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是具有中國國籍的海員出入中國國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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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註 1] |
證件類型 | 海員證 |
用途 | 旅行證件、身份證件 |
簽發對象 | 中國籍海員及遠洋漁船船員 |
有效期 | 5年,或至持證人65歲生日 |
費用 | 免費 |
簡介
航行國際航線的中國籍船舶上工作的中國海員或由國內有關部門派往外國籍船舶上工作的中國海員可以獲得海員證。其法律依據是交通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1]。在遠洋及對台漁船上任職的漁業船員,亦可通過所任職的漁業公司或勞務公司申請辦理海員證[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曾於1976年聯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簽發和使用範圍的暫行規定》。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批准,由交通部第七號令公布,並於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暫行規定》同時廢止[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的有效期為五年,但最長不超過持證人65歲生日。[2][1]
海員持海員證乘坐服務船舶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出境,應在出境前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的入境過境簽證。如前往國家和地區不需辦理簽證,應由海員所屬單位或派出單位向邊防檢查機關出具證明。證明內容應包括海員姓名、證件號碼,前往國家和地區。經邊防檢查站查驗後放行。[1]
版本及式樣
2019版海員證
2019版海員證(電子海員證)自2019年12月20日起簽發[3],與2012版電子護照式樣相仿。電子海員證簽發後,效期未滿的2008版海員證仍然有效,但持有人亦可隨時申請簽發新版海員證,不受臨期一年內方可重新申領的的限制[註 2]。
2019版海員證可由海船船員個人辦理,亦可委託船員外派機構代為辦理,並由海船船員個人持有。惟遠洋漁船船員申請海員證時,仍需由所就職之漁業公司或勞務公司代理,不可代辦,且所持海員證需由其辦理單位管理,並應在合同失效1月之內將海員證送還簽發機關註銷[2]。
2019版海員證可簽發予非內地居民。廈門海事局於2020年2月4日為其轄區內一名台灣船員簽發海員證,為中國大陸簽發的第一本台灣船員海員證[4]。
請求說明
海員證包含簽發國的聲明,向其它所有國家表明持有人為本國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其持有人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與中國護照里的聲明相似,先用中文寫出,接著用英文表述。
2019年12月20日後簽發的電子海員證說明內容與之前(2008版)基本一致,但其中部分字眼有差異,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英文「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改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原「海員」字眼於新版海員證中表述為「船員」等。 其中法規中英文名稱亦有少許變化
2019年12月20日後簽發的電子海員證說明內容位於第三頁,全文如下,與2008版海員證不同之處以粗體標出。
- 中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簽發此證。本證書持有人系從事船員職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證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
- 英文
-
This Seafarer's Passport is issued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PASSPOR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EXIT AND ENTRY ADMINISTR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bearer of this Document is the citize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gaging in seafarer's profession.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seafarer's passpor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
個人資料頁
2019版海員證個人資料頁位於第三頁,信息包含內容如下:
視讀區
- 類型 / Type:PM
- 簽發國代碼 / Country Code:CHN(中國的ISO 3166-1代碼)
- 海員證號碼 / Seafarer's Passport No:一共九位,以A開頭。實際簽發中為與2008版海員證區分,均以「A9」開頭,後跟七位數字流水號;另見「A7」等字頭用於示例證件。
