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科·龐德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2年9月11日) |
羅斯科·龐德(英語:Roscoe Pound,1870年—1964年)是美國20世紀著名法學家。
生平
1870年,龐德出生於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林肯。龐德在內布拉斯加大學學習植物學,分別於1888年和1889年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1889年,他到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一年後轉到西北大學法學院,在那裡讀完了法律學位。他返回內布拉斯加州開業當律師,繼續他的植物學研究。1898年,他在內布拉斯加大學獲得了植物學博士學位。
1903年,龐德成為內布拉斯加大學法學院院長。1910年,他開始在哈佛任教,並於1916年成為哈佛大學法學院的院長。1948年他曾以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顧問的名義來中國。
他是「社會學法學」運動的奠基人,美國法律現實主義運動的早期代表人物,該運動主張更加實用地並依據公共利益來解釋法律,並側重於實際發生的法律過程,反對當時美國法學界盛行的法律實證主義。 他有力批判了當時美國最高法院以洛克納訴紐約州案為代表的有關「合同自由」的判例。龐德後來反對該運動,並在其生命的後期成了對法律現實主義的著名批判者。
作品選
- 《法理學概述》(Outlines of 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1914年
- 《普通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Common Law),1921年
- 《法與道德》(Law and Morals),1924年
- 《美國刑事公正》(Criminal Justice in America),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