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维客中国

维客中国关闭

从方兴东的网志上看到的说明,通过这个说明,我想他没有认识到一些问题,比如他们声明的“出于公益性的目的”并没有体现,“确认过网站内容没有侵权的内容”并不真实。但很可惜,这个网站被关闭了,我想最后的骇客行为应当承受指责。

维客中国(www.wikicn.com)关闭,远离是非

原文:http://fxd.bokee.com/

维客中国(www.wikicn.com)的前身是搜派(http://www.sopai.com/ ),主要是由教育网的几个学生业余时间发起建设的。后来,寻求我们提供一些赞助。我和卢亮一直认为,博客网除了商业化外,一定需要积极参与和支持一些公益性的项目。因此,我们特地申请购买了教育网的带宽,架设了服务器。这完全是出于公益性的目的,也是为大家提供一个新的选择。我们反复向发起者确认过网站内容没有侵权的内容。

维客中国开通之日,就承受了各方面的压力,我们努力做了一些沟通。根本出发点是希望知识共享的精神能够在中国互联网不断发扬光大。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从第一天开始,维客中国遭遇各种猜疑和攻击,今天开始,遭遇大量内容的删除,灌入大量反动和黄色的内容,以及以维基社区名义的各种漫骂和诽谤。作为一个完全公益性、开放式的应用,对于维客中国网友编辑的每个词条,我们无力一一检验每一个词条版权的严谨性(希望有版权问题的地方,能通过正常方式和渠道进行具体指出,按照基本规则沟通和解决,包括诉诸法律)。也没有精力答复和应对各种恶意的、完全是莫须有的猜度。我们无意冒犯维基社区,也无力抵挡各种网络攻击和破坏,无力继续提供正常的访问和服务。因此,决定就此关闭。

维客中国从10月20日开通,到今天活了不到10天时间。如果它的死能够给一些人带来慰籍和快乐,那已经是死得其所!只希望你们的快乐能够给中国互联网的未来多一份贡献。生存和死亡,善与恶,高尚和卑鄙,在互联网本来就可能是一线之隔。有人攻击得高尚,有的死得光荣,但维客中国的死仅仅是希望获得一份基本的清静。

我们不想介入更多的是非,希望可以安静、专心做自己的事情。各种恶意的攻击和猜度我们也不想多解释。希望维客中国10天生命的死亡,已经可以给大家一个最终的解决。真诚希望维基社区能更加繁荣!

--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17:11:49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我想问一下在这里转载这段文字算不算侵权?--iceberg 03:08 2005年10月31日 (UTC)
  • 合理使用应该是指引用原文的一部分内容吧,但这里是不是原文抄袭?--iceberg 03:26 2005年10月31日 (UTC)
  • 呵呵,你从哪知道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原文的一部分内容呢?这里引用全文的目的只是让大家了解原作者的意思表达,除此再也没有其它用途了。--218.59.177.233 06:12 2005年10月31日 (UTC)

我想在方的blog上留了言(我对他一句话就把责任推给卖苦力的几个学生有些看法),他也回复了,不知道能不能“以理服人”。子虚乌有 01:09 2005年10月31日 (UTC)

部分中文维基人关于维客中国侵权的声明(雏形中,可修改)

鉴于维客中国置版权规则于不顾,剽窃了中文维基百科公有领域内容为自有;

鉴于维客中国抛弃公益性、中立性的维基精神,改换强盗逻辑大肆抄袭利用;

鉴于维客中国借维基百科在大陆被封的特殊时刻,大肆宣传,以乱视听;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使得维客中国所有者删除侵权文章或改变版权作法,并且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此倡议同时张贴于中文维基百科和各倡议人网志或相关站点。

  • 张贴于维基百科外的版本很可能得不到及时的更新,请浏览维基百科原文。


维基人签名:(建议留下时间,以便日后有法律争议时有依据)

