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9

Aotfs2013在话题“有关关注度指引”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西北太平洋缺乏关注度的热带气旋条目保留与否

过去西北太平洋缺乏关注度的热带气旋条目一向都会被删除,可是有不少人(包括在下)认为所有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都应该保留,因此在下希望在此订下共识,以决定这些条目保留与否。

在下认为这些条目都应该保留,因为:

  • 大部分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都曾经作出登陆。
  • 希望格式统一,不要在太平洋台风季条目里,有些有主条目,有些没有。
  • 如果把这些条目合并至当年太平洋台风季,将会有太大堆文字而造成阅读困难。——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13:07 (UTC)
(!)意见:在风季条目之外另立时间轴条目,把相关事件记录进去就好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20日 (一) 15:28 (UTC)
移动至条目探讨?--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20日 (一) 17:45 (UTC)
我想提出者是为了在方针中制定关注度豁免(参见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热带风暴卢碧 (2016年))而来到方针区提出—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21日 (二) 00:43 (UTC)
若另立时间轴,会变成只写升降格时间。(参见台风红霞讨论页)——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1:22 (UTC)
那就不要只写升降格时间就好了。或是有主条目的风暴写升降格时间,没有主条目的写详细发展过程这样,反正也不是什么严重的大问题。—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21日 (二) 01:36 (UTC)
还是那个问题——将会有太大堆文字而造成阅读困难。——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7:27 (UTC)
全文用连贯性记述文字的话就不会有这个问题,我先写写看,真的看起来太冗长的话再想办法Draft:2016年太平洋台风季时间轴在期间欢迎继续提出建议—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21日 (二) 08:06 (UTC)
那为甚么不干脆保留所有台风页面呢?——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2日 (三) 00:31 (UTC)
因为有些台风关注度不足。—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22日 (三) 01:05 (UTC)
(?)疑问:即是怎样写,可否写一次试试看?——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2日 (三) 14:29 (UTC)

保留所有热带气旋条目

其实以前已经讨论过一次,不过尚未达成共识。大家想想,作为编者,当然要给读者最详细的内容。若建立太平洋台风季时间轴,只能写“发展过程”一节。其他台风基础资料模板等于到那儿去?所以请各位支持保留所有热带气旋条目。--Morgan Siu留言2017年4月6日 (四) 05:43 (UTC)

这有违关注度指引,有些热带气旋根本没有足够的报道。单独写出来太短了。不过可以考虑在一个页面集中写,一个热带气旋名字的不同时间段的热带气旋。——꧁༺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4月6日 (四) 05:53 (UTC)

过去计画被放弃兴建、施工一半被放弃兴建、放弃兴建后又恢复施工并竣工落成,这三种情况哪一种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

我有大概翻查一下相关的方针指引,就是没找到可为我解惑的答案!现在情况是:

即使具备以上二项要件,撰写这种条目仍有问题:

  • 过去有计画兴建(来源并没记载“预定”二字),却未曾动工兴建,今已被证实永久放弃兴建
  • 兴建计画只实现一半,停工至今才被证实永久放弃兴建
  • 若是没被拆除的情况下,万一哪天对永久放弃兴建给翻盘,恢复并继续动工,直至竣工落成

以上这三种情况里,我考量到Wikipedia:关注度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故询问有哪一种是算“无争议”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Kai3952对话贡献)于2017年4月2日 (日) 00:08‎ (UTC)加入。

    • @Kai3952:至少第一项是绝对可以的,在下所主编的GA桃园捷运蓝线就属计画取消的案例。- 不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1日 (六) 16:16 (UTC)
      • 你应该有发现吧!第一、二种情况都可能会变成第三种情况,也就是原本放弃兴建被改成继续施工到完成。问题是,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有写道:
        这些将来事件成为过去后,都必须有值得记载的价值。个别事件必须颇为肯定会发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才应该值得记载。
────────────────────────────────────────────────────────────────────────────────────────────────────这要如何知道我上述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符合“成为过去后是肯定会发生”?规定当中又涉及到“一定的重要性”,我就考量到Wikipedia:关注度,上述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符合值得记载?同时想顺便一问,“成为过去后是肯定会发生”此话又是何意,感觉语句不完整,是不是想表达“成为过去后是未来肯定会发生”?--Kai留言2017年4月1日 (六) 16:48 (UTC)
有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深入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5日 (三) 03:45 (UTC)
我想向你确认你说的意思,我解读认为你是想说:“只要我来源引用是来自第三方的深入介绍,并且具有可靠性,上述所举出那三种情况,不管是哪一种,也都能可以写?”请问是吗?--Kai留言2017年4月7日 (五) 10:44 (UTC)

我后来发现我似乎误用了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它是对“将来事件”而言,所以不适用于我讨论那三种情况已发生的结果,那么剩下的就是讨论Wikipedia:关注度。依据User:Shizhao所说,我创建条目得要在所谓“第三方可靠来源有深入介绍”为前提,但是当初我询问:“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无争议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看来如此就似乎是无法避免无争议?我所谓“无争议”,其实是在顾虑:当条目进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虽然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与投票,但在结果上还是有一定的机会将条目给删除!由此看来,当条目所设定的主题无论是属于“过去已发生而未实现”,又或者是“过去已发生而未完全实现”,一旦被证实是永久放弃兴建,像这样的主题在条目创建出来之后,能否不被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结果是给删除,这说明条目要在Wikipedia:关注度基础下建立,即所谓“第三方可靠来源有深入介绍”,是否如此?若真是如此,争议就出现了。--Kai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03:50 (UTC)

部份条目应豁免第二手来源要求

暂时请到客栈讨论,抱歉抱歉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7月17日 (一) 02:36 (UTC)

