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讓
明朝進士
任讓(1553年—1612年),字退之,直隸省真定府冀州南宮縣人,民籍。
任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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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科右給事中 | |
籍貫 | 直隸省真定府冀州南宮縣 |
出生 | 九月二十四日 |
配偶 | 胡氏 |
親屬 | 曾祖任佐,祖任琦,父任還,母李氏;前母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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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九月二十四日生,行四,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五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萬曆八年庚辰科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進士[1]。九年任河南汝陽縣知縣,調山東樂安縣。十六年三月行取考選,授禮科給事中,十八年九月彈劾大學士許國耳聾目昏,頭搖足蹇,因劾其不堪輔弼者八事,皇帝以任讓妄言輕詆,令罰俸半年。十一月升禮科右,丁憂歸。二十年十月除補戶科右給事中。
家族
參考資料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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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韓應奎 永平舉人 |
明朝樂安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李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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