  1. --Tingo 14:51 2005年10月29日 (UTC)
  2. --那个谁 跟路人甲谈下心 14:53 2005年10月29日 (UTC)
  3. --氢氧化钠 NaOH 14:55 2005年10月29日 (UTC)
  4. --Wengier留言) 14:55 2005年10月29日 (UTC)
  5. --Jasonzhuocn...._Talk 14:56 2005年10月29日 (UTC)
  6. --量子公民 14:58 2005年10月29日 (UTC)
  7. --[Nths] 14:59 2005年10月29日 (UTC)
  8. --minghong 15:06 2005年10月29日 (UTC)
  9. 破坏wiki精神的维客中国将死于破坏 --冷玉 15:08 2005年10月29日 (UTC)
  10. --Wing 15:12 2005年10月29日 (UTC)
  11. -  Moses  18:14 2005年10月29日 (UTC)
  12. 毫无同情的余地。--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6:23 2005年10月29日 (UTC)以暴力对待暴力、以非法对待非法,我不会支持。--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0:55 2005年10月30日 (UTC)
  13. 想来我已经在多派BBS上争辩过几次了。--玉米^ō^麦兜 03:49 2005年10月30日 (UTC)
  14. 下手不必留情。--Acepatrick 04:09 2005年10月30日 (UTC)
  15. --Theodoranian|虎儿 =^-^= (talk) 04:23 2005年10月30日 (UTC)
  16. --zzz....很困I.H.S.V. (叫醒我) 07:04 2005年10月30日 (UTC)
  17. --Kims6331 17:12 2005年10月30日 (UTC)
  18. --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9:51:39 2005年10月30日 (UTC)
  19. --Upshine 10:04 2005年10月30日 (UTC)
  20. --究极人类(找我?  10:34:01 2005年10月30日 (UTC)
  21. -- 13:35 2005年10月30日 (UTC)
  22. --Farm (talk) 14:24 2005年10月30日 (UTC)
  23. --Gene (说) 00:50:44 2005年10月31日 (UTC)
  24. --Burea Acupotter'n TALK? 12:14 2005年11月2日 (UTC) (并在此感谢阿pp)
  25. --长夜无风 13:30 2005年11月3日 (UTC)

意见

Image:Wikicn.png

  • 如果他们最终在网站上加注出处、来源呢?是否他们还构成侵权?--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6:13 2005年10月29日 (UTC)
    • 一点问题令我改变原有考虑了,现在该想的不是以后的问题。--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6:23 2005年10月29日 (UTC)
    • 假如他们注明文章的最后五位作者和GFDL的话则不再侵权。我本人不反对其他人拷贝维基百科的文章,也不反对其他人使用维基百科的内容赚钱,也不反对其他人采纳类似的主意,假如他们的目的也是普及知识的话,那么他们的目的与我们的是一致的,假如他们比维基百科搞得好的话,那么维基百科应该考虑如何搞得更好。维基百科不是垄断机构。目前的问题的确在于版权的问题。--Wing 17:11 2005年10月29日 (UTC)
      • 我觉得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了……--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09:43 2005年10月30日 (UTC)
      • 这样下去要出大事了,国内镜像还能保住吗?--3dball 13:10 2005年10月30日 (UTC)
        • 那要看Wikicn和Bokee的关系到底怎么样。无论Bokee怎么恼火,将问题一并怪罪于一个服务镜像只是一种发泄,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3:15 2005年10月30日 (UTC)
        • 现在黑他们的网站不也是一种发泄?--3dball 13:17 2005年10月30日 (UTC)
          • 那绝不是体现了维基百科的全体意志。那只是少部分的独断行为。--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3:22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是又怎样,被黑的人不会这么想,就好像一个中国人在外国随地吐痰,外国人不会认为这只是个人行为,他们会觉得中国人就是这样...--3dball 13:27 2005年10月30日 (UTC)
            • 这需要犯下错误的人去解决,我们又能怎么样……替这帮黑客(红客?还是维客?)背黑锅?--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3:35 2005年10月30日 (UTC)
            • 3dball:我可以理解你的愤怒,但是一个人就算不对别人,对自己总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别人吐痰可能涉及自己总不能变成自己吐痰的理由吧?--Wing 13:49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我可没想去吐痰,我想去擦痰来者,问题是哪有机会给你擦,事已至此,他们痰也吐完了,这些人爽过了个人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最后倒霉的肯定又是中文维基,我建议首页的声明字体弄大点或者换个颜色,现在又小又灰...--3dball 14:22 2005年10月30日 (UTC)
            • 其实这位名为 Refrain 的网友可能就是搜派网的主管人物之一,跑在这里尽力维护自己所做的一切。--Batli 13:08 2005年11月3日 (UTC)

给理事会的信

我在 http://mail.wikipedia.org/mailman/listinfo/wikipedia-l 里将这个问题提出来了。希望理事会有所回答。--Wing 15:12 2005年10月29日 (UTC)

以下是我的信的原文: Hello,

as you know at the moment Wikipedia is stil blocked from the china mainland gouvement. But this is probably not their only measure against the WikiMedia-projects.

