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部補

日本警察階級

警部補日本警察階級之一,位居警部之下、巡查部長之上,相當於自衛隊一尉(上尉)至二曹(中士)間的階級[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警部補
假名けいぶほ
平文式羅馬字Keibuho
警部補的階級章

警部補通常為警察署的系長、警察本部的系主任、系長、交番的所長等職位,負責擔任警察實務與現場監督的工作。

一般「通常採用試驗」合格而成為都道府縣警察之後,等級由巡査開始慢慢升遷;因此大部份普通組的警官都是超過30歲以後才升為警部補,而通過「國家公務員第I種試験日語公務員試験#公務員試験の種別」合格而由警察廳錄用的國家公務員(CAREER),等級由警部補開始升遷。

職位

相等職級

  • 香港警階之見習督察(日本警部補英譯「Deputy Inspector」同見習督察)
  • 臺灣警察初階警官的二線一星(警階「警正四階」,職銜:巡官、分隊長、所長)
  • 美國警察,因為警察為各州治安事務,各州警察階級或有不同,以加州洛杉磯警察局紐約州紐約市警察局為範例,相對應之警察階級者偵緝警佐(Sergeant Detective)。

有名之虛構人物

參考資料

  1. ^ 自衛隊千葉地方協力本部. 自衛官の階級章、防衛記念章、精勤章、職種き章、各種き章等について紹介します. [2015-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5) (日語). 
序列 階級外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第4位 第5位 第6位 第7位 第8位 - 第9位
胸章
 
 
 
 
 
 
 
 
 
 
 
警察廳長官 警視總監 警視監 警視長 警視正 警視 警部 警部補 巡查部長 巡查長 巡查
肩章
 
 
 
 
 
 
 
 
 
 
Second Lieutenant
 
Officer Cad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