清遠市委員會書記
2008年2月-2011年11月
繼任:
葛長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劉志庚
清遠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4年4月-2008年2月
繼任:
徐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