Please take a look at the following site: http://www.wikicn.com/wiki/%E9%A6%96%E9%A1%B5

This site is named as Wiki China and is hosted from some chinese companies. They call themselve the first chinese wiki encyclopedia and had (machine) copied over tens of thousands of articles from the chinese Wikipedia site, without mentioning their source, and without any hint of GFDL. Most articles has stil the interwiki-links in them, natuarally without any other language provided from this site. Further more they have cencored most of the sensitive articles, which could probably be the reason of the blocking.

Is there any possibility from the board to take any action? A mention of the source and GFDL is in my oppinion the fundamental action, which they should take.

Greetings Ting (en:User:Philopp de:User:Wing zh:User:Wing

被黑

据说是wp参与者干的,我全程在看,不知道是哪位?--边缘o^-^o留言 09:59 2005年10月30日 (UTC)

…………(大概)有那么1-2位我可以猜出来……我想知道User:Super1是想鼓励他们还是想如何?--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0:02 2005年10月30日 (UTC)
我觉得这种做法非常不好。我认为我们应该发表一个声明说明我们反对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只是个人的做法,与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无关,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对这种做法表示谴责。并建议将这个声明或至少其链接放到首页上。--Wing 10:06 2005年10月30日 (UTC)
我同意,Wing可以起草一个这样的声明,说明是个人行为。--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11:22:52 2005年10月30日 (UTC)
去骇别人的网站是不对的行为,不要本来自己有理的事情给搞到无理了!请立刻停止、以后也请不要再这样作了。谁作的应该出面反省检讨。--Theodoranian|虎儿 =^-^= (talk) 10:10 2005年10月30日 (UTC)
估计晚了……目前整个维客中国都被抹消了……首页是一个广告,内部不少文件都被删除了……--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0:21 2005年10月30日 (UTC)
当然是不理智的行为,会把wp的参与者的形象弄得很不好,还有那样什么“本域名在美国申请,不遵从中国大陆法律,只遵从美国法律”好像就又扯到政治了。影响很不好。下午的时候一直在百度的wiki吧呆着,就有些激动了,去了wikicn看,结果看着看着就发现被黑了……其实我的态度是不正确的,完全是一种看热闹的心情,不过也是因为刚在wiki吧看了那些不喜欢的wikicn的马甲,有些情绪化了。后来看到tingo在黑,还在他的对话页提醒要用wikipedia.cnblog.org的域名才可以看,然后他们就真改了,惊讶的说……没办法,下午那会儿心里挺混乱的,看到不喜欢的被破坏有些开心,又担心给wp造成不良影响……结果就不理智了。后悔啊,其实应该劝他们爱怎么黑怎么黑,不要挂着wp的名就好……--边缘o^-^o留言 15:23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没必要把声明搞得多隆重,免的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不是就是不是,我在wiki吧也说了,wp可以拷贝可以赚钱,只要你也遵循我们的版权,上面很多的人还是不了解的,搞得我们像xx功似的。我也觉得我们的声明应该更中立一点,有点非暴力不合作的感觉,谁的帐也不能买,特别是激进的民主政治组织,我是坚决支持wp和政治划清界线的--边缘o^-^o留言 14:58 2005年10月30日 (UTC)
  • 之前我在搜派的管理员CIE的管理员的对话页留过言,稍微说了下版权的问题,幸好语言还中立阿,起码有人替wp说话吧,实在是麻烦,现在的形势还有舆论对wp很不利阿--边缘o^-^o留言 15:23 2005年10月30日 (UTC)

在这里签名的人不应该做出Hack这种举动

  • 既然签了字,就应该明白,我们是讲道理的人,愿意用合法或正规的途径来决纠纷。那么我想问,在这里签字的诸位有没有人参加了攻击维客中国的行动?此外是谁添加的“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各种途径将维客中国所有的侵权文章删除,并且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一句?我签字的时候确实没有这句话的。在别人签完字的协议尚未经通知修改语句,签字应视为无效。针对现版本的声明,我撤销支持。--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0:54 2005年10月30日 (UTC)
重新加入吧,我改了一下。我个人建议这个声明在其它网站进行,并形成最终文本再开放签名。--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11:28:37 2005年10月30日 (UTC)

copy维基是侵犯版权吗?