关注度的定义

维基百科一直以来都以可靠来源判别关注度,但现实中不少具备关注度的事物均非学术界或其他可靠来源提供者的兴趣范围。结果,不少具备关注度的条目均因此而被删。

有另一个更客观方式︰可以浏览量判别关注度。理论上愈有关注度的条目应愈多人浏览。这个统计将更为客观,更易判别关注度。

Wetit🐷0 💬🏆 2017年7月19日 (三) 20:33 (UTC)
最近被快速保留了马卢理站,来源被说不符标准,但却写得非常好。=)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20日 (四) 07:50 (UTC)
西宁站的来源看上去都好过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8:11 (UTC)
原来死链来源算有效?--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7年7月20日 (四) 08:15 (UTC)
善意地认为,在编写的时候是仍然生效的,只是到某个时间失效了。死链来源处理可以参见Wikipedia:失效链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9:42 (UTC)
“写得非常好”只是普通读者看上去的。但是它实际上并不符合我们的内容方针,尤其是NOR和V。--Antigng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2:15 (UTC)
条目就是写给普通读者看,即使专家看起来好像写得非常好,但普通读者不觉得好,这样的条目也是不好,更会给普通读者的印象是维基百科条目高深难懂。而且因为对读者有用的条目都被删除,他们查不到所需资料,就会觉得维基百科没有用了。何况评审条目的人根本无法证实他们是不是专家。
Wetitpig0提到用浏览量判别关注度我就一直支持的,读者需要的条目更应是我们需写得更加好的条目呢。—Baycrest (作客) 2017年7月23日 (日) 17:23 (UTC)
请举例现实中具备关注度的事物会因为缺乏关注度而被删除。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0日 (四) 07:51 (UTC)
新北市区公车897路线 (区间车)--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20日 (四) 07:53 (UTC)
那这条线路有什么能看上去具有能被二手来源所关注的点描述?能被报道或者研究?就靠一条线路数据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8:11 (UTC)
看来User:Shizhao是不知道生活上的关注度定义跟维基的关注度定义大相径庭。--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7年7月20日 (四) 07:55 (UTC)
我当然知道啊。但是在维基百科上说关注度,自然是用维基百科的关注度定义了。看来我理解错你的意思了。但是你既然知道两个关注度不是一个意思,你还放到一起来说,岂不是混淆概念?另外,按照你的思路,我觉得全世界的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关注度了,每一幢建筑也都有关注度了,甚至每个房间都有关注度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0日 (四) 08:01 (UTC)
另外,新北市区公车897路线 (区间车)怎么就在现实生活中有关注度了?它成为研究对象了?还是成为报道主题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0日 (四) 08:03 (UTC)
新北市897路线有媒体作为主题报道,并非所谓顺带或例行,来源够写成小作品有余 - [1] [2] [3]。--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0日 (四) 09:25 (UTC)
所以要举出来啊。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0日 (四) 09:35 (UTC)
你这几个都是例行报道而已啊:xxx线路开通了,xxx线路改线了,xxx线路涨价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1日 (五) 01:39 (UTC)
书生君,君所谓的例行报导仅是君之自定义,未有在中文维基成为共识,君也应证明所有公交开通、改线是所有媒体必然报导。--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1:54 (UTC)
例行报导见WP:ROUTINEWP:NOTNEW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1日 (五) 02:02 (UTC)
书生君,WP:ROUTINE是事件专题关注度的草案,公交路线条目显然不是事件条目,请勿混淆。WP:NOTNEWS是指非以条目主体为核心报导的突发新闻消息,来源如以条目主体为核心报导则不属突发新闻消息,此条也非定义所谓例行报导,身为管理人员请搞懂这些草案及指引,切莫混淆。--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2:12 (UTC)
"按照维基百科方针,对公告、体育运动等主题的例行新闻报道以及各种小报新闻,都不足以确立一篇独立条目。对于预先规划好日程的事件,事先准备好的报道亦应被视作例行报道,特别当事件的参与者也在宣传推广这些报道时。"这一说法对于任何条目都适用(因为它是根据维基百科方针,而不是根据某个关注度指引),只是在事件关注度中特意强调了出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1日 (五) 08:08 (UTC)
书生君,阁下拿出的维基百科方针是连结到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该方针正如前述所指,火灾或风暴影响等突发新闻讯息,不应确立一篇独立条目用作发报突发新闻,并非否定媒体报道可作为可靠来源,敬请细阅有关方针,惟 阁下却在回应中自行混入事件关注度草案的部分内容,再自我演绎为“预先规划好日程的事件,事先准备好的报道亦应被视作例行报道”的结论,不但混淆方针及草案,还偏离方针指引的原意,阁下对方针的解读明显原创研究了。请注意,方针指引不是拿来乱套忽悠的。--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8:40 (UTC)
WP:SBST:“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Antigng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16 (UTC)
阁下适时拿出WP:SBST单一突发新闻消息的关注度,该条所指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正好反映 书生君自我演绎的“预先规划好日程的事件,事先准备好的报道亦应被视作例行报道”中的“例行报道”与“突发新闻消息”是有明显冲突,“预先规划好的报道”就不会是“突发新闻消息”。媒体报道巴士路线的营运,正如 书生君所指是“预先规划好的报道”,这显然不是突发新闻报道。巴士路线的营运并非仅为短时效性的报道,这不是由于风暴水灾等导致巴士路线要突然临时停驶的新闻消息,WP:SBST表明“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因为重点是媒体以条目主体为题及其报道的深入程度,而不在于得到报道的次数,反过来是某事物出现在于很多报道但实际上报道内容对其描述是谈不上边。WP:SBST本身没有明确定义例行报道,但对于突发新闻消息报道的阐述已反映与例行报道是明显有别,“预先准备好的报道”也不等于是例行报道,例行是某媒体对某一类资讯采取惯常性的报道行为,而且是不作筛选转载经营者发出的一次文献,例如不进行整理直接使用营办商的新闻稿或声明,故此须证明被指进行例行报道的某个媒体是不作筛选,必然对巴士路线的开通列入其新闻报道。另外,中文维基未有对那些媒体属于小报有明确定义,但就上述新北市公交897线的媒体来源,中国时报自由时报在台湾当地都未见被视为小报。--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39 (UTC)
我都是复制粘贴过来的,这也算是演绎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24日 (一) 01:43 (UTC)

关注度在条目提删中是否被赋予过度的意义了?

本人笨嘴拙舌,所以主旨可能表述不太清楚,请各位见谅。 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7/08/07中,很多内地条目都因“关注度不足”“毫无关注度”等诸如此类的理由被提删。 Wikipedia:关注度_(交通)现行只是草案,用来作为提删理据是不是有些不合适?--Carl Cheung留言2017年8月11日 (五) 11:26 (UTC)

Wikipedia:关注度_(交通)目前只是草案, 但Wikipedia:关注度是现行使用的指引, 若是用Wikipedia:关注度做为提删理据, 似无不可。--Wolfch (留言) 欢迎参与今年的动员令 2017年8月11日 (五) 11:47 (UTC)
(:)回应完全同意,关注度在条目提删中被赋予过度的意义了!现在根本矫枉过正!关注度原本是用来避免写出偏颇、扭曲事实的内容。现在却反过来被一些人用来对于大家眼见为凭的车站、台风大肆提删。反观许多偏颇、扭曲事实的内容却在portal:性里面孳生,现在的关注度条文,在那些删除派的解释之下明显已经失去过滤的功能。--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4:06 (UTC)
(:)回应:“关注度原本是用来避免写出偏颇、扭曲事实的内容”——睁眼说瞎话!“条目的主题应当证明为受关注和值得注意的”才是关注度的要点。-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10 (UTC)
非常受关注的主题,Google一下就琳琅满目。这里是百科全书,只要内容真诚,便符合收录的条件。不然就改名叫维基杂志好啦。  囧rz...--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4:14 (UTC)
继续睁眼说瞎话我在几个月前跟你说的事情似乎你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吧。维基百科还有其他规范收录哪些内容的方针,例如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27 (UTC)
所以您对于交通类与台风类条目被大规模提删除的立场是? =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4:33 (UTC)
重点不是你在睁眼说瞎话吗?-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35 (UTC)
重点当然是为了抢救那些被冤枉删除的条目啰~ 不然我干嘛来这里说一些你认为睁眼说瞎话的东西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4:42 (UTC)
看来我几个月前是在浪费时间了。-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49 (UTC)
在下认为抢救那些交通、......类条目是值得的,不好意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4:53 (UTC)
我来的重点只有“阻止你睁眼说瞎话”。请说些正确的理由,而不是在这里丢人现眼。-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55 (UTC)
恩“丢人现眼”貌似人身攻击。(深呼吸~ 放轻松)--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5:06 (UTC)
第一,别吵架啊,吵架不好=。= 第二,用Google搜索出来“琳琅满目”的结果来判断一个条目是否具有关注度确实有所不妥。且在下认为交通条目有存在的意义,有被扩充详细的权利。引用@User:It's gonna be awesome 的话,“在下认为抢救那些交通、......类条目是值得的,不好意思。”--Carl Cheung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3:56 (UTC)
  • 重复一下Wolfch的(:)回应:“虽然Wikipedia:关注度 (交通)目前只是草案,但Wikipedia:关注度是现行使用的指引;若是用Wikipedia:关注度做为提删理据,似无不可。”-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8月11日 (五) 14:57 (UTC)
    • (※)注意@It's gonna be awesome:Google搜素并不能证明关注度,英文维基的一篇论述Wikipedia:Google searches and numbers写得很好“An obscure 1700s philosophical theory that is referenced in a number of widely respected older paper books may not show up on a Google search. But no Google hits does not mean this theory is non-notable or a hoax. In fact, this theory may be notable under Wikipedia's rules, as it is described in multiple reliable sources. On the other hand, a reality TV contestant's name may generate a thousand Google hits–fan chat pages and blog posts regarding his sex life–but none of these may be reliable sources.”翻译过来就是:一个18世纪不那么知名的哲学理论在许多受到广泛重视的纸质书籍中有所参考,但其可能在Google上搜索不到。此时没有Google的搜寻结果并不能证明该理论不具有关注度或是恶作剧条目;另一方面,一个电视真人秀之参赛选手也许可以在Google上有上千个搜索结果,但如果那些搜索结果都是爱好者网页或者根据其私生活写成的po文,则可能视为无可靠来源证明其关注度。--星巴克女王  Wish we could turn back time, to the good old days  2017年8月11日 (五) 15:22 (UTC)
 了解,  谢谢你 但是看到许多人的心血被删掉满难过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1日 (五) 15:27 (UTC)
很好,这很WP:MERCY。如果能像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那样的话,那就不是问题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2日 (六) 10:41 (UTC)
 了解,  谢谢你 Incidentally, 懂得mercy是人类不会被robot取代的关键。[开玩笑的]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2日 (六) 10:53 (UTC)
开玩笑?所以这暗示就算人类懂得mercy也会被robot取代啰?[开玩笑的] 4279计算过程 2017年8月12日 (六) 11:46 (UTC)
不是开玩笑XD 只是不希望冒犯Sakamotosan所以才加上开玩笑地。~~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2日 (六) 11:49 (UTC)
就算条目写得看上去再精彩,如果不满足关注度的要求,这些“精彩”就不过如此。关注度,条目之门槛也——不满足者无条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3日 (日) 05:09 (UTC)
那么是否能 IS 与 不IS 的片都予以收录,顶多就是在IS的条目中加个模板告知读者IS是纯粹的"卖肉卖萌后宫机战片",其他就交由读者自行判断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4日 (一) 15:30 (UTC)
既然连基础的门槛都过不去为什么保留?或者说在香港铁路大典留一篇“地球”的与香港铁路大典无关的条目,你认为可以保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5日 (二) 00:51 (UTC)

