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候选/霍雷肖·纳尔逊,第一代纳尔逊子爵
9支持,1反对 =>特色--Advisory 2009年9月17日 (四) 12:57 (UTC)
凭着丰富的内容和优秀的参考,相信可仅仅合以FA标准。窗帘布(议会厅)(动员令最佳条目投票) 2009年9月3日 (四) 09:57 (UTC)
- (:)回应,本人衷心感谢阁下提名,也感激以下各位对条目的支持。—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12日 (六) 14:43 (UTC)
支持
- (+)支持极优秀原创作品,故提名之。窗帘布(议会厅)(动员令最佳条目投票) 2009年9月3日 (四) 09:57 (UTC)
- (+)支持,大致可以— Kiva(兔也) 2009年9月4日 (五) 09:08 (UTC)
- (+)支持,都好—ArikamaI 炎热真是惹人不愉快,尽管带来暑假(ArikamaI的24小时运作通讯装置) 2009年9月4日 (五) 19:28 (UTC)
- (+)支持,符合标准。—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16:13 (UTC)
- (+)支持,生动有趣,好像一则历史人物故事。—老陈 (留言) 2009年9月6日 (日) 04:06 (UTC)
- (+)支持,同上诸位。—TBG To Be Great 2009年9月6日 (日) 06:37 (UTC)
- (+)支持--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9年9月6日 (日) 08:31 (UTC)
- (+)支持:人物条目的榜样!——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最佳条目评选 2009年9月7日 (一) 04:43 (UTC)
- 有幸对这内容详细全面的条目投下(+)支持票,实乃在下之光荣。—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9日 (三) 09:41 (UTC)
中立
反对
- (-)反对,“霍雷肖·纳尔逊,第一代纳尔逊子爵”这样的命名方式不是常用的中文命名方式,不符合命名常规。而一个条目的条目名我认为相当重要,故投下反对票。--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9月12日 (六) 12:57 (UTC)
- (:)回应,本人就有关议题的讨论,可参考User:Clithering/英国贵族命名问题及User:Clithering/与Isnow探讨英国贵族命名。简而言之,本人相信,将用作消歧的括号加入人名上,是不当的。—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12日 (六) 14:49 (UTC)
- (:)回应那爵号为人名之一部份,正如邵逸夫正名为邵逸夫爵仕,我看不出取消的理由。窗帘布(议会厅)(动员令最佳条目投票) 2009年9月13日 (日) 04:03 (UTC)
- (!)意见,亚历克斯·弗格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13日 (日) 08:53 (UTC)
- 本人在此再反复重申,爵士并不属于贵族,“爵士”跟“先生”(Mr)及“教授”(Professor)等皆属于衔头,并不是封号,也非姓名的一部份。具体的例子应参考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罗伯特·盖斯科因-塞西尔,第三代索尔斯伯利侯爵及约翰·丘吉尔,第一代马尔博罗公爵等等。—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13日 (日) 15:30 (UTC)
- (!)意见,亚历克斯·弗格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13日 (日) 08:53 (UTC)
- (:)回应那爵号为人名之一部份,正如邵逸夫正名为邵逸夫爵仕,我看不出取消的理由。窗帘布(议会厅)(动员令最佳条目投票) 2009年9月13日 (日) 04:03 (UTC)
- (:)回应,在Wikipedia:命名常规的方针页里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而在google上查"霍雷肖·纳尔逊,第一代纳尔逊子爵",所有1,340 个结果均来自于维基百科及维基百科的克隆网站,可见这个名称完全是一个原创的中文名称。--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9月13日 (日) 18:10 (UTC)
- (:)回应,非也,以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为例,在google上搜查阿瑟·韦尔斯利只有753结果,而以威灵顿公爵搜查有116,000结果;同理,在google上搜查霍雷肖·纳尔逊只有16,000结果,而以纳尔逊勋爵搜查有53,000结果,因此“霍雷肖·纳尔逊”并非最常用的译名。
- 除此以外,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方针页有另一条基本原则,即“使用全称”原则,再综合“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原则,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应分别命名为“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及“霍雷肖·纳尔逊,第一代纳尔逊子爵”。再引用维基关于消歧义的方针,标题的括号是作消歧义用途,将名称的较主要部分当成消歧义处理,是错用括号,有颠倒主次之虞。欢迎阁下再细阅本人在上面所提供的相关参考,多谢垂注。-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14日 (一) 11:03 (UTC)
- (:)回应,本人就有关议题的讨论,可参考User:Clithering/英国贵族命名问题及User:Clithering/与Isnow探讨英国贵族命名。简而言之,本人相信,将用作消歧的括号加入人名上,是不当的。—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12日 (六) 14:49 (UTC)
意见
- (!)意见,在下提一个可能会有争议的意见:这篇文章是否过于冗长、缺乏精炼?编写者的努力工作当然值得赞赏,但百科全书毕竟不是人物传记,把生平部分写得这么长,不仅不够简明扼要,而且可能干扰读者寻找必要的信息。私下以为百科全书的条目应该是骨架式的,有骨髓就够了,肉身不是百科全书要求的。百科全书的条目不应该是面面俱到,而是在内容上有所选择,否则像中国历史这样的条目一页如何够写?