维基所有内容都是基于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发布的,就是说别人拥有任意复制和修改的权利,条件是复制修改后的文章仍然在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应该不算侵权....虽然行为上鄙视...--iceberg 11:36 2005年10月30日 (UTC)

没有遵照gfdl的再授权方式,这样就等于未取得授权,因为gfdl授权并非毫无条件,从而仍然还是侵权的。--Theodoranian|虎儿 =^-^= (talk) 11:39 2005年10月30日 (UTC)

补充一下,注明文章的最后五位作者和GFDL标示,列明出处就是再授权的条件。--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1:40 2005年10月30日 (UTC)
  •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和维基一样...--iceberg 11:42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我怀疑他们是忘记了...有必要据为己有吗?--iceberg 11:45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满足以上再授权要求谁都管不了他们……问题在于Wikicn在没有给与结论的情况下部分人就先行动手了……用非法来制服非法……我一直都特别反感。--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1:48 2005年10月30日 (UTC)
        • 其实Wikicn给出“结论”了:对所有的进行版权提醒的用户,他们的管理员进行了用户删除和IP封锁。这还不能说明问题么?--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16:46:12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最终用破坏与Hack还维护自己的权利么……倒是说明了这些黑客连一些国际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应当遵循的道德于不顾呢。--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04:59 2005年11月1日 (UTC)
    • 问题在于此:维基的内容可以被拷贝,可以被更改,别人可以用它来赚钱,这一切都不成问题。成问题的是拷贝版本或更改后的版本必须依然按同样的条件发行。也就是说,再有别人依然可以来拷贝拷贝版本和更改后的版本。那么怎样来保证所有的人(拷贝的人、修改的人)继续来遵守这个守则呢?就是将这些版本全部都放在GNU自由文件许可证的条件下。维客中国可以拷贝中文维基的文章,可以用它来赚钱,这根本不是问题。在美国有不少公司使用维基的内容来赚钱。你、我也可以使用维基的内容来赚钱或者作广告。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有一个条件:我们必须注明我们使用的版本的版权遵守GFDL。这一点维客中国没有做。维客中国使用了GFDL的自由,却不愿自己遵守这个条件,这是这里的问题。其结果是有朝一日维客中国可以说:这些是我的财产,别人不许使用和拷贝它们。就是为了避免有人会这样做,因此我们要求别人注明这些内容是在GFDL下发表的。--Wing 11:53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我不太相信他们不清楚GFDL的要求表示什么,毕竟这个网站是获得中国教育部支持的,后面有大后台的,不是什么不懂事情的爱好者办出来的。--Wing 11:53 2005年10月30日 (UTC)
      • 不知道中国真正了解GFDL这个“怪物”的人有几个,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教育部这帮官僚肯定是完全不了解的。--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13:40 2005年10月30日 (UTC)
      • 恐怕绝大多数人对GFDL的理解就是Free,而在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中Free就是免费,而免费就意味着随便用,而完全忽视了它还有“自由”的含义,实际上维基百科的Free更多的是后者--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13:42 2005年10月30日 (UTC)
  • 说实话我现在对过分保护版权的法律已经很反感了。没错,是保护了著作者的权利,但明显对知识的传播是一种限制。--iceberg 03:15 2005年10月31日 (UTC)

在没有调查结果及确凿的证据之前

首先说明,本人反对黑网页这种行为。但是看了大家的一些讨论,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及调查结果之前,就大有此举为wjr之所为之结论,我认为这也是有失偏颇的。

当然,要说动机,处于现状态之下中文维基的wjr,完全有黑维客中国的动机,但动机只是动机,并不等于行动,也不能证明就是行动。三十六计之中,有一个是苦肉计。如果出于某种目地,不排除维客中国也有采用苦肉计的可能。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维客中国就是使用了苦肉计,而只是提供一种思考与分析问题的方法。