- 姓名 / Name:上方為中文,下方為英文。先姓後名,英文的姓和名以逗號分隔。
- 性別/Sex:男性標注為「男/M」,女性標注為「女/F」
- 國籍/Nationality:中國國籍為「中國/CHINESE」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以「DD MMM YYYY」的形式記載(MMM表示英語月份前3字的縮寫)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
- 簽發日期/Date of issue: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簽發機關/Authority: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的33家海事機構之一,以中英文兩種語言書寫。
- 持證人簽名/Bearer's signature:持證者的手寫中文簽名,經掃描後被打印在信息頁上
機讀區
2019版海員證機讀碼順序標識 | |||
---|---|---|---|
第一排 | |||
位數 | 字段 | 字符(格式) | 說明 |
1 | 證件類別 | P | 與護照一致 |
2 | 證件標識 | M | 取「Maritime」首字母[註 3] |
3-5 | 簽發國 | CHN | ISO 3166-1 中代表中國的三位代碼 |
6-44 | 姓名 | 字母、「<」符號 | 持證人姓名拼音,並以「<<」符號分隔姓名,
遇少數民族人名不分姓名時以「<」符號分隔不同姓名部分。 未使用位數以「<」符號填滿 |
第二排 | |||
1-9 | 海員證號碼 | (A9XXXXXXX) | 正式簽發的2019版海員證號碼以A9起始,後跟7位流水數字 |
10 | 校驗位 | 數字 | 1-9位校驗位 |
11-13 | 持證人國籍 | CHN | ISO 3166-1 中代表中國的三位代碼 |
14-19 | 出生日期 | 數字 (YYMMDD) | 持證人出生日期 |
20 | 校驗位 | 數字 | 14-19位校驗碼 |
22-27 | 有效截止日期 | 數字 (YYMMDD) | 海員證效期截止日期 |
28 | 校驗位 | 數字 | 22-27位校驗碼 |
29-40 | 漢字姓名轉寫 | 字母、「<」符號 | 依GA/T 704.16-2015 轉寫的持證人漢字姓名,
每四位字母表示一個漢字,未使用位數以「<」符號填滿 |
41 | 漢字姓名
剩餘字數標識 |
字母 | 29-40位中未能盡錄的漢字姓名字數,以A表示未省略,
B表示省略1字,C表示省略2字,依此類推 |
42 | 出生日期
世紀位 |
9、0 | 9代表持證人生於1999年或之前,0代表持證人生於2000年或之後 |
43 | 校驗位 | 數字 | 29-42位校驗碼 |
44 | 校驗位 | 數字 | 1-10位、14-20位、22-28位、29-43位總校驗碼 |
注1:校驗碼採用ICAO Doc 9303標準; |
其他頁面
2019版海員證封面內側載有紅色「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及國徽,第1頁有浮雕效果「海員證/Seafarer's Passport」字樣。第4頁及第5頁為備註頁,第6頁至第30頁為簽證頁。
-
2019版海員證封二及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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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海員證備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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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海員證簽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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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海員證注意事項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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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海員證應急資料頁及封三電子芯片說明
第31頁為注意事項頁,其全文內容為:
第32頁為應急資料頁。電子海員證封三頁印有電子芯片相關提示,其內容為:
2008版海員證
2008版海員證自2008年10月1日起簽發,同時停止簽發舊版海員證。該版海員證式樣與97-2版護照相似,較前版在製作工藝方面有所升級,增設機讀區,符合了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標準。[5]
自該版海員證起,海船船員可個人向海事機關申領海員證,無需經由外派機構代辦。海員證注意事項內亦取消原有持有人在國內待派期間及下船回國後,需將海員證交還外派機構的規定。
請求說明
2008版海員證的說明內容位於第一頁,全文如下:
- 中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簽發此證。本證書持有人系從事海員職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證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
- 英文
-
