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蘭治
傅蘭治(George French,1817年—1881年) 是一位來自英國的法官。他曾擔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國在華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
傅蘭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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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1867—1875 | |
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1877—1881 | |
前任 | 洪卑 |
繼任 | 理查德·雷尼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17 西印度群島托爾托拉島 |
逝世 | 1881年11月13日 日本神戶 |
生平
傅蘭治生於西印度群島的托爾托拉島,他的父親馬克·戴爾·傅蘭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島的一名大律師,曾擔任英屬維爾京群島普通法院的書記官長。傅蘭治於1839年獲得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學士學位,並於1842年獲得碩士學位。 [1]他的父親在他上大學時去世。
1867年,傅蘭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 [3] 1875年,由於塞拉利昂政府面臨嚴重的財政困難,傅蘭治從自己的崗位上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