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永山
蒙永山(1964年11月—),男,漢族,廣西貴港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蒙永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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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
任期 2018年11月—2021年6月2日 | |
副職 | 賈小剛 台本 張杰 |
前任 | 誾柏 |
繼任 | 查慶九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4年11月(59—60歲)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 |
政黨 | |
母校 |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大學 |
生平
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99年畢業於四川大學刑法學研究生進修班,199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黨組書記、副檢察長,2018年11月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2019年1月正式出任檢察長[1]。2020年7月,蒙永山的副手賈小剛落馬並且在11月遭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2]
落馬
2021年6月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3],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繼陳旭、楊克勤之後第三名落馬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也是繼楊克勤之後第二位在任上落馬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同時也是繼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中共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之後青海省第二名主動投案的省部級官員。8月16日,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4]。10月9日,蒙永山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2022年7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蒙永山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法院認定,蒙永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112萬餘元,構成受賄罪,但鑑於其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供述絕大部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事實,構成自首,其所受賄賂中有100萬元系未遂,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故做出上述判決[6]。
參考資料
- ^ 蒙永山当选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國經濟網. [2020-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1).
- ^ 周子靜.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被“双开”. 澎湃新聞. 2020-11-28 [2021-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3).
-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6-02 [2021-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3).
-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8-16 [2021-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 ^ 環球時報.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新浪. 2021-10-09 [2021-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9).
- ^ 主动投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获刑11年. 中新網. [2022-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機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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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誾柏 |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8年11月-2021年6月 |
繼任: 查慶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