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繼祖(1481年—1558年),字孝甫,號雙嵒山東鄆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工部尚書。

樊繼祖
大明太子少保資善大夫工部尚書
籍貫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兗州府濟寧州鄆城縣
字號字孝甫,號雙嵒
出生成化十七年(1481年)
逝世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親屬(曾祖父)樊敬;次子樊士吉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樊敬曾孫。山東鄉試第二十九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1][2]。初任河南臨潁縣知縣。十一年正月授山西道試御史,十三年巡視陝西茶馬。嘉靖初,奉命查勘畿輔皇室莊田,清出侵占民田二萬餘頃。四年(1525年)以病乞歸,五年起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九年(1530年)四月升本省右參政,十一月丁母憂歸。服除,起補江西右參政。嘉靖十二年(1533年)十月,大同總兵李瑾被亂卒所殺,新任巡撫潘仿倉卒不知所為,被劾奪職,由樊繼祖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抵禦外敵有功,加升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十六年五月升兵部左侍郎,十七年四月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杲、右春坊諭德張治清理軍職貼黃。十八年(1539年)嘉靖南巡,任命諸臣提督邊備,樊繼祖負責提督薊州山海關等處邊備。十九年十二月升兵部尚書添注管事,仍蔭一子入監讀書,二十年七月任宣大總督兵部尚書,二十一年二月以坐視虜寇荼毒生靈,大負委任,被革職回籍候勘。二十二年三月復任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負責往湖廣採發大木,十二月升太子少保,二十四年五月以考察拾遺調南京,十二月查盤給事中李文進、御史趙炳然奏宣大二鎮邊餉侵折數多,乞治經管諸臣之罪,樊繼祖被削職閒住[3][4]

著作

著有《秋霽元吟》、《南國漫興》、《金丹百詠》、《雙岩奏議》、《雲朔行稿》、《懸弧徵志》諸集。

家族

曾祖父樊敬,曾任刑部左侍郎;祖父樊玘,曾任七品散官;父親樊沂。母侯氏[5]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山東通志》:樊繼祖字孝甫,鄆城人。正德辛未進士,授臨潁知縣。流冦猖獗,修城嚴備,冦不敢犯。召為監察御史,世廟即位,疏請勸學勤政,奉命查勘畿輔莊田,清出侵占民田二萬餘頃,一時權貴為之斂跡。升河南副使,剿平劇賊,稍遷江西參政。值大同兵變,超拜右僉都御史,往撫其地,繼祖力主招撫,設方畧擒其首惡,重鎮以寧。晉兵部侍郎,上南幸,提督邊備。晉兵部尚書、總督宣大,時冦騎充斥,縦掠關南,繼祖督兵應敵,多所斬獲,後以太子少保謝政,家居卒。所著有《秋霽元吟》、《南國漫興》、《金丹百詠》、《雙岩奏議》、《雲朔行稿》、《懸弧徵志》諸集。
  4.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339):樊繼祖,字孝甫,號雙嵒,鄆城人,敬曾孫。正德六年進士,屢擢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西邊警聞,總制督戰有功。終工部尚書,謝政歸卒。有雲朔行稿、南園漫興。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劉本淳
明朝臨潁縣知縣
1511年
繼任:
孫孟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