最终如何,我们该尊重的是确凿的证据及调查的结果。不知大家如何认为。--小小 14:07 2005年10月30日 (UTC)

应该说怀疑我们这样做的动机、载体和依据都是客观存在的。究竟是不是维基人搞的我想你也能判断出来——没有确实的证据(比如某人承认),但我想从现有的证据上我们很难摆脱这个嫌疑(见百度帖吧)。--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14:12 2005年10月30日 (UTC)

传说中的百度贴吧之wiki吧

最近两边的参与者比较火爆,于是这里成了“交流”的地方,言论都比较偏颇,还有吧管的删贴行为夹杂,比较复杂,大家可以看看--边缘o^-^o留言 15:06 2005年10月30日 (UTC)

在百度贴吧的一些言论

更多具体内容可去wiki吧

对WIKICN的攻击进行道歉

WIKICN站长:

我等对WIKICN的攻击行为进行严正道歉.

缘由

因为WIKICN多次转载WIKIPEDIA的资料, 没有任何说明, 侵犯WIKIPEDIA版权, 引起多数维基人不满, 我等以"保护维基百科版权"为口号, 对WIKICN发起攻击.

攻击过程

使用X-scan扫描服务器, 发现服务器部分重要服务没有任何密码, 进入, 清空所有WIKICN数据, 没有对服务器进行进一步操作.

事后声明

此次事件没有任何事前组织, 均是偶然发现, 不过告诫WIKICN站长, 不要再进行侵权活动, 否则不排除使用法律途径解决.

后记

本次事件不代表WIKIPEDIA任何立场, 均是网友发动. 与WIKIPEDIA无关. }}

回复:== 对WIKICN的攻击进行道歉 ==

不是这样的~大家并不了解情况。 但是有部分维基人提醒了维客管理员版权问题,管理员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将其封禁。引起公愤。
由于维基百科版权为自由版权,但要求转载要声明来源。而维客经提醒仍不肯声明,故对其侵权内容进行全盘清空!

我们来算一笔帐,看看维客中国的下场。

现在国内的中国维基人抵制维客中国,在维客中国删除版权属于自己的文章,而维客中国的管理员就开始封ip了,并且封锁时间在1后面打了好多的0,大概是1 万或者10万小时,而我们这些维基人基本都是adsl用户,重连就换ip的动态ip,这样管理员不停封禁的结果就是,一个维基人用一些时间使当地大部分 adls无法浏览维客中国。。。

维客中国就自己把自己封锁了。。

zh:wiki/User:阿pp

  • 怎么……别人的话就不放上来了?你是想说没有人对你们的行为反感并抨击你们吗?--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几点质疑和建议

  1. 如果这次事件有管理员牵涉其中,我们应该取消他的管理员权限,以表示我们对这种做法的谴责
  2. 应该发出公开信,谴责这种行为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06 2005年10月31日 (UTC)

还有,一个仅仅存在10天的网站,有建立条目的必要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18 2005年10月31日 (UTC)
这好歹也是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啊,要不,把条目名称后加“事件”两个字?呵呵。--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7:15:46 2005年10月31日 (UTC)
支持书生兄的提议,虽然我觉得可能很难通过,阻力很大。
事情应该分开说:他们侵权使他们不对,无论他们懂不懂GFDL协议;黑掉人家是黑掉的人不对,无论你有多好的初衷,就跟谋杀一样;抗议侵权是正确的,我也会支持;但黑掉别人的网站,我不会支持,因为出了一时的快意找不到任何理智的善意。如果他们以GFDL为借口侵权,我们应该让他们明白GFDL,黑掉它们只能让他们一样的人更迷惑更盲目,无助于wiki的推广。目前这件事已经给wiki造成了不好的口碑,已成事实,所以,应该有行动表明中文维基对此事理智的态度,决不能放任此类事件。--Smartneddy淘气的金丝猴 (Talk) 02:32 2005年10月31日 (UTC)
  • 有必要写这个条目,毕竟和维基百科有些关系,但是和一般使用维基百科内容的网站又不同。--瀑布汗 瀑布屋 02:21 2005年10月31日 (UTC)
虽然只有10天,知名度还是很高的--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2:23 2005年10月31日 (UTC)
支持Shizhao的谴责,黑客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是维客中国条目应当保留,作为历史的见证。 金翅大鹏鸟(talk) 02:24 2005年10月31日 (UTC)
支持这项提案。让参与的维基用户“自首”吧。--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04:58 2005年10月31日 (UTC)
支持遣责骇客的行为。--ffaarr (talk) 07:36 2005年10月31日 (UTC)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尤其是以wikipedian的名号。以“我们一致同意”的名义去破坏别人的网站,和wikicn侵权的行为有什么本质区别?--Alexcn 08:04:15 2005年10月31日 (UTC)
支持,虽然初衷可能是好的,但做法却是十分不理智和错误的,不能为了某种目的(即使是善良的目的)而做出盲目的不计后果的事情。--Wengier留言) 05:31 2005年11月1日 (UTC)
  • 重新思考条目的意义,有需要保留这样的条目吗? 建议可以将内容移至Wikipedia:维基百科拷贝网站编写。一个存在10天的网站,除了与维基百科相关以外,其重要性值得成立一个条目吗?--Jasonzhuocn...._交流 08:54:35 2005年11月5日 (UTC)