提案:“关注度”模板取消悬挂30天后需要提删的规定

诚如User:Shwangtianyuan存废复核中所说:“一个地铁站,客流量特别多,关注度应该足够。然而维基百科里的很多地铁站条目却因为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我们也无法接受。还有一点,“关注度”模板应该取消悬挂30天后需要提删的规定,而且我要说一下,其他语言版本虽然也有这一模板,但没有这一规定。”

目前关注度的争议持续,因此在下先提此删修。

希望社群能予以支持,以留住像User:Kmchang28这样的人才。=)--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4日 (一) 17:01 (UTC)

  • 中文版难与英文版直接比较,就以有效讨论方面,英文版的AFD须对所提理据有较为仔细的解释,在中文版经常只打出“缺乏关注度”或“例行报导”的投票,这些票在英文版常被忽略掉,英文版在关闭讨论时也要提出决定因由,中文版则常只有保留或删除两字。如果取消关注度30天可直接提删,AFD应有一番盛况。--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03:41 (UTC)
关注度可以不等三十天直接提删,但有经常提删吗(至少在交通范围内)?--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7年8月15日 (二) 06:21 (UTC)
现在除非条目有急剧恶化情况,如发展为宣传推广、整篇都是明显的原创研究,单就关注度理由都要足30天时间。交通条目只是其中部分,不计最常见的人物及组织,电视节目、地方街道的能见度都很高的。--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06:55 (UTC)
实际如果关注度不足的话,理论上还能即时提删,但是出于让编者(可能是:该条目的主编、或其他参与者)有时间去改善,才有30天去确认满足关注度的资料,然后30天改善经过确认无法改善的话,则可以选择提删,让社群讨论决定是否保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5日 (二) 00:46 (UTC)
(:)回应不过实际上我发现不少因为关注度不足在中文维基百科被删掉的交通条目,仍安然存在于英文维基百科@_@--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5日 (二) 03:17 (UTC)
en与zh互不相干,我也见过日本ACG的作品在zh有条目而在ja还是没条目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5日 (二) 03:32 (UTC)
请问在Ja没条目是因为在ja关注度不足被删除吗?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5日 (二) 03:35 (UTC)
en有不代表zh有,zh有不代表en有。en的人做得好,不代表zh的人也都做得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5日 (二) 03:52 (UTC)
所以zh有ja没有是因为ja的条目品质不符合基本门槛(关注度),所以被删掉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5日 (二) 04:21 (UTC)
(~)补充再补充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所提的, 关注度不足的, 会挂模版, 30天关注度不足, 可以提删, 不一定都会提删 (目前也有一些条目30天关注度不足, 但没有提删的), 真的提删了, 才是由大家讨论是否要保留或是删除, 所以目前“关注度”模板悬挂30天后是可以提删, 不是强制提删--Wolfch (留言) 欢迎参与今年的动员令 2017年8月15日 (二) 04:28 (UTC)
 了解,  谢谢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5日 (二) 04:36 (UTC)
(-)反对, 刚刚留太多言, 忘了表示是否赞成了--Wolfch (留言) 欢迎参与今年的动员令 2017年8月15日 (二) 04:39 (UTC)
这个不是投票,一直没有规定关注度30天期满后必定提删,把明显不能通过AFD删除的条目都拿去AFD提删,也是浪费群组资源。--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04:47 (UTC)
(:)回应 若是“不能通过AFD删除的条目”,要求的只是补回来源;但补充来源不就正是写维基条目的基本要求?为何算“浪费群组资源”?反而,存废讨论提出的来源应加回条目是正经。--Nivekin请留言 2017年8月15日 (二) 06:38 (UTC)
您要这样解,没有特别意见,反正拆解得支离破碎,失去原意。--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06:45 (UTC)

交通路线是否可以政府批核之路线开办通告作关注度来源?

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新界区专线小巴113线管理员@Wong128hk:指“运输署仅为审批者,并无参与日常车务运作”,故接纳开办通告作关注度来源。在下意见是作为审批者,运输署便有责任作开办通告,此则对运输署的角色是否能算是第三方属灰色地带。同一理论,香港任何电影都要获通讯事务管理局评级,那该局之评级文件是否符合关注度来源要求?又所有社团成立注册都要向警务署注册,相似例子太多,影响甚大,希望大家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7年9月6日 (三) 11:26 (UTC)

应该不能,根据WP:NOR,第二手来源距事件本身至少会有一步之遥。它们所陈述的事实与观点建基于第一手来源上,并对之进行分析、总结、解释、说明乃至评价,但显然,该些开办通告并非如此,且关注度准则列明“来源”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必须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因此“《关注度指引》旨在确保条目符合《收录准则》、《非原创研究方针》、《可供查证方针》及《可靠来源指引》,此条目中附有运输署发出,路线开办通告。虽然此来源并非二手来源,然而前述方针并无限制编者使用一手来源,而是敦促编者谨慎使用。此条目可经此来源,毋须原创研究而得出条目基本内容。《关注度指引》并非旨于添加额外要求。另外,运输署仅为审批者,并无参与日常车务运作。有鉴于此,驳回所请,维持原决”并不成立。“《关注度指引》并非旨于添加额外要求”此说也不知从何而来,方针已清楚列明又怎能自行诠释?--【和平至上】💬📝 2017年9月6日 (三) 12:28 (UTC)

何况如Neviken所言,这样所有机构都符合关注度标准?--【和平至上】💬📝 2017年9月6日 (三) 12:33 (UTC)

同意公告是第一手来源的观点,评级文件及注册通告等等类同。反对用第一手来源证明关注度(这与WP:NOTE正文直接矛盾)。但是我倾向于同意:当交通路线开办者为私有(非公有、非公私联营)时,政府可作为第三方。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9月9日 (六) 13:25 (UTC)
首先,关注度指引既为指引,就不应该与方针抵触。据《方针与指引方针》,方针优先于指引,有抵触则以方针为先。翻查《可供查证方针》及《非原创研究方针》均无要求必须使用二手来源,及禁止使用一手来源。更正确是维基主要应该依靠二手来源,及谨慎地使用一手来源。此要求推不出必须使用二手来源。英文版《关注度指引》亦只是要求“应该使用二手来源”而非“必须使用二手来源”,“必须使用二手来源”规定违反上位方针,所以本人在处理存废复核时,会援引IAR,直至社群修正相关方针及指引为止。谨此。--J.Wong 2017年9月9日 (六) 16:54 (UTC)
所谓“应该”和“必须”在这里的语义没有区别。考虑“在确证关注度上,应该使用二手来源”和“在确证关注度上,必须使用二手来源”;两句话都是“只有二手来源能确证关注度”。同样,当我们承认“条目应依靠二手来源”时,就意味着WP:N的二手要求不与WP:V不矛盾。此外,所谓“不禁止一手来源”,仅表示条目可以引用一手来源,不意味着有一手来源条目就可以存在,即使该来源独立、构成有效介绍、可靠。--Zetifree (Talk) 2017年9月10日 (日) 05:39 (UTC)
所以,如果批核通告加上有关的新闻报导,应该就可以算作有一定关注度了吧?--Wang Qiliang · 留言 2017年9月10日 (日) 06:45 (UTC)
批核通告通常都不满足要求。只需要满足要求的新闻报道,或书籍来源。没有“加上”的说法。--Zetifree (Talk) 2017年9月10日 (日) 16:40 (UTC)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改成,一手来源能不能确证关注度,因为JWong本人也承认那些公告是一手来源。或者说,WP:N段二是不是要删除二手来源那一条要求。--Zetifree (Talk) 2017年9月10日 (日) 16:42 (UTC)