This Seafarer's Passport is issued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 ON PAS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UPUBLIC OF CHINA ON THE CONTROL OF THE EXIT AND ENTRY OF CITIZENS. The bearer of this Document is the citize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gaging in seafarer's professio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documen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
個人資料頁
2008年10月1日後簽發的海員證的個人資料載於封二頁(封面內側),記載的信息與排版的方式97-2版護照相仿。此外,該版證件還設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範的機讀條以及使用了包括資料轉印膜和帶有「長城」水印圖案的專用紙張在內的大量防偽技術。具體包含如下內容:
視讀區
- 類型 / Type:S(Seafarer一詞的首字母)
- 簽發國代碼 / Country Code:CHN(中國的ISO 3166-1代碼)
- 海員證號碼 / Seafarer's Passport No:一共九位,以「A」開頭,後跟八位數字。
- 姓名 / Surname / Given name:斜槓前方為中文,後方為英文,先姓後名,英文的姓和名以空格分隔。
- 性別/Sex:男性標注為「男/M」,女性標注為「女/F」
- 國籍/Nationality:中國國籍為「中國/CHINESE」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以省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以「DD MMM YYYY」的形式記載(MMM表示英語月份前3字的縮寫)
- 簽發日期/Date of issue: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簽發機關/Authority: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的二十家海事機構之一
機讀區
2008版海員證機讀碼順序標識 | |||
---|---|---|---|
第一排 | |||
位數 | 字段 | 字符(格式) | 說明 |
1 | 證件類別 | S | 取「Seafarer」首字母 |
2 | 證件標識
(未使用) |
「<」符號 | 不適用 |
3-5 | 簽發國 | CHN | ISO 3166-1 中代表中國的三位代碼 |
6-44 | 姓名 | 字母、「<」符號 | 持證人姓名拼音,並以「<<」符號分隔姓名,
遇少數民族人名不分姓名時以「<」符號分隔不同姓名部分。 未使用位數以「<」符號填滿 |
第二排 | |||
1-9 | 海員證號碼 | (AXXXXXXXX) | 以A起始,後跟8位流水數字 |
10 | 校驗位 | 數字 | 1-9位校驗位 |
11-13 | 持證人國籍 | CHN | ISO 3166-1 中代表中國的三位代碼 |
14-19 | 出生日期 | 數字 (YYMMDD) | 持證人出生日期 |
20 | 校驗位 | 數字 | 14-19位校驗碼 |
22-27 | 有效截止日期 | 數字 (YYMMDD) | 海員證效期截止日期 |
28 | 校驗位 | 數字 | 22-27位校驗碼 |
29-30 | 出生日期
世紀位 |
19、20 | 與14-19位連用組成八位日期YYYYMMDD,
19代表持證人生於1999年或之前,20代表持證人生於2000年或之後 |
31-32 | 有效截止日期
世紀位 |
20 | 與22-27位連用組成八位日期20YYMMDD,
因簽發時已是2008年,故只用20 |
33-36 | 簽發機關代碼 | 數字 | 簽發機關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其中廳級海事局用所在地省級代碼,
其餘用地區級代碼。如長江海事局使用湖北省代碼(4200),而非武漢市代碼(4201)。 |
37-42 | 未使用 | 「<」符號 | 不適用 |
43 | 校驗位 | 數字 | 29-42位校驗碼 |
44 | 校驗位 | 數字 | 1-10位、14-20位、22-28位、29-43位總校驗碼 |
注1:校驗碼採用ICAO Doc 9303標準; |
舊版海員證
2008年前曾簽發一版無機讀功能的舊版海員證,其尺寸與82版護照相仿,略大於現行護照、海員證規格。
請求說明
舊版海員證的封二頁分別用中文及英文印有如下請求說明文字:
- 中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七條的規定簽發此證。此證書前往世界各國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證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
- 英文
-
This Seafarer's Passport is issued in conformity with the Article 7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CONTROL OF THE EXIT AND ENTRY OF CITIZENS, and is valid for travel to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Seafarer's Passpor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