- 关于特色条目长度的问题,我已在特色条目评选改革的讨论页建立分论题,欢迎大家来讨论。—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3:35 (UTC)
- 阁下的建言,本人已在有关页面回应,特此将有关回应重抄如下:
- (:)回应,我认为,上面的争论无论如何也是拿不到共识的,因为就最基本而言,我们根本无法为所有条目一刀切断定何者属于过长、何者属于过短。在某些读者希望取得简要资讯的同时,也应顾及到同样有其他读者希望获得详尽资讯,某一些读者认为欠缺重要性的条目,在其他读者眼中并不一定同样没有重要性。仅以不才的纳尔逊勋爵条目为例,如果认为“尼罗河海战”及“哥本哈根海战”不重要而建议删减有关情节,那恐怕对历史和历史人物本身不公道,也是严重低估了这两场的战役的重要性。
- 阁下的建言,本人已在有关页面回应,特此将有关回应重抄如下:
- 关于特色条目长度的问题,我已在特色条目评选改革的讨论页建立分论题,欢迎大家来讨论。—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3:35 (UTC)
- 我并不是说所有条目都应该非常详尽,譬如说,一篇有关一个寻常中学校长的条目,恐怕即使将内容发挥至极致,篇幅也一定有限,这类条目我认为即使短小也无可厚非。但对于纳尔逊勋爵作为英国历史上差不多“首屈一指”的海军将领,如果将他的条目当作前者的“寻常人物”看待,我认为这是极不合宜的。事实上,为了方便一些赶时间的读者,条目开首已经有引文扼要交代条目主人公的生平事迹,至于在正文完结之后后面,条目亦附上主人公的“生平时序表”,读者只要读过这两处,已可基本掌握他的生平事略。因此,我相信条目已经尽量照顾不同读者的需要。
- 对于有建议希望将“特拉发加海战”以及的其他战事一一移往相关条目,我认为是不可行的。首先,条目开首已说明主人公本身是“军人”及“军事家”,条目中不交代战事内容及战略,基本上与离题没有分别;再者,条目内载列的战事是从主人公本身的角度出发,本人执笔焦点并非从战事本身出发,除非将这些战事内容重写一遍,否则根本不适合用于战事本身的条目之内。
- 上面有建议认为,条目“长度”达110KB,是不合理的长篇。可是,本人经点算有关条目后,发现条目主要部份的总字数大约只是28,000字左右,并不如上面所说的“几十万字”。我承认现代人愈来愈不爱读书,但我认为用28,000字介绍这位著名及重要的历史人物,并不为过。单以“电脑”的换算单位,来量度“文章”的实质“长度”是否合适,这种做法亦恐怕有欠理想。而事实上,中文维基中一些特色条目,如林则徐条目等,内容也是相当详细,但也在竞选期间有口皆碑。由此可见,那些条目应该长篇,那些条目不应该长篇,这种讨论欠缺实质效用。
- 相反,在不少篇幅短少的条目在参选特色条目,甚至是优良条目的时候,往往也会被投票者批评为“过于简短”、“欠深入”、“流于表面”等等,结果落得落选的下场。所以对上面所有提及过的条目而言,如果将篇幅加以删削再去参选,难保条目质量齐声下降,也难保条目引来更多的反对票。多谢垂注。(其实,这条纳尔逊勋爵的条目已算相当精简,阁位如希望取得更详尽的内容或著述,可参见条目“延伸阅读”一章)—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5日 (六) 17:51 (UTC)
- 我的意见是,战役前后和过程中的细节不需要如此过于详尽的描写,完全可以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加以叙述,原来的长篇文字可以另立条目。比如“尼罗河战役”的8大段,可以原封不动的搬到尼罗河战役的条目下,而原段落可以压缩到3段左右。可以理解,辛苦写成的文章缩写起来总是难以下手,哪里都像是必要的,舍不得改动,但有时还是需要一些大变动的。况且原文内容都可以在分条目里原封不动的保存着,只是对霍雷肖·纳尔逊,第一代纳尔逊子爵的主条目进行精简而已。不知阁下能否接受我的观点?—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5日 (六) 21:44 (UTC)
- 我认为阁下关注的,其实不是条目篇幅长短的问题,而是写作风格问题,但我恐怕这个论题是更难下一个结论或共识的。就阁下的意见,我已重新阅读过候选条目,并对尼罗河战役一段作出考量,可是我的结论仍不离我在上面所认为的。那就是,‘条目开首已说明主人公本身是“军人”及“军事家”,条目中不交代战事内容及战略,基本上与离题没有分别;再者,条目内载列的战事是从主人公本身的角度出发,本人执笔焦点并非从战事本身出发,除非将这些战事内容重写一遍,否则根本不适合用于战事本身的条目之内。’此外,尼罗河战役作为纳尔逊生平的重要一环,如果就此将此一段落削减,恐怕其他较不重要的段路还要比这段长,造成主次颠倒,喧宾夺主的问题。—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7日 (一) 14:58 (UTC)
