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圓
銀圓的現代意義是以銀鑄造的錢幣的統稱,各國史上也曾多次授予法定意義成為當時當地流通的銀本位制貨幣,很早便開鑄於歐洲,曾廣泛在世界各地流通。以十五世紀末的西班牙銀圓最為流行,在中國俗稱圓銀、銀元、銀錢、銀餅、銀洋、洋銀、大洋錢、大洋、洋錢、洋鈿、光洋。銀圓的廣泛流通直到19世紀中期各國開始盛行金本位制,而逐漸被取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曾在1933年停止民國初期銀兩跟銀圓再度合法混用的狀況,也就是「廢兩改圓」,短暫確立銀本位幣制,直到1935年改為發行「法幣」(法定貨幣)。銀圓一直到2000年正式修法前,一直都是中華民國名義上的法定貨幣。
起源
銀圓自古即有,古羅馬即有使用銀圓的紀錄,但銀圓之所以大行於全世界,是15世紀西班牙(卡斯蒂利亞與阿拉貢),鑄造之西班牙銀圓(Peso)。西班牙銀圓的重量、成色在1497年時由西班牙國王腓迪南定下,當時每枚銀幣之標準重量為27.468克,成色93.055%,即含銀25.56克。後改為成色90.2%,即含銀24.76克。
之後西班牙在美洲殖民地發現銀礦,並從美洲原住民處搶奪得大量白銀。位於墨西哥及秘魯的西班牙皇家造幣廠,在之後的數個世紀內鑄造了數以百萬計的西班牙銀圓,運送到美洲、歐洲以至亞洲各地,四處貿易的結果,成為當地流行的通貨。很多地方之後亦以接近的重量、成色鑄造當地的銀圓硬幣。現在不少地方的貨幣以「圓」(Dollar)或「比索」(Peso)為名,皆是源自西班牙銀圓。1821年墨西哥獨立後,逐漸開始自行鑄造銀圓,是為墨西哥銀圓。
在美國,銀圓也有長久的使用歷史。美國歷史上,1776年美國獨立後以美元作貨幣單位。在1873年之前,美金鈔票一元,按美國法律可被兌換成24.06克白銀,即大約相等於一枚西班牙銀圓或墨西哥銀圓。因為美國政府甚少鑄造一美圓的硬幣,因此在南北戰爭前,西班牙銀圓與墨西哥銀圓一直是主要流通的貨幣之一,美國各官私銀行亦多以這些銀圓作儲備金。而在十九世紀末美國放棄銀本位制度以前,美國鑄幣局所鑄造的二十五美分及十分輔幣,俱按美元法定含銀量的四分之一及十分之一而造。
中國銀圓
明清銀圓
明代在西人大量的東來後與西洋貿易,從西方流入之白銀多為鑄造成硬幣之銀圓,閩浙、廣南沿海一帶為甚,明神宗萬曆年間(1573年-1620年)銀圓,開始大量由歐洲流入中國。[1]
16世紀,銀圓多為西班牙在墨西哥鑄造之西班牙銀圓,在中國被稱為「本洋」,又稱「佛洋」、「佛頭銀」。1850年後輸入的銀圓則有墨西哥獨立後鑄造,以鷹為標記的「鷹洋」,二者的重量成色一樣。
銀圓攜帶便利,每枚成色、重量穩定,不似銀兩需要鎔鑄裁割,較為方便。中國商人多喜之,尤其晉商、徽商等全國性的商業人士,更加愛用。西洋銀幣如此受歡迎,間接影響清朝政府控制經濟的能力。洋人亦紛紛鑄造成色接近的銀圓到中國購物,這些外國銀幣均統稱為「貿易銀」。但外國貿易銀圓的含銀量只有九成,中國人卻要以近乎十成的銀兩換取,也蒙受另一種經濟損失。一般情形下,一個銀圓約重0.72兩,九成銀,故僅含有銀0.648兩。但民間大致上以0.7兩白銀,兌換一個銀圓。(有時以0.69兩兌換,稱六九銀;亦有時以0.72兩兌換,稱七二銀。)故銀圓雖是中外經濟交流的便利媒介,在一定程度上折損了中國的經濟發展。由於這些外國銀圓的市場價格遠遠超過其本身的實際價值,甚至和中國銀兩進行不等價交換,由於清政府下令將其作為法定貨幣使用,各省又紛紛設局仿效,因此「龍洋」很快流通全國。
在清朝,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各種銀圓大量流入中國,並逐漸取代西班牙的佛洋。1911年辛亥革命後,才逐漸在中國市場消失。
由於外國銀圓的流入,嚴重地影響中國的幣制和金融,同時也促進中國的幣制改革。清道光年間(1821年-1850年),臺灣曾仿製銀圓,稱為銀餅,惟規模不大。
