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路夜市

民族路夜市,簡稱民族夜市,為臺灣臺南市中區(今中西區)已消失的夜市,因位於民族路而得名。從起初赤崁樓兩旁的十餘攤,一直發展到後來的規模,據知已有十幾年的歷史。其規模大小,總計近400個攤販,在民族路上綿延長達200多公尺,是當時台南市最大的夜市。民族路夜市在六十七年(1978年)及七十一年(1982年)區運中,也大力支持市府活動。

民族路夜市昔日以眾多小吃而著名,但隨著規模不斷地擴張,也因此衍生了市容、交通與環境衛生等問題,一旁的德慶溪(現已加蓋)也受到污染。1983年,當時的台南市長蘇南成決意拆遷,將夜市攤販移往他處[1]。在8月2日公布民族路大限到8月31日。[2]市府要求攤商前往中國城國花大樓,或者市府公有市場保安、友愛市場。然而中國城、國花大樓租個六坪攤位就要八十五萬,每個月還要交六千元管理費,並且八年後還要再交租金。[3]市政府稱亦可到位於三、四樓的市府公有市場保安、友愛市場擺攤,也遭攤商質疑攤販設在三、四樓,晚上一、二樓黑漆漆,誰會發神經跑到三、四樓吃消夜,[3]

民族路夜市攤商的不滿引起攤商於8月24日北上臺北中正紀念堂陳情,接到消息後臺南二分局長及副局長立刻北上稱有話回臺南講,絕對會有妥善安排。然而回臺南後,攤商卻遭蘇南成在協調會上教訓攤商北上是鬧事。直到在省議員蔡介雄自歐洲回臺後,趕到中興新村找省主席李登輝,要求延緩兩個月。唯仍遭市府向省府宣稱已經安排妥善,並在9月1日強制執法。1983年8月31日,民族路夜市在最後一天營業後,隔天即恢復一般道路,正式劃下句點[4]。然而攤販問題仍未解決。

9月15日協調會中,蔡介雄提出利用小北路側的學校預定空地,獲得攤商代表及警察局長王琪琨同意,蘇南成看大家都同意也跟著贊成到預定地看看,並同意替大家爭取。唯一度仍發生市府藉故拖延到11月事情仍未進展、引起蔡介雄帶攤商到臺北李登輝住處報告,使李登輝拿起電話打給蘇南成說出「你說要解決到現在還不辦,省主席你來幹好了!以後有什麼事情你不要來找我」。才使小北路攤販中心興建,1984年3月攤商轉往小北夜市[5]此外在臺南中國城地下街保安市場友愛市場等場所亦有繼續營業。

參考資料

  1. ^ 民族路夜市‧府城泛黃的夜明珠 台南市府昨「鐵定」九月一日拆遷. 民生報. 1983-07-29: 10版. 
  2. ^ 蔡賢明,〈台南民族路最後的一夜〉。收錄於許春風發行,《運河脈動-蔡介雄評傳》。臺南:嘉鴻出版社。1985年10月初版。頁42-43。
  3. ^ 3.0 3.1 丁白,〈小北城新生的一天〉。收錄於許春風發行,《運河脈動-蔡介雄評傳》。臺南:嘉鴻出版社。1985年10月初版。頁49-54。
  4. ^ 民族夜市最後的一夜!攤販遷移明起執行.貧困者可獲救助. 民生報. 1983-08-31: 10版. 
  5. ^ 丁白,〈小北城新生的一天〉。收錄於許春風發行,《運河脈動-蔡介雄評傳》。臺南:嘉鴻出版社。1985年10月初版。頁49-54。、蔡賢明,〈台南民族路最後的一夜〉。收錄於許春風發行,《運河脈動-蔡介雄評傳》。臺南:嘉鴻出版社。1985年10月初版。頁42-43。

參考文獻

  • 孫曼蘋:〈蘇南成力整台南攤販〉《天下雜誌》,第35期,198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