维客的声明与中国的恶意竞争文化

从几年前百度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唆使中国大陆当局封锁GOOGLE、、甚至以在中国属于计算机犯罪的方式提高自己知名度乃至商业价值的先例看,从维客中国在维基百科被中国大陆封锁的第二天开办这一所谓“巧合”看,从其创办者的背景看,我不认为维客中国在这次维基百科被封事件中完全清白。以上个人意见。PS,不赞同任何维基人以中文维基用户的名义对维客中国做出攻击行为。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4:47 2005年10月31日 (UTC)

我对此倒有不同的看法。我倾向于认为在维基百科被封的事件中,维客中国并没有扮演什么太重要的角色。否则,方兴东没有必要这么急急忙忙的退出。方说要“远离是非”,他到底想远离什么是非呢?就凭维基百科和几个黑客,恐怕没资格让方感到“是非”吧。我觉得方是不想赶“维基百科被封”这趟浑水。他如果要维护维客中国,势必要牵扯到对“封锁事件”的讨论,他敢么?他的退出声明中,对这一敏感事件就只字未提。而且,维基百科被政府盯上了,那其他维客网站的前景也就不明朗了。他当初支持维客中国的时候,估计没仔细调查过,现在这事让他突然意识到“维客”不是一块善地,正好及时悬崖勒马。--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 (talk to Louer) 15:20 2005年10月31日 (UTC)
我觉得应该多说别人的好话,多说自己的坏话,这样才是大度的。维基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并不光彩,这才是真正应该检讨的。无名无形 05:19:01 2005年11月1日 (UTC)
方兴东其实确有可能是意识到了维客的问题,而退出声明也不过是找个台阶可下,然后退出了事。大家就让他这样下个台阶退出吧,作为维基人应该大度和有气量,没必要再过分指责。--Wengier留言) 05:24 2005年11月1日 (UTC)

我同意这个说法维基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并不光彩。而且尴尬的是,在我们发表声明谴责一部分维基人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的的不光彩角色,并声称这一部分维基人仅仅代表他们自己而不代表维基社群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的谴责也仅仅能够代表我们自己,也不能代表整个维基社群。这样一来一部分维基人不理智的举动就变成整个维基社群的丑闻了。我们更应该反省这件事情。当面临一种非常状况的时候,正确的心态应该是什么样的?不是迅速找到一个发泄的目标,将自己的怨气一股脑撒在人家身上,而完全不理会这个目标是不是你真正的目标。我们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发泄--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5:40 2005年11月1日 (UTC)

  • 不能同意维基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并不光彩这个说法。首先攻击者攻击维客中国虽然以维基百科的名义,但却没有获得有效授权,即他们的攻击行为只能视为个人行为,与维基百科无关。维基百科在此事件中也无需检讨什么。该检讨的是攻击者的攻击行为和维客中国侵犯GFDL的行为。--瀑布汗 瀑布屋 06:41 2005年11月1日 (UTC)