光緒十三年(1887年)清廷特許兩廣總督張之洞在廣東開始以接近的重量、成色正式鑄造新式銀圓(毫銀)。1889年,廣東地方當局正式設立銀元局,彷照墨洋的重量、成色和式樣,用機器大量鑄造,開啟中國本土自製銀圓的先例。[1]其後各地均開始自鑄銀圓,抵抗外國貿易銀。銀圓因為上有蟠龍像,因此被稱為「龍洋」,各行省紛紛仿製。
宣統二年(1910年),清朝廷頒布《幣制則例》,規定銀為本位幣,以西制「標準重量為27.47克;成色90.2%,含銀24.76克」每枚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九成,合六錢四分八厘。翌年5月開始鑄造。旋因辛亥革命發生,未正式發行。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的銀幣不同於同時期世界其他國家的銀幣:在中國本土中皇帝或者其他皇室成員、政治人物的肖像,幾無被印製在清代的銀幣上面(除了四川藏洋這一特例);幾乎所有的清代銀幣都是一面文字、而另外一面印製龍紋。因此,市面上常常見到的印有光緒皇帝、慈禧太后、宣統皇帝、攝政王載灃甚至是左宗棠、李鴻章肖像的所謂「清代紀念銀幣」大多是臆造品,許多不知情的錢幣初學者常常上當受騙。
民國銀圓
民國元年(1912年),開鑄孫中山半身側面像的開國紀念幣。規定重26格蘭姆(克,英文「gramme/gram」的舊譯),合庫平六錢九分七厘,成色96-96.9%。
北洋政府於1914年推出《國幣條例》和《國幣條例施行細則》,確立銀本位貨幣制度,定國幣「壹圓」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八成九,即六錢四分八厘(23.977950克),約等同於銀圓壹枚,又定十分之一元為一角,十分之一角為一分。國幣的壹圓被鑄成八成九銀、一成一銅的硬幣,上有袁世凱頭像,俗稱「袁大頭」;推出銀幣四種:一圓、半圓、二角、一角。鎳幣一種:五分。銅幣五種: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袁大頭出現後,逐漸取代「龍洋」、「鷹洋」等舊有外國銀圓,在全中國流通。十個「袁大頭」厚一寸,是為「頭寸」之語源。
國民革命軍北伐定鼎金陵後,財政部於1927年6月下令停鑄袁頭幣,鑄造孫像銀幣。孫像幣系利用1912年開國紀念幣的舊模改制,正面圖案不變,背面英文則改作「MEMENTO」誕生紀念。新鑄的紀念幣發行後,在東南各省流通漸廣。到1929年底,袁頭幣在上海市面的盛況漸漸衰落,流通的銀元多為孫小頭銀幣。1928年6月全國經濟會議通過了《國幣條例草案》等幣制相關議案,繼續使用銀本位發行貨幣。確定「本位幣:銀幣一圓」「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零八毫為價格單位,定名曰圓」「一圓銀幣總重量為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國幣分本位幣、輔幣兩類,本位幣為銀幣1圓,輔幣包括銀輔幣50分、20分、10分3種,銅輔幣1分、5厘、2厘3種。國府停鑄「袁大頭」後,改以民元版孫中山半身側面像開國紀念幣舊模,略改英文幣銘等,由京、津、浙、蜀等造幣廠鼓鑄,暫為替代。此銀圓的孫中山頭像較「袁大頭」略小,故被坊間稱之為「孫小頭」。
實際上,民國初年的中國貨幣是兩、圓並用。因為各銀圓成色、重量稍有不同;因此大宗交易,以及資本賬結算,仍然會使用銀兩為單位。而由不同的銀圓轉至銀兩,有一定的折讓。
1933年3月8日,國民政府廢兩改圓,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銀本位幣鑄造條例》,規定「所有徵收稅款,自用銀兩繳納者,一律改用銀本位幣」,即所有交易及結賬以圓為單位。規定每枚銀圓總重26.6971克,含純銀23.493448克(庫平六錢三分),並鑄幣值為壹圓之新版銀本位幣,其正面有孫中山側面像及紀年,背面是中國雙桅帆船圖案和幣值的「船洋」,鑄造成的銀圓比「袁大頭」略小,含銀量亦較其低。
