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誠(1426年—1487年),字貴實,原號抑菴,改號頤菴,再改號井菴,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誠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貴實
出生宣德元年(1426年)丙午六月五日
逝世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
配偶娶宋氏,贈孺人;繼娶俞氏,封孺人
親屬(父)林輝
(子)林近龍、近豸、近麟
出身
  • 景泰四年癸酉科舉人
  • 天順八年甲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林誠生二十四日喪父,由祖父林英帶至京師撫育,七歲時祖父亦去世,中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一百三十六名。天順八年(1464年中式甲申科進士。以迎母乞假歸鄉,成化三年(1567年)九月授廣東道試監察御史,四年九月實授御史,十月因上言彈劾首輔商輅,被下詔獄廷杖,五年巡按直隸,六年巡視山東長蘆鹽課,又提督北直隸學校,八年六月准養病,奉母歸里。成化十九年病癒赴京,起復原職,成化二十年(1584年)任兩浙巡鹽御史,二十一年致仕,二十三年十一月卒於家[1]

家族

曾祖父林嗣仁,贈員外郎。祖父林英,曾任兵部員外郎。父林輝,永樂甲辰進士[2]。母吳氏,國子博士吳公女。

參考

  1. ^ 四庫全書《福建通志·卷四十四》:林誠,字貴實,莆田人。天順甲申進士。擢監察御史。嘗因星變,上言大學士商輅當康定易儲時不能執節宜䇿免。憲宗謂輅時有諍言外人不及知誠復疏論之,下詔獄,廷杖,遂引疾歸。成化末,復原職。命理兩浙鹽政。適初春地震,上弭災十事,不報。以疾致仕卒。子近龍,正徳戊辰進士,授河南道監察御史。疏發宸濠營建及大學士靳貴鬻賄二事,厯廣西按察司僉事。
  2.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天順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