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法仁
毛法仁(?—465年),滎陽郡陽武縣(今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人,北魏特進、撫軍大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外都大官、南郡恭公毛修之之子,北魏官員。
生平
毛修之在南方有四個兒子,只有毛法仁進入北魏。毛法仁在魏文成帝拓跋濬初年出任金部尚書,襲父爵南郡公,後轉任殿中尚書,加散騎常侍。太安年間,魏文成帝考慮到法定的正規賦稅之外,雜調是十分之五,相當繁重,想要免掉雜調。毛法仁說:「這是國家軍政開支所需要的,如今突然罷免,臣愚意以為不可。」魏文成帝說:「如果田地持續豐收,民眾擴大生產的能力不減,百姓有餘糧,我還有什麼不滿足的。」魏文成帝於是免掉了雜調。很快,北魏又恢復了雜調。到魏獻文帝拓跋弘時期,才最終免掉雜調[1]。
和平二年,魏文成帝南巡,從定州前往鄴城,三月丁巳朔(461年3月27日),魏文成帝在靈丘親自射箭越過山峰,散騎常侍、安南將軍、尚書、羽真、南郡公毛法仁跟隨參與了這次南巡,毛法仁也射箭越過了山峰數丈[2]。毛法仁說話的聲音又高又響,軍隊作戰和打獵時,呼叫調度,聲震山谷。當時北魏西征吐谷渾的各位將軍延遲不進軍,將軍們都被關進監獄很久沒判決,尚書左僕射和其奴和毛法仁連日追問他們的罪行,將軍們都認罪了[3]。和平六年(465年),毛法仁去世,朝廷贈予征東大將軍、南郡王,諡號威[4][5]。
家庭
兄弟
- 毛元矯,劉宋溧陽縣縣令
兒子
- 毛猛虎,北魏散騎常侍、南郡康公
參考資料
- ^ 《魏書·卷一百一十·志第十五》:先是太安中,高宗以常賦之外雜調十五,頗為煩重,將與除之。尚書毛法仁曰:「此是軍國資用,今頓罷之,臣愚以為不可。」帝曰:「使地利無窮,民力不竭,百姓有餘,吾孰與不足。」遂免之。未幾,復調如前,至是乃終罷焉。
- ^ 《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 《文物》 (12期), 1997年, (12期): 70–79 [2020-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5)
- ^ 《魏書·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時以西征吐谷渾諸將淹停不進,久囚未決。其奴與尚書毛法仁等窮問其狀連日,具伏。
- ^ 《魏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一》:修之在南有四子,唯子法仁入國。高宗初,為金部尚書,襲爵。後轉殿中尚書,加散騎常侍。法仁言聲壯大,至於軍旅田狩,唱呼處分,振於山谷。和平六年卒。贈征東大將軍、南郡王,諡曰威。
- ^ 《北史·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修之在南有四子,唯子法仁入魏。文成初,為金部尚書,襲爵,轉殿中尚書。法仁言聲壯大,至於軍旅田狩,唱呼處分,振於山谷。卒,贈征東大將軍、南郡王,諡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