  • 应该与必须程度上有很大分别,即是方针是容许给予编者适度空间去选择。就算《可供查证方针》只是要求︰“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而《可靠来源指引》则如此写道︰“除了因为在利用一次文献时要小心注意使用(见上文),二次文献是维基百科所依赖的主要资料引用来源。”《非原创研究方针》则曰︰“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根本由始至终相关方针均无阻止编者使用一手来源,更没有说没有二手来源就不可以建立。《关注度指引》如此规定根本是违反上位方针,特别是《非原创研究方针》,更是直接冲突。方针优先于指引,所以《关注度指引》相关要求不可强制实施,直至社群有共识修改相关方针。--J.Wong 2017年9月11日 (一) 14:41 (UTC)
    • 如果方针说“应该”,表达的就是强制要求。如果您认为WP:N违反方针,应该提案删除二手来源那一条要求,征询社群共识。--Zetifree (Talk) 2017年9月11日 (一) 15:54 (UTC)
      • 简单来说,关注度是个门槛,有至少一个可靠第二手来源方可建立条目,依照其他方针,建立条目后可以使用一手来源,因此关注度并无与其他方针抵触,方针是没有禁止,而不是明言可以,因此根本没有冲突。以阁下之见,关注度指引是没有用的?只要有第一手来源就可以建立条目?--【和平至上】💬📝 2017年9月13日 (三) 11:07 (UTC)
    • “应该”与“必须”差异何在,本人实在看不出有值得讨论之处,“应该”是仍然保有适度空间,虽然空间不多,这点无庸置疑。而且解读条文,不可以只看“应该”而应该全句解读。而且《原创研究方针》亦有规定“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此句无可争议了吧?指引作用在详加解释方针,而且指引本身就留有“例外”空间。其规范不如方针。而作为下位指引,其规范内容亦不应该与上位方针抵触。方针容许,指引又不允许,那只会教人无所适从。--J.Wong 2017年9月14日 (四) 13:30 (UTC)
    • 据我理解,“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是指在写条目时可以用,的确,符合关注度后条目可以使用第一手来源。那我问你两个问题:是不是有第一手来源就符合关注度?那么关注度指引的存在意义是什么?请不要回避这两道问题。--【和平至上】💬📝 2017年9月16日 (六) 02:50 (UTC)
    • “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的一手来源,就如女明星的出生年份恋情,可以她自已的个人网页上写的年份当作来源 (反正都是她自己说,难道去找出生证明?)(恋情的例子贴切一点) 但她的个人网页并不可作她本人关注度来源,这是很明显的。--Nivekin请留言 2017年9月16日 (六) 08:42 (UTC)
    • 个人相信《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整个要求已经相当清晰及明白。至于何谓可靠来源,《可靠来源指引》亦已定义。个人网页明显并非第三方来源。无必要手执一两个点然后刻意放大,如此无助于讨论。维基百科收录最基础门槛就是上列那句“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有些条目内容可能粗浅,仅仅依赖著公开、第三方、可靠第一手来源,但并不代表就必须删除,《删除方针》规定删除应为最后手段。如此一来,该等条目未必有最理想阵容来源,即有“独立可靠二手来源作有效介绍”,但既然有可靠来源,那删除就未必是最理想处理方法。合并此等条目至列表亦是英文维基《关注度指引》所建议。--J.Wong 2017年9月16日 (六) 14:04 (UTC)
我反而认为公路每段、铁路每站、巴士每线都有足够条件成立条目。黄竹坑道、香港仔隧道、红磡海底隧道、狮子山隧道也没有并入1号干线去。也许创建初期不符合关注度要求,但关注度的存在本身就是个错误,为了窒碍维基百科的成长人为地设下无理的要求。最近暖城2016-02-05又建立了一批慕尼黑和布拉格的地铁站,为甚么倒不见有人来othercrapexist一下?--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7年9月19日 (二) 11:58 (UTC)
没人提关注度,至少对于非一眼看出的交通设施的关注度判断,不同巡查的看法不完全一致,有些会提,有些不一定会提。不过事后追提的,不要玩成SM那样就是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9日 (二) 12:57 (UTC)
黄竹坑道、香港仔隧道、红磡海底隧道、狮子山隧道都算是有一定关注度的交通设施,可能在报道或者研究中出现过。但是一些可能只是穿过很小一段的隧道,不见得有这样的关注度,“有可能”写得不忽悠的话就要考虑关注度问一问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9日 (二) 13:02 (UTC)
这样的话应该向社群提出废除或修改关注度指引,而不是在这说关注度指引是个错误所以不用遵守。--【和平至上】💬📝 2017年9月20日 (三) 14:42 (UTC)

关注度验证期限更改提议

目前的关注度验证30天期限太长。如果一个条目关注度不够,难道真的需要这么久验证吗?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那么长的时间反而让某些人能够有免费借维基百科宣传关注度不足主题的机会。谷歌不是人,不会等着我们关注度验证结束再把条目收入搜索引擎。因此我认为,必须改革一下了。

  • 方案一(激进一点):撤销关注度要等时间验证才能提删,可以立即提删,并作为提删理由,存废讨论的7天同时进行关注度验证,存废讨论结果作为社群对该条目关注度的共识判断结果,决定条目去留。
  • 方案二(保守一点):只调整关注度验证的期限,个人建议是7天,这样7天验证7天存废我认为足矣。

--1=0欢迎加入WP:维基百科维护专题 2017年8月31日 (四) 02:58 (UTC)

(!)意见 我的确认为关注度该调整,一个月的时间有多少用户改善一个条目到提供完善的关注度的效果存疑。外语是没有30天的规定的,我可以接收14天。--Zest 2017年8月31日 (四) 03:02 (UTC)
30天足够长的改善期,而且不至于永远。不过可以考虑限制被搜索引擎收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31日 (四) 03:24 (UTC)
  • 在下留意到楼主最近巡查易高套利系统集团后或许因此对关注度期限有点意见,但关注度指引是衡量一个主题是否适合建立独立条目,而不是用来限制条目内容,因为不少有关注度的条目,尤其是人物/公司的条目,建立初期能够通过巡查,但后来就被加入语带宣传的内容,例如香港教育国际,而这点应以WP:SOAP处理,对于只有官网外结又语带宣传的条目可以直接提删,如有可回退版本则回退,另可移除宣传推广内容,若整篇皆为宣传又无可回退版本则可提删,这不是关注度是否适合开独立条目的问题,而是因为条目的内容不符合收录标准,如果条目内容明显广告宣传根本无须关注度30天,因此无需忧虑关注度给予用户30天时间改善是否过长,而且设置30天期限可以减少条目突然被提删引起的争议。--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05:18 (UTC)
  • 什么时间应回退,什么时候走关注度,内容怎样可以直接G11,巡查条目时应使用什么模板对应,是否介入协助改善条目,这关乎中文维基巡查员的素质。说到G11,有巡查员对宣传推广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连速删G11都挂得很轻易的[4]。--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06:18 (UTC)
  • 对于新条目的话,大部分没需要回退的,如果明显宣传口吻的就可以考虑G11,如果看上去不像或者来源明显不像的话,就不太可能G11或者关注度。虽然每个巡查的标准不完全一致,但只是偏差问题,而且最终确定行动的不只是巡查。另外至少社群对于已存在一段时间的条目大量提关注度,是一种很头疼的问题,这些当然不太好去提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31日 (四) 06:44 (UTC)
  • 中文版的运作与英文版也不能直接比较,在英文版的AFD参与者较中文版多,在英文版AFD只贴“缺乏关注度”去投票会被忽视掉,结案者不能保留/删除两字,条目如果被保留一般一年内不能再用关注度提删,中文版的AFD参与者少,还有人会贴“例行报导”去投票。另外,参考WP:NP,有数以百计的城镇、车站、风暴、医院条目被挂模板,这类条目是否没有关注度向来都有争议,在WP:DRV推翻原决也不是少数。还有一点,中文版缺乏来源的条目还有一大堆,有部分条目十年来都仍旧缺乏来源,包括阴唇咖啡机洁面乳,有人曾经提出条目没有来源等于没有关注度,请留意,条目没有展示来源不等于缺乏关注度,线上线下都没有可靠来源这才是不适合收录。最后,某个搜寻器是否搜寻到不应视为修改关注度指引的理由,除非有证据说明大部分缺乏关注度的条目在维基百科会有很高的点击率,否则难以支持变更维持已久的规则是好选择。此外,百科内有大量争议性的条目,甚至常因为立场对立的编者发表个人观点而有编辑战,这类内容偏颇的条目也不见得适合通过搜寻器带给读者。--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05:18 (UTC)
  • (!)意见,可以设立一个短时间模板(7-15天),长时间模板(30天)。--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31日 (四) 05:53 (UTC)
  • 如果用户对条目已有提删的意向,大部分提删者都会选择7天模板以便尽快执行提删,30天模板则变得多余,实际运作形同改变关注度缓冲期为7天即可提删。--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06:06 (UTC)
倾向于(-)反对,标记关注度的巡查员本身涉及各领域的知识有限,所以很有可能将存在关注度的条目认为没有关注度,这种情况下理应为有打算改善条目的人预留一些时间来改善条目,个人认为7日-15日时间过短。--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31日 (四) 08:30 (UTC)
(!)意见 30天也好,7天也没关系,反正不到提删之后也不见得有人会去补充关注度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7年8月31日 (四) 08:59 (UTC)
无什么人会天天盯着某个条目是否刚刚被挂关注度模板,条目主要靠原作者自己处理,但目前的程序,要到条目提删时才会以用户讨论页通知条目已经提删,反映应把通知主编的警告,提早至条目挂关注度模板的同时,在主编讨论页通知要改善条目。--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09:27 (UTC)
  • (-)反对。1、“难道真的需要这么久验证吗”,对于需要寻找线下来源的情形,一个月跑一次图书馆实际上已经超过了通常用户访问图书馆的正常频率。2、“那么长的时间反而让某些人能够有免费借维基百科宣传关注度不足主题的机会。谷歌不是人,不会等着我们关注度验证结束再把条目收入搜索引擎”,{{notability}}模板本身具有noindex的功能,搜索引擎不遵守,那是搜索引擎的责任,不关我们的事。我有个老师再三强调,不要把别人的错误加在自己头上。Google的错误让google解决,不要加在我们头上。--Antigng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10:07 (UTC)
NOINDEX在主空间的功能不启用,是mw默认配置的,可调,见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建议条目页面启用NOINDEX,同时用AF防止滥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9月1日 (五) 03:42 (UTC)