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國際銀價出現大幅波動,影響中國經濟。特別是美國在1934年推出的《購銀法案》令國際銀價上升,導致中國銀根短缺、利率急升。
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貨幣改革,放棄銀本位,改為發行法定貨幣(即法幣),同時收回銀圓,禁止流通。銀圓於是不再具有法定的地位。直至1948年金圓券風暴後,銀圓曾一度在1949年7月起再被起用;中華民國政府並短暫發行等同於銀圓的紙幣,稱銀圓券。隨著中華民國政府逐漸失去中國大陸,數個月後,銀圓及銀圓券均在中國大陸進入歷史。
在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後,雖然理論上法例所規定的中華民國貨幣仍然為銀圓,但中央銀行委託台灣銀行發行的新台幣屬台灣流通的貨幣,性質等同國幣。這情況一直維持至2000年1月,中央銀行公布《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正式收回新台幣發行權,銀圓方才正式退出舞台。
由於中華民國法律所定貨幣單位未全面改成新臺幣,1992年6月30日立法院制定,7月17日總統公布《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規定「現行法規所定金額之貨幣單位為圓、銀元或元者,以新臺幣元之三倍折算之」;也就是一銀圓等於新臺幣三元。不過,2006年《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修正增訂第1之1條時,將罰金一律改以新台幣為單位以及提高更早既有的罰金額度;因此《中華民國刑法》仍為「元」的貨幣單位,自此視為新台幣元。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中央人民政府即開始收兌銀元。1953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中國人民銀行為調整全國白銀、銀元收兌辦法及牌價由》,規定凡實際重量不低於0.82市兩、成色不低於84%者,一律按銀元收兌,每枚10,000元(舊人民幣,新幣1元折合舊幣10,000元,下同);其他則按照含銀量收兌,每兩白銀12,500元。中國人民銀行還編寫了《銀元圖說》,供各地分行參考[2]。
受人二分四
銀圓重量為0.72兩(即7錢2分,雖非十足銀,但可以兌換十足的銀兩),清末民初時期廣東碼頭工人每月工資普遍為一個銀圓,故每日工資為白銀2分4厘,因此廣東俗語有「受人二分四」之說法。
貿易銀
指從明朝開始流入中國,用於貿易的外國銀元,有西班牙的佛銀、葡萄牙的十字銀、德意志的塔勒銀、荷蘭的馬劍洋、墨西哥的蝠洋、英國的站洋、法國的坐洋、英國的克朗(五先令)、美國貿易銀元等。
小洋
大洋即指各種銀圓。與「大洋」相對的「小洋」,在廣東也稱為「毫子」、「銀毫」、「毫洋」,原指十分之一銀圓面值的銀幣「銀角」。宣統二年(1910年),清朝廷頒布《幣制則例》,規定820品位庫平七分二厘為壹角。但各鑄幣廠的小洋常因鑄造過濫﹑成色降低而貶值。小洋一角一﹑二分合大洋一角。各種小洋銀幣的面值有:半圓(五角、中元、半開)、二角(二毫、雙毫)、一角(一毫、單毫)、五分(五仙)等。常見的廣東二毫銀幣一般是6枚兌大洋一圓。
參考文獻
引用
- ^ 1.0 1.1 名鑑文化編輯部. 《萬物簡史》. 台灣: 名鑑文化. 2007年. ISBN 986828421X (中文(臺灣)).
- ^ 中国人民银行为调整全国白银、银元收兑办法及牌价由. 中國人民銀行. [2017-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1).
來源
- 書籍
- 林滿紅 著,詹慶華 等 譯:《銀綫:19世紀的世界與中國》(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