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與約束理論

理論語言學生成文法的框架下,管轄與約束理論喬姆斯基在20世紀八十年代構建,隸屬於語法學和句構造文法(被認作是依存文法的對立)的範疇,被認作是轉換—生成文法中的第二重要理論[1]。在這一構建模型下,語法被認作是個體詞彙加之其思想和行動的表現。這一理論是對他早期理論徹底的修訂,並在最簡方案(1995)以及之後的論文中中再次被修訂,最近一次應該是在《語言構造的三個要素》(2005)一書中修訂。

概要

確切來說,這一理論所指的是兩個附屬核心理論:約束,作為一個抽象的句法關係,適用於句法中「格」的分配;管轄,主要用於解決代詞與其共同指代的表達之間的關係。此理論是第一個基於語言的原理和參數模型的理論,這也為最簡方案的後期發展提供基礎。

在分析樹中,

「管轄」的定義:𝝰統領𝝱,當且僅當𝝰對𝝱進行c-command且𝝰𝝱之間不存在任何的障礙。

「約束」的定義:𝝰約束𝝱,當且僅當𝝰對𝝱進行c-command且𝝰𝝱之間存在有序的排列和所屬關係。[2]

參考資料

  1. ^ Chomsky,, Noam.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 Pisa Lectures. Mouton de Gruyter. 1981. 
  2. ^ Fernández Lagunilla, Marina; Anula Rebollo, Alberto. SINTAXIS Y, COGNICIÓN. España: Editorial Sintesis. : 109–133,192–206. ISBN 84-7738-2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