番外:启用主命名空间的NOINDEX功能

mw默认配置中,NOINDEX/INDEX在主命名空间、主讨论页、项目页(Wikipedia:)的功能是不生效的,在删除标示模板(即{{delete}}和{{vfd}}等)中有使用,曾经有类似讨论认为应该标示删除的页面不用让搜索引擎发现,但是有反对意见认为这样可能会导致页面直接添加相应控制后无法发现破坏。现在可以考虑在在过滤器上做阻止,来防止这个问题。所以是否提议现在过滤器设置“目标命名空间为主空间&非管理员&新增行包好类似__NOINDEX__(包含模板版的写法)”的阻止,然后提报P区启用NOINDEX在主空间的功能?另外检查过,关注度标示是没有NOINDEX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日 (五) 07:04 (UTC)

公式:
  • 对于主空间的禁止添加:“article_namespace == 0 & ((new_wikitext rlike "__\(NOINDEX|无索引\)__")|(lcase(added_lines) rlike '\{\{\s*?(?:noindex)\s*?\|?'))”,动作为禁止。
  • 对于非主空间(例如模板)的提醒:“contains_any(article_namespace,10) & ((new_wikitext rlike "__\(NOINDEX|无索引\)__")|(lcase(added_lines) rlike '\{\{\s*?(?:noindex)\s*?\|?'))”,动作为标记和提醒,防住故意加入一些模板再包含入条目来阻止。
以上公式初步配置,按需添加例如用户组别豁免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3日 (日) 05:40 (UTC)
如果层级要区分的话就要分两个过滤器,建议都禁止或是警告+标签。--A2093064#Talk 2017年9月3日 (日) 05:51 (UTC)
都禁止可以,只是以后模板加入都禁止(或者限制自动确认用户加入)是否过于强力。只是提醒的话,无法阻止强行加入而导致无故被停止索引的担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3日 (日) 07:22 (UTC)
定期让机器人搜索包含NOINDEX魔术字的页面?(滑稽)或者让人定期巡查分类:不可索引页面。——꧁༺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9月3日 (日) 07:59 (UTC)
所以分开两个过滤器(好像103、104过滤器),分开功能。分类:不可索引页面可以结合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SD)、Category:条目删除候选(vfd)、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页面(Copyvio)检查,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就清理(如果主空间禁止填入的话,则注意来自模板的嵌入),或者考虑提升过滤器在模板页对用户组别的检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3日 (日) 10:54 (UTC)

Bluedeck 🤔 2017年9月11日 (一) 12:36 (UTC)

        • 有道理,这也是一直说不服开功能的原因。(摊手)我也没戏了,虽然还是靠AF的套路。即使不是notability,delete等本身就自带NOINDEX。如果觉得禁止索引是必要的话,就只能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这种能绕过就封这种。如果觉得索引不是必要的,只要能绕过就是失效的把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1日 (一) 12:41 (UTC)
        • @Bluedeck:,既然不可能防尽,干脆就是:发现NOINDEX,则有提醒并继续检查,发现有可能不符合的NOINDEX,则严重的提醒(改进依然见脚本)。——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2日 (二) 06:58 (UTC)
  • 所以现在这个讨论有没有共识了呢?--1=0欢迎加入WP:维基百科维护专题 2017年9月19日 (二) 06:20 (UTC)
    • 如果要在关注度启用不被搜索引擎检索的话,需要启用NOINDEX->NOINDEX缺乏明显的破坏反映机制,容易被利用,虽然可以尝试用前端脚本去识别注意和AF来做一些限制->无解。
    • 如果针对关注度缩短等候时间,大部分认为保持较长时间会比较利于改善。
    • 综上,如果不想长时间,可能要考虑NOINDEX,但NOINDEX的难反破坏也被认为不便于开启的原因。BTW,另有检测脚本(更新过,但不知道bluedeck有什么新的绕行方案),只能是告知有NOINDEX和引起注意到有不正常的NOINDEX,对编者识别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而且相关AF也没建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9日 (二) 07:23 (UTC)

是否可以对添加关注度模板和提交存废讨论之用户多些限制?

最近我意识到有用户会乱加关注度模板,或者恶意提交存废讨论,虽然最后结果可以预知条目最终会保存,但是这种行为对建立和编写条目的人的积极性打击很大,毕竟写个条目很辛苦而加关注度模板和提交存废讨论很容易。
所以我想是否可以对这些恶意行为有所限制,目前我的想法是假设一个用户A添加的关注度模板或者提交的次存废讨论,在社区最终结果有2次是保留的情况下,该用户A将不能再添加关注度模板和提交存废讨论一个月,一月后恢复权限,这样可以限制这些恶意行为。我不知道技术上是否可行,次数也不一定非要2次,处罚也不一定非要一月,这些都可讨论。欢迎各位发表看法。--Jasonnn~zhwiki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08:13 (UTC)

