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應麒
浦應麒(1495年—?年),字道徵,號後巖,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浦應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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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春坊左贊善兼修撰 | |
籍貫 | 南直隸常州府無錫縣軍籍 |
字號 | 字道徵,號後巖 |
出生 | 乙卯年五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陸氏 |
親屬 | (子)浦懋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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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五月二十三日生,治《書經》,由國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六名,第二甲第七十三名進士。觀刑部政,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翰林院編修,十八年二月陞左春坊左贊善兼修撰,二十二年與秦鳴夏典順天府鄉試,二十三年八月因刑科給事中王交、王堯日論劾甲辰科考案,並追論順天鄉試主考秦鳴夏、浦應麒阿奉輔臣翟鑾之罪,詔廷杖六十,革職閒住,止[1][2]。
家族
行一,弟應元;應辰;應登。子懋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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