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園區

中山陵園區江蘇省南京市的舊轄區名,最初設立於民國時,以中山陵紫金山為核心。1930年代,南京市江蘇省及鄰縣確定市界,以紫金山全部劃為中山陵園區,東、北兩面以環陵路為界,西面以中山門太平門南京城牆為界,南面以京湯公路(後為寧杭公路的一段、現中山門大街)為界,面積30.58平方公里,直屬國民政府管轄。[來源請求]經過抗戰後的變遷,成為南京市第十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南京市人民政府1950年6月在第十區基礎上成立中山陵園區,1952年2月將第九區所轄仙鶴、滄波、百水三個鄉劃歸中山陵園區,1956年5月又將江寧縣高橋門鄉劃入。1958年11月,中山陵園區與燕子磯區棲霞區建制撤銷,劃歸南京市郊區人民委員會管轄。1960年9月,郊委撤銷,原中山陵園區所轄公社劃歸玄武區。1962年7月,又成立南京市人民委員會郊區行政辦事處。1963年4月,郊辦撤銷後,原中山陵園區建制恢復,改名陵園區,7月又復名中山陵園區。1965年5月,中山陵園區與燕子磯區併入棲霞區。1970年1月,成立鍾山區,下轄中山陵園紫金山公社、馬群公社玄武湖公社和孝陵衛鎮。1975年,鍾山區撤銷,劃入棲霞區。1995年,原鐘山區所屬地區再次從棲霞區劃出,劃歸玄武區。[1][2]

參考文獻

  1. ^ 棲霞區志·第一編建置地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 ^ 「行政區劃」. 南京簡志.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