  • 2次太少了,至少删除率低于20%。学生会书记欢迎参观缺乏关注度博物馆 天蓬大元帅会客 2017年11月5日 (日) 08:42 (UTC)
  • 首先,请保持WP:善意推定,提关注度不一定就是恶意。其次,提删或添加关注度模板都是用户的权利,不可剥夺。其三,处理站务的用户本来就不多,关注度方面一直是N君多年以来努力下才能持续进行,倘若限制提删次数,将大幅影响提删关注度的进度。应该做的是避免创建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而不是限制用户提删不符关注度的条目。—AT 2017年11月5日 (日) 09:36 (UTC)
    若能保持WP:善意推定,则关注度模板多可换作关注度来源模板,毕竟添加关注度模板的原因就是来源不足以证明条目有关注度,提关注度不一定是恶意,但是对维基新手积极性的打击是客观存在的,正如上文所说,编写一个条目非常耗费精力和时间,根据 善意推定,对每个条目添加关注度模板应该非常慎重,但是并没有人无所不知,若刚好到巡查员不熟悉的领域,且条目刚好没添加来源,则会出现巡查员把一个实际具有关注度但是尚未添加来源的条目标记上“关注度模板” ,换言之就是误添加关注度模板,这种情况下会双输,巡查员增加了工作量,建立条目者积极性受打击。其次,我所建议并非永久剥夺用户权利,目的乃是减少失误,增加有效提删。其三,您肯定了N君的努力,换言之就是认为我的建议会打击N君提删的积极性,既然如此,想必您也可以理解一个新手建立的条目被“误”添加关注度所造成的对积极性的打击。另外我所建议并非限制提删次数,巡查员可以无限提删关注度,只是不能“失误2次”。是否可以举例一个警察可以无限抓犯罪嫌疑人,但若有2个(数量并非一定要是2个,待讨论)案件最后证明是无罪,乃警察错抓,则该警察被剥夺一个月抓人的权利。您说的“应该做的是避免创建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而不是限制用户提删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是将条目创建者和巡查员放到了不对等的地位。--Jasonnn~zhwiki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0:27 (UTC)
    • 显然地为了不打击新手,便不加关注度模板,不是合理做法,如果他打广告,然后我们又要实行一些所谓不打击新手的包容政策吗?而且,新手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叫关注度(更甚是很多老手均不理解关注度或者是对关注度有各自不同的演绎〕,因此不存在所谓打击的说法,打击只是源于其创建条目被删除,而不是被挂关注度模板。其次,挂关注度模板当然代表巡查人找不到可证关注度的来源,就算实际上有,也不能称为误挂,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条目的关注度得到确认,因此亦谈不上增加工作量,或是说挂关注度模板本身就不应视为打击,而是一个共同确认条目是否值得收录的一个过程。其三,亦因此挂关注度模板本身,并不存在失误,新手被打击的说法亦不成立。其四,同样由于不能称作失误,因此不存在失误多少次的说法。用户创建一些明显合乎关注度的条目的话,社群自然有共识保留,但是执意创建的话,删除也只是时间问题。—AT 2017年11月5日 (日) 10:38 (UTC)
      • 如果确定有人打广告就大胆添加关注度模板甚至直接提删,又何必担心会“失误2次”被剥夺一个月提删权利?正如“新手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叫关注度”这种情况下如何让新手自行添加来源?加上关注度模板,30天后存废讨论,若是运气不好,则辛苦创建的条目就被删掉了。被挂关注度模板简直等同于30天后删除,这还不算打击新手积极性?且关注度模板隐含“你编写的这个条目没有价值,不值得在维基百科存在”的意思,这是非常消极的意思。当然关注度模板完整的意思还有“若你能找到可靠来源证明这个条目有价值,则可以存在”,但是加上关注度模板后的页面醒目的标着“本条目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或下列标准:传记、虚构事物、发明研究或网站。”只能让人联想到前半部分消极的隐含信息,即辛苦编写的条目突然就不符合标准了。有鉴于此,维基有另外一个友好的模板,subst:关注度来源/auto,我很失望巡查员没有更多的使用这个模板。其次,如果条目实际上有关注度,但是依然被挂关注度模板,这还不叫“误挂”?这难道不是巡查员“失误”没有意识到该条目实际上有关注度,所说的“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条目的关注度得到确认”是对条目来说,该条目得到确认是因为找到了可靠来源,那是谁找到可靠来源呢?肯定是其他人啊,巡查员“错挂”关注度模板,其他人看到认为这个条目有关注度,只是无来源,于是找到了来源。所谓的没有工作量是对巡查员来说,也许使用工具软件,轻轻松松就可以给所有没来源的新条目添加上关注度模板,巡查员当然没有什么工作量,但是对整个社区是工作量大增,因为巡查员做为审核条目的第一道防线,只要“误挂”一个条目,其他人就要想办法寻找来源证明这个条目是“误挂”,整体看还不是工作量大增?如果刚好其他人没看到,这个实际上有关注度的条目将会被删除,这又是维基的损失。我最近看到的,有的条目是英文翻译成中文,只是刚好没把英文的来源加到中文里也被巡查员挂关注度模板,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巡查员能证明对应的英文条目也没有关注度么?其三,仍然不承认“失败”的挂关注度模板会打击新手积极性么?其四,“用户创建一些明显合乎关注度的条目的话,社群自然有共识保留”以我个人经验并非那么简单,我所创建的XX人列表多次被提删,有一次更是投票结果删除多过保留,幸好有几位思想开放的用户鼎立相助指出保留的关键原因,加上管理员开放友好,最终得以保留。后来我想,若是我自己不一定能指出关键原因打动人心,若刚好那几位思想开发用户没看到我条目的存废讨论,若管理员一味的以投票结果计算,则我所辛苦建立的条目将被莫名其妙的理由删除。究其原因则是偏执狭隘的人更喜欢发言,换言之,当你的条目被送到存废讨论,除了对你编写条目的价值蔑视外,你将面临众多偏执狭隘的言论,若运气不好,则有很大可能,你辛苦创建的条目被删除。在这种情况下,对整个流程的始作俑者,即巡查员或者提交存废讨论的人,难道不应该有所限制么?再假设某个人一天提交了100条存废讨论,最后投票全是保留,难道对那个人不应该做些处理么?总结,我所建议无非是给巡查员或者提交存废讨论的人一个“失误”次数限制,使他们提交的时候更加慎重,这样可以减少整个社区的工作量,同时尽可能保护好新手编辑的积极性,我所说的“若超2次失误则禁止1个月”是可商讨的,意图在多者之间找到平衡。--Jasonnn~zhwiki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1:41 (UTC)
      • 我发过关注度来源的跟踪分类了,如果不能有效地清理这些跟踪一直没人跟进的条目的话,我觉得现在挂关注度做跟踪然后定期清理更有效。说得难听,不弄点重,又不问人又不自行改善,还说提问题的提的不对,怪我咯?(摊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5日 (日) 11:02 (UTC)

,存废讨论那是依运气删除,依当下的讨论情况,共识可以随时间改变,当有用户的意见可讨论当前状况或者成为新的共识。无问题的条目不可能被运气不好删除。--米莉娅诺朵卡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1:55 (UTC)

    • “被挂关注度模板简直等同于30天后删除”不是,因为其他用户可以提出,不一定只有条目创建者。此外,辛苦编写不等同要收录,无论新手老手,不符关注度的条目不会因创建者的辛苦程度而有所改变。而且,挂其他模板意味著一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将有可能永久存在,这显然不妥,而所谓误挂的机率实际上远低于挂对的机率,也就是说最终提删成功比不成功要多,就算甚至有“误删”或后来变得有关注度,仍然可以通过存废覆求来还原条目,不成问题。最后,我自己写条目被删机率,甚至是被提关注度的机率均非常低,我认为完全是事在人为。自己写的条目不合关注度原则,便试图限制提关注度的次数,并且以新手会受到打击来开脱,恕本人无法认同。亦如同其他用户所说,如果条目没有任何问题,根本不可能因为运气问题而被删除,不要太小看社群或管理员的判断力。谢谢。—AT 2017年11月5日 (日) 15:22 (UTC)
  • 完全无法认同。从个人角度来看,我挂关注度模板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 这条目没有任何有效的来源,虽然不是明显的广告(不能G11),但是有必要尽快改善(这个角度来看关注度模板的30天非常有效)。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维基百科的可供查证核心方针,不能因为一句“新手”就全盘盖过。
      • 在下倒是建议阁下商讨增加一个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限时处理的模板,但是这类条目太多了,具体实行肯定有问题。
    • 这个条目处于关注度存疑的边缘,需要社群讨论得出是否需要删除的共识。本身就是存疑的条目(个人看不准),如何去强迫“每个月N次失误”?依照N君的工作量,这个N不管等于多少都太少。至于阁下所谓的“运气”,难道社群达成共识靠的都是运气(虽然可能有不纯的东西,但是至少不是运气)?
    • 如果您认为关注度模板是误挂,完全可以在确认条目符合可供查证方针(i.e.加入可靠二手来源)之后删除关注度模板,没人会认为您破坏。N君在提删30天条目的时候也会根据ta本人的判断忽略一些明显没有必要提删的条目。维基百科不强求任何人参与,举证的责任在添加/恢复文字的编者,而不在巡查员。
    • 至于阁下经历的条目被提删差点被删除的经历,恰恰说明了阁下的条目本身关注度就有疑点,需要社群的商讨。阁下应当为自己无法提供可靠来源以证明条目的关注度负责,而不是去埋怨一开始抽出时间检验阁下条目并挂上关注度模板的巡查员。--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1月5日 (日) 22:45 (UTC)
  • “巡查员当然没有什么工作量,但是对整个社区是工作量大增,因为巡查员做为审核条目的第一道防线,只要“误挂”一个条目,其他人就要想办法寻找来源证明这个条目是“误挂”,”条目要有可靠来源不是维基的规定吗?创立条目的人不做好自己要做的事,要其他人帮忙处理烂摊子,怎么是怪发现问题的人?要减少整个社区是工作量,就不如请每位朋友写条目时都做好一点;要不然,你每天去为当天挂上关注度的条目补充来源,就更是功德无量了。挂模版为甚么要等30天才提删,就是要让大家在这三十天去找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7年11月6日 (一) 02:50 (UTC)
那以后Template:Unreferenced大概可以删了。某些没来源的条目明显有关注度,结果发现问题的人不挂Unreferenced反而挂关注度模板,实在不知道这种人是无知还是故意找麻烦?天然气就是一个例子[6],无知也该有个限度。--M940504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14:35 (UTC)
单纯没有参考不是提删理由,而且不能这样玩,要不然一大堆老条目都遭殃;但是以没有参考资料来彰显条目的关注度对新条目去做提删的话,如果没有补上合格的参考的话,可以认为事物不满足关注度要求而成功被删,所以还是条目编者自己先把来源补足了,自然只针对这个问题难以用这条作为提删理由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7日 (二) 02:21 (UTC)
以往确实曾经出现乱挂关注度模板甚至误删的情况。例如B dash君于2016年7月28日在一个有明显影响和强度猛烈的热带气旋挂上关注度模板,一个月后更被Nivekin君提删,幸好有人注意到提删,投下保留票,该条目才侥免于难。现时挂上模板30天就机械式地提删,并且看似只是页面删除请求而非讨论。又以2016年强烈热带风暴蝎虎为例,中国国家气象中心发出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菲律宾当局发出了二号风暴信号,二者均相当于港澳的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该热带气旋更有被传媒报道,但挂关注度模板的B dash君、提删的Nivekin君,以及删除的AT君到底有没有注意到?又有没有认真地找过来源?每天存废复核请求又救回多少条目呢?个人赞成Jason君的方案,要是编者认真找来源,根本一次失误都不会有。--M.Chan 2017年11月8日 (三) 10:04 (UTC)
老实说,提供可查证关注度的来源是创建者的责任,37天以后也没有来源的情况下被删,怪不了人。实际上合理地删掉的页面远超过“不合理”地删掉的,因此用一些个别例子便延伸出需要限制别人提删次数,在我看来是本末倒置的。—AT 2017年11月8日 (三) 16:09 (UTC)
“编者认真找来源”,如你所说,巡查者不是全知全能,但条目创建者应该遵照来源等方针,对自己所创建的条目更为了解,而创建时事先写好,这样就基本不会有挂关注度的问题。挂了不改,删的时候唧唧歪歪的还说都是提问题的人不对,为什么不是从根本上不让问题提前出现?就像日本人怨自己被核平,不想想被核平是怎么一回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9日 (四) 03:11 (UTC)
我知道有些来源隐藏在其他语言,有些被防火墙挡住,但至少也应看看是否有其他语言提供来源。如果照AT君这样说,所有无来源的条目都可以删了?--M.Chan 2017年11月9日 (四) 05:59 (UTC)
我就引述我前面所说的,“单纯没有参考不是提删理由,而且不能这样玩,要不然一大堆老条目都遭殃;但是以没有参考资料来彰显条目的关注度对新条目去做提删的话,如果没有补上合格的参考的话,可以认为事物不满足关注度要求而成功被删”,与其指责提问题的,不如创建者或愿意补足的先把来源搞定了,那就没有问题出现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9日 (四) 08:28 (UTC)
提供来源是编者而非巡查的责任。--Temp3600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17:31 (UTC)
我认为应该要求巡查在挂关注度之前进行简单的搜索。明显该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的条目却要挂{{notability}},应该算是巡查员的工作失误。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11月11日 (六) 06:32 (UTC)
或许可以将{{notability unreferenced}}加进TW的默认维护标记里。——꧁༺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9:08 (UTC)
我认为巡查没必要完全自行核实关注度,可供查证还是靠写的人去彰显出来。巡查可以去尝试改善,然后认为没能力改善就挂标记等待其他人改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1日 (六) 11:25 (UTC)
而且{{notability}}能有常驻跟踪并且改善的工作,而{{notability unreferenced}}虽然有跟踪但没人改善而导致不断的累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1日 (六) 11:28 (UTC)
  • 附上来源以供查证确实是编者的责任,但挂模板时搜寻一下也是他的责任。不如把准则收紧至当条目有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来源及基础条目吧。--M.Chan 2017年11月11日 (六) 16:59 (UTC)
    • 将巡查员要处理的页面与一位用户创建的条目数比较,显然地创建者的责任大很多,而且一些情况下无法确认是否关注度(或是说确认有关注度的话根本不用挂,这种条目的数量无法验证),才需要挂关注度模板。我以前便说过,挂关注度是一个共同寻求来源的过程,不应当成是巡查员对用户的刁难。(正如条目评选是有反对票,不是用户刁难,而是希望改进条目,关注度亦同理。这是我的看法)—AT 2017年11月11日 (六) 17:09 (UTC)