问题在于攻击者的个人行为根本无法和维基社区完全区隔开,我们都可以说“供给是部分网友不理智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维基社群”,可是实际上我们谁也代表不了维基社群,一部分人不理智的行为,在很多人眼中就变成了维基社群不光彩的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搜派的侵权并不能为攻击行为开脱。我甚至认为,攻击和侵权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我想凭心而论,攻击者对搜派的攻击有多少是因为他们的侵权所导致?有多少是泄愤?搜派侵权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侵权之初并没有招来大规模的骚扰和攻击,维基被封禁之后,才以应对侵权的名义发起攻击,我想更多的是对无礼封禁的一种泄愤之举,只是很多人主观地将对维基的封禁和搜派的改版以及宣传联系在一起,树立一个靶子作为发泄不满的工具而已,对侵权的声讨不过是为这种泄愤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合法的招牌而已。说到底,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要做的是更多的反省自己,在面临此种状况时应该是一个什么态度,如果做事。--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6:52 2005年11月1日 (UTC)

根据[1]的说法,攻击维客中国的同一天他们也被人攻击12小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说起来我这里有那么一段QQ聊天记录(好心人给我的),显示有些维基人对攻击维客中国一事脱不开干系……--学习第一|有事找我:P 09:52 2005年11月1日 (UTC)
谁也代表不了维基社群,这是对的。但是人们有时并不愿意这样看待部分网友的不理智行为,而宁愿看作是整个维基社群的的代表。“供给是部分网友不理智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维基社群”,这样的声明,在某些人看来,不过是开脱的借口罢了。侵权不能成为攻击的理由,实际上没有什么能够成为攻击的理由,攻击就是不对。只是,侵权使得攻击变得可以理解。--Fugu (留言) 06:09:37 2005年11月2日 (UTC)

谁也代表不了全部wiki,也可以说谁都代表着wiki。这次恶意攻击肯定要记到wiki帐上,wiki人应该用自律来防止下次类似事件的发生,不要再给这种不光彩的行为过多姑息的托词了。--Smartneddy淘气的金丝猴 (Talk) 06:23 2005年11月2日 (UTC)

恶意攻击要记到wiki人的帐上,但却不是wiki的帐上。我们有一定的规则和办法来完善wiki,但我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去要求wiki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wiki之外,他们愿意做好事,做坏事,那都是他们的自由。不应该在wiki人和wiki之间建立一种必然的联系。就算所有wiki人都是坏蛋,wiki仍然是好东西。对于这次事件,我们只要指出没人能够代表wiki就行了,包括我们在内。在我看来,这样的状况并不是一种尴尬,wiki的理念就决定了它不该被任何人代表。如果有人argue说,那就等于“谁都代表着wiki”,那也由得他们了。这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如果用政治上的东西来类比,前者是自由主义理念,后者则是国家民族主义的理念。--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 (talk to Louer) 14:55 2005年11月2日 (UTC)

GFDL在中国有效吗?

中国大陆有相应的立法吗?GFDL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GFDL只在美国适用,则对其他地方(比如中国)不起作用。如果一个网站copy了维基的内容,又据为己有,维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吗?无名无形 05:22:38 2005年11月1日 (UTC)

这个问题有意思,我是这么理解的。上个月我们实验室从美国一家公司买了一个专业软件,购买后和他们签署了一个授权使用合同,合同上详细规定了我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理解GFDL就相当于这样一份合同,而非法律条文,使用GFDL授权的数据,就要遵守这份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就是违反合同。那么其法律适用应该是合同法之类的。--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5:34 2005年11月1日 (UTC)
合同法是世界有效吗?如果是公司和公司之间的交易和合同,应该适用当地的合同法,在当地签合同。例如,中国公司去美国进行贸易活动,同美国的公司签合同,受美国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如果违反合同,收到美国法律的制裁。无名无形 07:18:19 2005年11月1日 (UTC)
另外我认为这不是合同行为,因为维客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如果它不同意GFDL合同,而擅自使用维基的内容,应该是侵权行为。类似这种侵权行为,例如中国公司或个人侵犯美国公司的版权,应参照中国的版权法进行制裁,如果没有相应的立法,则这种行为在中国是合法的。结论就是GFDL没有法律约束能力。无名无形 07:18:19 2005年11月1日 (UTC)
  • 基本上世界上的合同法都保护双方约定并同意的这种情况。就算是在中国,维基百科采用GFDL也应当受到中国合同法保护。中国合同法视约定无效的条款一般都是被胁持,被迫等双方处于不公平的地位上签订的。对于这些协议之类的,可以看看微软的软件的使用条款……--瀑布汗 瀑布屋 07:31 2005年11月1日 (UTC)
肯定不是无名无形说的这样的了,适用著作权法我倒是赞成,GFDL相当于使用者和授权者之间的约定,而且这种约定应该是随着使用的发生而生效的,对于这种有约定的状况,中国的著作权法是有明确条文适用的。我觉得不存在法律适用的问题。反过来考虑,如果对GFDL存在法律适用问题的话,那么什么样的版权协议不存在著作权问题呢?--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7:33 2005年11月1日 (UTC)