個人資料頁
舊版海員證的第2頁及第3頁分別為持證人個人資料及簽發機關信息。頁面布局與後期改版之82版因公普通護照(約1993年起簽發)相似。
該證件主要使用打印機打印信息制證,僅「持證人簽名」和「授權官員署名」為手寫項,並附有發證機關的印章。照片貼在資料頁右側,並蓋有發證機關之鋼印,第2頁全頁被鐳射激光防偽貼膜覆蓋,增加防偽性。具體包含如下內容:
第二頁:
- 持證人姓名/Full name of Bearer:印有持證人中文姓名,及以漢語拼音轉寫的英文姓名
- 性別/Sex:男性標註為「男」及Male,女性標註為「女」及Female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中文則以「YYYY年MM月DD日」記錄,英文則以「Month DD,YYYY」記錄(例如持證人出生於1949年10月1日,英文記錄為「October 1,1949」)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以中英文註明國家名及省份(如出生在北京,則記錄為「中國 北京」及「Beijing,China」)
- 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記錄方式同出生日期
- 海員證號碼/Seafarer's Passport No.:號碼為英文字母加數字組合的15位號碼,其中首兩位為字母,用短橫槓「-」分隔
- 持證人簽名/Signature of Bearer:此項比較特殊,欄目名稱印在第2頁,簽名處則在第3頁
該頁預印有以A字起首的紅色證書流水號。
第三頁:
- 發證機關/Issued by:以省級為單位,一般中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事局」,XX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英文則為「Xxxxxx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其中Xxxxxx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英文名稱
- 發證日期和地點/Date and place of issue:中文記載格式為「YYYY年MM月DD日於XX」,英文記載格式為「Month DD, YYYY in XX」,其中XX為簽發海員證的所在地級市的中文及英文名稱
- 發證機關公章和授權官員署名/Seal of the issue office and signature of the authorised official:橫線上為官員簽名處,簽名右側為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海事局的圓形公章。
其他頁面
舊版海員證第4頁為「海員證延期頁」,從第5頁至第18頁為簽證頁,第19頁和第20頁為備註頁。部分頁面帶有與資料頁一致的紅色證書流水號。
申領手續
辦理要求
海員證申請人需具有中國國籍,並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是在國際航線船舶上工作的船員;
- 是在特殊航線(港澳台、國際河流航線)船舶上工作的船員;
- 是在遠洋漁業船舶上工作的船員。
海員
國際(特殊)航線海員個人申辦海員證時,並不要求在船上實際任職,僅需持有有效船員服務簿、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及培訓合格證,並提交照片即可申領。[6]
海員若委託代理機構代辦海員證,另需與相關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管理協議並由其代為提交。
國際航線海員需同時持有有效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Z01)和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Z07),兩合格證缺其一則只能辦理有特殊航線簽注的海員證,此類國際海船船員及原特殊航線船員(即服務簿註冊類別為【內河】或【國內海船】的船員),只能選擇有特殊航線簽注權限的海事局申請海員證。其所辦海員證上將顯示以下任一簽註:
僅適用於在中國內地至港澳台航線上航行使用 |
僅適用於在通航的國際河流段上航行使用 |
遠洋漁業船員
漁業船員不可自行申辦(含換補發)海員證,必須通過其任職的有資質漁業公司或勞務公司申辦。並由公司交驗其漁業船員證書、符合條件的《漁船船員體檢表》及勞動合同[7]。
因公隨船人員
若申請人無有效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則需提交確定的船員出境任務證明材料(海員證批件)方可申辦,所申領的船員證有效期僅限於批件有效期內。
換/補發、重新簽發海員證
海船船員持有2019版海員證,且剩餘有效期大於12個月時,若簽證頁用完,可申請換發海員證;若原證遺失、被盜、或損毀,可申請補發海員證(補發海員證另需提交《海員證補發情況說明》)。換/補發的海員證有效期與原證有效期一致。
海員證剩餘有效期不足12月,或持有舊版海員證時,不可申請換發、補發海員證,只可申請重新簽發完整有效期的全新海員證。持有舊版海員證可隨時申請2019版海員證,不受剩餘有效期限制。
海員證簽發機關
截止2024年10月,共33所直屬海事局獲准簽發新版海員證。海船船員可向任一海事局線上提出申請,或委託某海事局管轄範圍內之船員代理機構代辦[8][9]。
序號 | 所在地 | 單位[註 4] | 代辦機構管轄範圍 | 特殊航線[註 5] 簽注權限 |
---|---|---|---|---|
1 | 上海 | 上海海事局 | 上海市 | |
2 | 天津 | 天津海事局 | 天津市、北京市、河南省 | |
3 | 遼寧 | 遼寧海事局 | 吉林省、遼寧省(營口市除外) | |