Google Earth、Google Maps、Google Street View 和其他相似信息来源可否作为条目的来源

这个问题出现在许多的公路铁路条目中。有的条目只以上述的来源就能写出很多关键内容,比如所在地、行车道数量、交通限制、连接道路和城市等等等等。但是也有人觉得这些来源不适合作为条目的来源。

至于我而言,我觉得这些来源显然是非常可靠的,尤其是卫星照片和google街景,就公路条目而言,这两者能够提供丰富而准确的信息,交通标志牌和行车限制信息都看得一清二楚,仿佛身在其境。那么,这些来源毫无疑问是一手来源,但是我们也没有禁止使用一手来源,所以我觉得这些来源写进条目完全没有问题。不过,我也问过反对将Google Earth当来源写条目的人,为什么这么想。我得到的回答是,1)Google Earth似乎不能提供足够内容;2)需要依靠Google Earth,这样岂不降低维基百科的脸面及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等等。显然,这些说法并未说服我。但是我仍请大家讨论一下这个话题。也许您有别的不支持G Earth入来源的想法我不知道的,请告诉我。此外,对于第一次看到这个话题的用户,这些道路的存废复核关注度例外理论也将为此话题提供一些上下文。Bluedeck 2017年11月10日 (五) 17:53 (UTC)

符合GNG标准的来源,根据定义,应当对主题进行了有效介绍,即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因此条目内容应主要依据符合GNG的来源,而Google地图类来源只可作为补充。--Wcam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20:30 (UTC)
  • 第一手应该没问题。但是这能认定是可靠来源吗?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11月11日 (六) 06:29 (UTC)
  • (-)反对 显然,Bluedeck的主张与关注度指引相违背,接纳的话等同可以不经筛选收录地球上所有道路、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和大大小小的公共设施,严重违反五大支柱的第一条。--158.85.76.23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4:45 (UTC)
  • IP君意思似乎想说“《关注度指引》和本次反对是因为不可以收录地球上所有道路、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和大大小小的公共设施”?五大支柱那一条说不可收录所有道路?
  • 达师君,阁下为何说上述来源未必是可靠来源?毋须“看图说故事”,路牌已经提供很多资讯。
  • 以上。--M.Chan 2017年11月11日 (六) 16:39 (UTC)
  • 我觉得主要道路当然是没有收录问题,但是什么交流道、收费站等,其实都是公路的一部分,本身能够写的东西非常有限,没有可靠来源的情况下更不应该建立。Google地图什么的可以用作来源,但不能证明有关注度。—AT 2017年11月11日 (六) 17:03 (UTC)
Street View是用户可以自行拍摄上传的,这个当来源的话,需要辨别是google拍的还是用户上传的。其他的的确有看图说故事的问题,容易不小心变成原创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1月13日 (一) 01:13 (UTC)
即使是用户上传的,也不应该会构成任何分别吧?除非怀疑用户改图——C933103(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0:35 (UTC)
似乎都是第一手来源,应视作资料而非参考来源。--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1:00 (UTC)

user:reddeck/关注度例外纳入方针指引

已否决

现时有很多条目因为关注度不足而遭删除,希望可以将user:reddeck/关注度例外纳入方针指引,应可以减少此情况发生。-3ATENU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08:51 (UTC)

  • 请具言之。例如说一说“因为关注度不足而遭删除”和“纳入方针指引后可以减少此情况发生”的原因和关系。看我是看了,但不觉得有什么好纳入指引。社群遍亦反对。--安迪4讨论|留名2017年12月20日 (三) 09:19 (UTC)
  • (-)反对,“用于找出这些例外情况的本页面并不与方针冲突”这一点不正确。逻辑上,如果无法被证明满足GNG,一定是与四大内容方针冲突的。--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13:02 (UTC)
  • 完成反对,甚至反对关注度例外当任何保留票或存废复核理由,这是万恶的东西,这东西完全是主观判断,会破坏关注度的基础,会变成只要会战会闹,连你家隔壁的超商都能创条目。--米莉娅诺朵卡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10 (UTC)
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29 (UTC)
  • 四个字:削足就履。—AT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21 (UTC)
  • 关注度不足,欲求可证其关注度来源,竟推他用户论述为指引?--安迪4讨论|留名2017年12月20日 (三) 14:24 (UTC)
  • 不就是射箭画靶?作为辩护的理由尚可,但是作为指引就别笑话人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21日 (四) 00:48 (UTC)
  • (+)支持:我同意有很多东西一定要关注度,如在世人物及私人公司、机构等,这可避免维基被滥用。然而,很多知识性条目,如自然科学、数学、理论物理、计算机科学、统计经济学、哲学等其实真的可以不用关注度证明,只要证明条目内容的准确性就可以了;有些知识性的东西若于正统文献无法找到记述,但却被维基收录了,这不是显得维基的功用更大吗?维基有时过度执着于寻求媒体的关注度,而删去大量有价值的知识性条目,对维基自己,及使用者都不好。--屈原虫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3:09 (UTC)
  • 现阶段的该论述尚且未达到指引的标准:“关注度”作为维基百科的收录准则,其理论基础在于“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主体有足够的关注度,故适合收录于维基百科”。其并不代表“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没有足够的关注度”,且允许例外的存在,但是首先需要定义“何类条目属于例外”,而该论述未见有该类明确定义。--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1日 (四) 16:01 (UTC)
  • (-)反对 公路迷企图绕过关注度指引的籍口。--212.4.4.154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7:32 (UTC)
  • (-)倾向反对,当时末影人条目就是面临类似User:Reddeck/关注度例外#例一那样,虽然找不到任何合格的来源,但是每个来源的分别四条特性“是有效介绍、是可靠来源、是二手来源、是第三方来源”做“四个独立的逻辑或的和”的要求,是满足“关注度例外”的,而且当时蓝桌参与存废讨论时是(+)支持予以(○)保留的。但因未符《WP:通用关注度指引》,条目最后是被(±)合并的。“关注度例外”中有提到“是否应该采取关注度例外还是仰赖于一个主观的判断”,因此认为实际上效用不大-- 宇帆(明年二月加入维基将满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联络2017年12月21日 (四) 19:13 (UTC)
  • Template:Shrug:就是因为没有能力修改GNG,才创建例外的。如果能把例外写成指引,我早就直接提议修关注度指引了。还有,可以想像如果这个成为指引,那么就有了一个指引和一个反指引,会不会很奇怪🤔。
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09 (UTC)