还有一个细节,如果是中国公司侵犯了美国公司的著作权,我认为应该适用美国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跟着著作权人走的--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07:34 2005年11月1日 (UTC)

不对。比如微软公司,它必须在中国申请专利,而不是只在美国申请并拥有版权,然后指责其他国家的侵权行为。网络就比较特殊,因为全世界都可以进行链接,取决于中国加入因特网(比如知识产权条约里的相关条款)时签订的协议,然后再使用中国的法律。无名无形 12:03:28 2005年11月1日 (UTC)
著作权归知识产权局管,专利归专利局。二者有很大的区别,再哪国也没听说这两个是一回事。--Smartneddy淘气的金丝猴 (Talk) 06:17 2005年11月2日 (UTC)
著作权和专利不是一个概念!--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12:40 2005年11月1日 (UTC)
从性质上来说,GFDL是一个合同。无名无形的分析是正确的:假如维客中国使用了维基百科的内容的话,那么要么他承认这个合同的有效性,要么他侵犯了维基百科的版权。关于合同法的问题:合同法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参加多个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的条件之一是将合同法设立为本国法律的一部分。--Wing 12:52 2005年11月1日 (UTC)
又及:通过参加世贸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通过条约有承认其它世贸组织的成员的著作权的义务。--Wing 12:54 2005年11月1日 (UTC)
又又及:在参加世贸组织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已经通过双边条约与美国、欧盟等达有承认对方著作权、商标权等的义务了。--Wing 12:55 2005年11月1日 (UTC)
再加一个说明:一个合同不一定需要双方签名才有效。比如你去商场买个东西,实际上是与商场签署了一个买卖合同,假如你买的东西是坏的,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条件在一定时间里去更换,假如合同里说该物件不可更换(比如食物),那么你就不能更换,但是商店必须在这种情况下显眼地注明这个条件。你的收据单就是合同的证明。我们每次在维基上编辑实际上也是与维基媒体签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的意义在于将我们的著作权让给维基媒体放在GFDL上。这是为什么编辑页上会有下面这句话的原因:请注意对维基百科的所有贡献都将被认为是在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发布。这句话不仅仅是一个提醒,同时也是告诉你这个合同的条件。--Wing 13:09 2005年11月1日 (UTC)


一旦被侵权,有没有法律解决途径?有没有案例?总不能见一个黑一个吧?无名无形 12:33:12 2005年11月2日 (UTC)

至少按目前中国的状况,对于侵权是没有有效的途径解决的,也没有必要去解决。不过不用担心会有“见一个黑一个”的事情发生。黑客什么时候关心过侵权啊。侵权在这件事中只是个幌子而已。只不过攻击的人不肯说真正的原因,被攻击的人也不愿意多谈真正的原因,于是大家都拿侵权来说事。--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 (talk to Louer) 14:27 2005年11月2日 (UTC)

hack的行为是否都是不好的?

依我看,只有“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才有资格受到法律保护。被hack的网站删毁的资料著作权归谁,谁侵权,这个大家似乎都有定论。(又不是毁硬件破坏你合法财产。)这件事很有贼喊捉贼的味道。不说他(它)法律上的问题,道德上就有毛病。 -218.106.82.163 04:51 2006年7月14日 (UTC)

刚刚看过百度贴吧的讨论

很多人都问怎样上维基,究竟我们可以怎样做?那儿很多人在找镜像那些东西……--Gary Tse 10:41 2006年7月22日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讨论内容无关,不符合Wikipedia:讨论页指导方针,已由Chmarkine(留言)于2013年8月28日 (四) 23:09(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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