- 荣誉部分有资料堆砌的毛病,做成一个表格,或者用几句话叙述,或者干脆揉进生平部分当中,都要比现在这样处理为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4日 (五) 12:03 (UTC)
- (:)回应,你所说的一早已有了,反而不清楚你为何删除了生平时序表和影响一段的内文,你有关的编辑已被回退。—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5日 (六) 18:02 (UTC)
- 荣誉部分有资料堆砌的毛病,做成一个表格,或者用几句话叙述,或者干脆揉进生平部分当中,都要比现在这样处理为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4日 (五) 12:03 (UTC)
- (!)意见:本条目大部分内容以“N. A. M. Rodger, "Nelson, Horatio, Viscount Nelson",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5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这篇文章为参考,并不合理。--Teekkari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17:52 (UTC)
- (:)回应其实在之前的评选,本人一直也有留意这类评论。不过,虽然这只是一篇文章,但本身至少有30页(就电子版覆印到Microsoft Office 2007以后,以字体12标示而言),而作者“N. A. M. Rodger”本身也是著名英国海军史教授,因此其文章有相当公信力。另一方面,在编写有关条目时,虽然本人主要参考“N. A. M. Rodger”的文章,但事实上他的文章并非条目的单一参考来源。从参考文章一章可见,除他的文章以外,本人另有引用大量其他资料的,至于为何“N. A. M. Rodger”的文章被大量引用,原因是因为各资料的同质性太大,参考资料的内容经常重叠,所有在加入注脚时,都以主参考(即“N. A. M. Rodger”的文章)作注,只有当“N. A. M. Rodger”的文章没有涵盖时,才以其他参考资料作注。
- 经参考英文版维基后,发现这种情况在特色条目其实也是相当普遍的。以今日(9月5日)展示于英文版首页的特色条目(Archie Jackson)为例子,该特色条目共有注脚68处,但其中45处注脚都是来自同一来源(“David Frith”著作的“Archie Jackson: The Keats of Cricket”)。至于为何本条目“注脚3”出现被多次反复引用的情况,是因为有关参考的来源属于电子版,没有页数,以致注脚无法附上页数,造成一份参考质料的所有注脚浓缩为一个注脚,这点有望大家留意,多谢垂注。—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5日 (六) 18:27 (UTC)
- 另外发现昨天(9月6日)的英文版特色条目“Norman Birkett, 1st Baron Birkett”,通篇亦只有引用两个参考资料。这两个例子反映出至少在英文维基中,即使只采用少量参考资料,但如果这些资料已经足以令人信纳,那么“贵精而不贵多”也是应该可接受的。虽然如此,在纳尔逊勋爵的条目中,本人亦已尽量引用不同参考资料,避免出现上面举凡的极端例子。—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7日 (一) 14:23 (UTC)
- 一个小小的意见:括号里的英文到底是用斜体还是不用?建议统一一下。—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7日 (一) 12:56 (UTC)
- 就本人了解,一般引用英文书名及船名,英文字都应作斜体显示,但通常中文书名及船名则分别使用书名号及引号。—Clithering(MMIX) 2009年9月7日 (一) 14: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