4 | 營口海事局 | 營口市 | ||
5 | 河北 | 河北海事局 | 河北省 | |
6 | 山東 | 山東海事局 | 山東省(煙臺市除外) | |
7 | 煙臺海事局 | 煙臺市 | ||
8 | 江蘇[註 6] | 江蘇海事局 | 江蘇省(連雲港、鹽城市除外) | |
9 | 鎮江海事局 | 鎮江市 | ||
10 | 南通海事局 | 南通市 | ||
11 | 浙江 | 浙江海事局 | 浙江省(寧波市除外) | |
12 | 寧波海事局 | 寧波市 | ||
13 | 舟山海事局 | 舟山市 | ||
14 | 福建 | 福建海事局 | 福建省(廈門、漳州市除外) | |
15 | 廈門海事局 | 廈門、漳州市 | ||
16 | 廣東[註 7] | 廣東海事局 | 廣東省(深圳、汕頭、湛江市除外) | |
17 | 廣州海事局 | 廣州、佛山、肇慶、河源市 | ||
18 | 東莞海事局 | 東莞、惠州、清遠市 | ||
19 | 珠海海事局 | 珠海、江門市 | ||
20 | 中山海事局 | 中山市 | ||
21 | 湛江海事局 | 湛江市 | ||
22 | 汕頭海事局 | 汕頭市 | ||
23 | 廣西 | 廣西海事局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
24 | 梧州海事局 | 梧州市 | ||
25 | 海南 | 海南海事局 | 海南省 | |
26 | 湖北 | 長江海事局[註 8] | 安徽省(除蕪湖市)、江西省、
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 |
|
27 | 重慶 | 重慶海事局[註 9] | 重慶市 | |
28 | 安徽 | 蕪湖海事局[註 10] | 蕪湖市 | |
29 | 黑龍江 | 黑龍江海事局 | 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 | |
30 | 廣東 | 深圳海事局 | 深圳市 | |
31 | 江蘇 | 連雲港海事局 | 連雲港、鹽城市 | |
32 | 雲南 | 思茅海事局 | 雲南省(西雙版納州除外) | |
33 | 西雙版納海事局 | 雲南省(普洱市除外) |
簽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於2024年5月28日發布的「中國與外國互免簽證協定一覽表」更新至2024年5月28日[10]
國家 | 停留期 | 生效日期 |
---|---|---|
烏克蘭 | 90天 | 2002年3月31日 |
波蘭 | 30天 | 1992年7月27日 |
立陶宛[註 11] | 30天 | 1992年9月14日 |
俄羅斯 | 30天 | 2014年4月26日 |
相關法規
參見
注釋
- ^ 海員證的簽發機關除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及授權的海事機關外,另包括中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派出機構。
- ^ 通常只能於海員證到期前12月內申請重新簽發有效期完整的海員證,若於有效期長於12月時換、補發,則獲發新證之有效期將與舊證一致
- ^ 原行業標準GA/T 704.15-2007 《中國機讀護照 證件名稱及種類代碼》中,代碼「PM」曾預留予「邊貿護照」。
- ^ 正廳級海事局以粗體標示
- ^ 特殊航線是指中國內地至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航線,中國大陸至台灣地區航線,以及通航的國際河流段
- ^ 連雲港海事局(正廳級,由江蘇海事局管理)見第31項,原文如此
- ^ 深圳海事局(正廳級,由廣東海事局管理)見第30項,原文如此
- ^ 位於湖北省武漢市
- ^ 由長江海事局管轄
- ^ 由長江海事局管轄
- ^ 隨船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于2013-05-04查阅. [2013-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24).
- ^ 2.0 2.1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 2020年7月6日修正. 交通運輸部. 2020-07-06.
- ^ 新版海员证将于12月20日启用,首次植入电子芯片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8).
- ^ 落实大陆惠台举措 厦门签发大陆首本台湾船员海员证. http://www.fj.chinanews.com/. [2020-02-10].[失效連結]
- ^ 中國網. 中国新版海员证将于“十一”启用. [2016-0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05).
- ^ 廣東海事局. 海员证核发 办事指南. 中國海事.
- ^ 渔船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 ^ 中國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船员〔2019〕434 号 (PDF). 山東海事局. 2019-11-12 –透過山東海事局 (中文).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海员证签发机关信息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9-12-06.
- ^ 中国与外国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 cs.mfa.gov.cn. [202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