延伸讨论

我觉得我这个东西一开始就没想做成指引,其逻辑精度也不够升为指引是很多人都同意的事情。讨论下去意义不是特别大。但是,如果这个串子能够更深入去讨论关注度这个指引本身是否确实地存在一点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而我的例外论述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思考的话,那么我这个例外页面也算起到了一些微小的工作积极的作用。

我们单独考虑屈原虫的发言,“维基有时过度执着于寻求媒体的关注度,而删去大量有价值的知识性条目”,这是我早期的考虑之一。然而V、OR、POV和NOT的要求回荡在空气中:“维基百科的收录门槛是客供查证,不是真实准确”。那么,“可供查证”和GNG之间的区别就是我所想利用例外论述填补的。我们知道GNG的理论基础是V:“... 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 ...”、OR:“... 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 ...”。GNG则更进一步要求所有上述来源必须是同一个来源(至少一个)。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必要的过高门槛。诚然,关注度例外里面提出的解决办法(引入弹性、百科性)并不是个很好的办法,但是请大家想想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借此机会,我还想求教主删方一些问题。我知道各位删除的直接理由是关注度,不过可不可以花点时间向我解释一下更本质的理由是什么呢?比如伊势IC,一定要删除该条目,是因为担心这个条目是骗局吗?一定不是的,那么是担心干扰索引吗?似乎也不是。是IINFO吗?这个条目的内容和数据库式的IINFO还有这不少的差别。那么大家真正担心的是什么呢?先行感谢您回答。

以上。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48 (UTC)

真正担心的是它与不可违背的基本原则——内容方针——有冲突。偏激地追求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正确正是内容方针的要求。--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3:31 (UTC)
“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必要的过高门槛”这个门槛不是GNG设置的。逻辑上说,不符合GNG,那就一定无法同时做到“完全依赖可靠来源”、“主要依赖独立来源”和“主要依赖二次文献”,即使“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同时存在,也做不到。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我要为一个不符合GNG,但有“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东西写条目,我在条目中使用部分“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由于两类来源的交集为空集,因而条目中两类来源中,必有一类占所有来源的比例<50%,所以条目至少不能满足“主要依赖二次文献”和“主要依赖独立文献”中的一个。--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3:34 (UTC)
@antigng我认为是可行的,见下图。您看看我想的对不对。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0 (UTC)
图片。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0 (UTC)
问题出在中间那个圈圈。如果一部分内容依赖两个来源这个总体,那么并不能推出它依赖其中任何一个。--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6 (UTC)
我更新了一下,你再看看。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51 (UTC)
一部分内容标注了两个参考文献,并不意味着其依赖其中任何一个,只能算部分依赖其中的某一个。这样中间的33%还是得分,不能同时算到两个来源头上。--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02 (UTC)
@antigng例中的情况就是不可分的情况。按照您的逻辑推断,交集中的信息既同时参考两个来源,又不可再分,因此不依赖任何来源。这是违背常识的。实际上,按照这个逻辑推断,任何可同时引两个来源的不可分信息均不依赖任何来源,显然不对。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06 (UTC)
“按照这个逻辑推断,任何可同时引两个来源的不可分信息均不依赖任何来源”,正确的说法是,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但是依赖所有两个来源构成的总体。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宣布处理过的红肉是一类致癌物,这一结论不依赖其引用的任何一个单一的研究,但依赖他们的总体。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10 (UTC)
如果可以将来源[1][2]当成一个“总体”看待,会出现各种不自洽。比如,我按此宣称“来源[1][2]所构成的总体使得该条目符合GNG”,这是否可以?实际上这个和关注度例外的效果完全一致。恰相反,我认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宣布处理过的红肉是一类致癌物”,这一研究结果依赖了所有的研究(其引用的所有研究中的一个最小子集中的所有研究,最小子集 = 所有研究的一个子集 s.t. 比该子集还小的研究集合使得红肉致癌的结果不再可信)。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14 (UTC)
“可以”或“不可以”要分场合。在解读方针的时候,不可以将“来源”这个词视为“单一来源及它们的集合”;但是,在反驳您关于“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的矛盾性时,有必要将“来源”和“单一来源”区分开。毕竟,您认为“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是与常识违背,而不是与方针条款矛盾。现实生活中的来源可以是一个来源,也可以泛指所有来源。--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20 (UTC)
所以您想说,“N市的赤字是1e10[1][2]”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依赖定义为必须由 ref 得到 stmt 时称依赖,那么既然有两个,所以无依赖)。但是我想说,“N市的赤字是1e10[1][2]”同时依赖于两个来源(依赖定义为当从 ref 可以得到 stmt 时即可称为依赖),这也是可以的。因此“N市的赤字是1e10”究竟同时依赖两个还是同时不依赖任何一个完全取决于依赖怎么定义,而在我看这两个定义都可以。您为什么觉得前者的定义更加符合方针中对于依赖的定义呢?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25 (UTC)
照您的定义的话{{onesource}}就不能用了。假设一个条目任何一句话都是[1]...[100],依照您的定义,它完全依赖[1]这个单一的来源,所以符合{{onesource}}。--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33 (UTC)
不一定。定义 onesource = (stmt 依赖 ref 1) & (stmt 不依赖任何其他 ref) 在这个系统下可用。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37 (UTC)
我想说的不是有没有办法令{{onesource}}与您的定义自洽。我想说的是,既然“依赖”的定义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我从站内已有的模板中找了一个证据,来说明依赖不是您那种定义的可能性大些。--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0 (UTC)
可是我已经给出的 onesource 定义完全可以是目前他的定义啊,使用这个是循环论证。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3 (UTC)
“完全可以是”和“现在不是”,“有史以来都不是”不矛盾。这模板有史以来都没有包含您说的“stmt 不依赖任何其他 ref”。--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5 (UTC)
我是说: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二个定义,显然onesource的定义将是我的定义;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一个定义,那么onesource的定义就是你的定义,无论何种情况,onesource的措辞不需要修改,而onesource的定义依赖于“依赖”的定义,所以是循环论证。我还可以反过来说:onesource的措辞“本条目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隐含了“请改善本条目以使其依赖于多个来源”,而说明依赖的定义应该是后者。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53 (UTC)
“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二个定义,显然onesource的定义将是我的定义;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一个定义,那么onesource的定义就是你的定义”,问题在于如果依赖的定义是您那种定义,上面提到的100个来源的条目也得挂{{onesource}},这显然与模板设立的初衷不相符。--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9:06 (UTC)
没有啊。onesource是否成立是不因为“依赖”的定义改变的,onesource的定义则会根据“依赖”的定义而改变。如果这么理解就说得通了。另外根据一个onesource的措辞也不能决定“依赖”的定义,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uncharted territory。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18:01 (UTC)

有关关注度指引

关注度指引列明了处理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的方法,但是当中“假如需要删除”部分的条文是:

  • 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同时确保条目已提报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 如果条目符合我们的快速删除标准,请在页面上贴上快速删除的标签。
  • 否则,特别在当您不确定是否应该删除或担心他人反对时,请将条目提交到存废讨论,社群将在7天内讨论出条目的存留与否。

这是甚么呢?又要挂关注度模板,但又可以“将条目提交到存废讨论”,令用户的信息很混乱,所以本人想社群中人就此讨论。--MCC214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8:56 (UTC)

  • 只是各人解读方针指引间的不同,在下的解读是:(数字代表考虑次序)
    • ①如果条目符合我们的快速删除标准,请在页面上贴上快速删除的标签。
  • (若果此项复查完毕)
    • ②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同时确保条目已提报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 (若果此项完成)
    • ③否则,特别在当您不确定是否应该删除或担心他人反对时,请将条目提交到存废讨论,社群将在7天内讨论出条目的存留与否。

--安迪4讨论|留名2017年12月22日 (五) 09: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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