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社會大分工
三次社會大分工是馬克思主義所使用的名詞。馬克思主義者認為該事件發生在原始社會末期的新石器時代的三次重大的社會變革[1][2]。
第一次社會大分工
第一次社會大分工是指原始社會末期農業部落和游牧部落從狩獵、採集者中的分離。
隨着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經驗的積累,犁耕農業取代鋤耕農業。起初是木犁或石犁,然後是金屬犁。犁的使用不僅提高了生產效率,更擴大了耕地面積,使農業生產在最適宜原始農業的平原、河谷地帶占有重要地位,形成主要從事農耕的農業部落。首先發生在西亞、北非、東亞和美洲等地。在中亞、伊朗、高加索、阿拉伯等草原地帶,原先以畜牧業為主要生產活動的部落,逐漸轉變為飼養畜群的游牧部落。生產的專門化不僅增加了各自的剩餘產品,而且擴大了各種生產者之間產品的差異,於是產品交換日益頻繁。農牧業的分工,為社會分工進一步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
隨着銅器、青銅器和鐵器的應用,開始出現大面積的農田耕作和伐林墾荒。農業在規模上的擴大,導致經營種類的增多。除了穀物種植以外,還經營園藝,栽培各種經濟作物,把經濟作物加工成油、酒等等。隨着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經營活動的豐富,各種手工操作,如金屬加工、紡織、制陶、釀酒、榨油、造船、皮革加工等活動逐漸增多,操作者經驗日益豐富,製作技術不斷改進。既進行農耕、畜牧活動,同時又製作各種手工製品的人越來越難以勝任,於是有人脫離農業或畜牧業生產而轉入手工業的專門化發展。專職的手工業者逐漸增多,手工業終於從農業活動中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生產部門。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在世界各地相繼發生,發展過程很不平衡。
第三次社會大分工
產品交換很早就發生了,至少不晚於第一次社會大分工的出現。但是只有在兩次社會大分工之後,交換才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交換的不斷發展和擴大,使商品生產出現並發展,又反過來促進了交換的進一步發展。交換規模擴大,品種增多,各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直接的產品交換越來越不便利,於是專事交換的中間人——商人應運而生。不間斷的交換活動使部分脫離生產的商人得以為生。第三次社會大分工首先在商品交換最為發達的地區出現。
三次大分工奠定了以後社會分工的基本格局,並且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商業的產生和發展,對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產生了全面的影響[3]。
參見
- 《社會分工論》
參考
- ^ 彭克宏主編. 社会科学大词典. 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89.10: 341. ISBN 7-80035-228-5.
- ^ 李森,徐志瑩,范傳南編著. 受益一生的百科知识 世界地理百科知识. 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2.04: 7.
- ^ 《經典讀庫》編委會編著. 一本书读懂世界历史. 南京:江蘇美術出版社. 2015.01: 13. ISBN 978-7-5344-60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