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郡
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分汝南郡、江夏郡地設置弋陽郡,治所在弋陽縣(今河南省潢川縣),下轄四縣:弋陽、期思、軑和、西陽,屬於豫州。南北朝劉宋永初三年(422年),下轄弋陽、期思、安豐3縣,屬於南豫州。南齊建元元年(479年),下轄五縣:弋陽、期思、南新息、上蔡、平輿。
南齊永明十三年(495年),弋陽郡被北魏取得,領弋陽縣。南梁在蒙籠城(今湖北省麻城市北鵝籠司)僑置弋陽郡,武定末年東魏取得,下轄僑縣汝南、期思。北齊天保七年(556年),廢汝南、期思二僑縣,下轄實縣信安、北西陽。北周領信安縣,579年,並將河南潢川的弋陽郡改為淮南郡。南朝梁又僑治弋陽郡西陽縣(今湖北黃岡市區東南),隋朝開皇三年(583年),與麻城北的弋陽郡一起廢除。天寶元年(742年)改光州為弋陽郡;下轄定城縣、光山縣、固始縣、仙居縣、殷城縣。乾元元年(758年)復為光州。
- 唐朝弋陽郡太守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