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莊 (雲林縣)

23°48′16″N 120°22′37″E / 23.804403°N 120.377068°E / 23.804403; 120.377068 大莊,是台灣雲林縣二崙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西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港後村西北端、大莊村、莊西村不含東南部及最北端狹長地帶,以及彰化縣大城鄉的潭墘村南部邊界地帶中段。[1][2]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大莊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莊」,隸屬於布嶼堡。該莊北隔濁水溪潭墘莊為界,東與港後庄為鄰,東南邊及南邊為油車莊番社莊崩溝藔莊,西邊為舊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斗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油車區」,隸屬於斗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油車區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大莊」大字,隸屬於臺南州虎尾郡二崙莊[3]

戰後二崙莊改制為二崙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雲、嘉、南分治,二崙鄉改隸屬雲林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圲仔頭(已廢莊)、大莊、菜藔、酒沽仔、洲仔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埤仔頭、新興、公館、田底仔(東部)。[2]

交通

省道台19線又稱「中央公路」,是彰化台南永康的幹道,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經過大莊地區東南部邊界外不遠處。由該道路向東北轉北微東過濁水溪自強大橋後可前往竹塘埤頭溪湖埔鹽等地,向西南可前往崙背土庫西北端、褒忠元長等地。[1][4][5]

縣道154號(港後路)是麥寮六輕廠林內的道路,也是雲林縣最北側的橫貫縣道,大致以西向東轉西南西—東北東走向再轉西南—東北走向(與省道台19線共線)再轉西向東經過本地區南部邊界外不遠處。由該道路向西可前往崙背中北部、麥寮的六輕廠等地;向東可前往西螺莿桐中北部、林內等地。[1][2][5]

鄉道雲10線是豐榮(貓兒干)至山仔門的道路,大致以西向東由本地區西部邊界南側入境後,轉東南東經公館聚落南郊轉東北東,經鄉道雲14-2線終點路口後轉東南東以至於本地區東南部邊界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可前往舊庄中部、草湖、貓兒干並止於縣道154號路口;向東南東可前往番社東北部並止於省道台19線、縣道154號共線北側端點路口(油車地區山仔門聚落西南郊)。[1][2][6]

鄉道雲14線是洲仔至埤腳(實際終點在油車地區山仔門聚落南郊)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洲仔聚落東南郊的鄉道雲15線轉角路口。由此向北北東轉東北,經鄉道雲14-1線起點路口轉東南東,經鄉道雲14-2線起點路口轉東,經鄉道雲14-1線終點路口再轉東南東,至大莊聚落轉東微北再轉東南,出聚落不遠處出境後,轉南經省道台19線路口後可前往油車地區的山仔門聚落並止於其南郊的縣道154號路口。[1][2]

鄉道雲14-1線是洲仔至新興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大致呈ㄇ字形,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洲仔聚落東郊的鄉道雲14線路口。由此向東北微北轉北再轉西北微北蜿蜒而行,至濁水溪南岸的大莊三號堤防下道路路口,至埤仔頭北郊路口轉東南微南,經埤仔頭聚落、新興聚落後止於本地區中部偏東南的鄉道雲14線另一路口。[1][2]

鄉道雲14-2線是酒姑子至公館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中部酒姑仔聚落東側的鄉道雲14線路口。由此向南南西出聚落後,轉南南東再轉南南西,可前往公館聚落東南郊的鄉道雲10線路口。[1][2]

鄉道雲15線是洲仔至崙背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部邊界外不遠處洲仔聚落西側鎮安宮前叉路口。由此向東南入境後,至鄉道雲14線起點路口轉南南西再度出境並沿本地區西部邊界外緣而行,經鄉道雲10線路口後續行,經本地區西南角外緣外遠離,可前往崩溝寮、崩溝寮與八角亭交界地帶、崙背市區並止於鄉道雲17線路口。[1][2][6]

學校

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雲林縣二崙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0月
  3.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4. ^ 《彰化縣行政區域圖》
  5. ^ 5.0 5.1 《雲林縣行政區域圖》
  6. ^ 6.0 6.1 《雲林縣崙背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