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斗瓮
金斗瓮,又称奉金瓮、黄金瓮、金瓮、金塔、骨瓮、骨坛等,是一种存放死者拾骨葬遗骨的容器[1]。尸体在土葬或风葬后,视乎各地风俗和尸体腐化速度,在三年、六年、七年以至数十年后,举行捡骨仪式,将遗骨上腐烂的肉抛弃,把骨头取出,并放入容器,此容器称之“金斗瓮”。
各地情况
台湾早期的土葬,往往会为了金斗瓮再造一个新坟墓,或者与其家族合葬,称作家族墓,雅称为佳城[2],现代亦有纳入灵骨塔内祭拜者[3][4]。
广东、香港称金斗瓮为金塔,传统上会把金塔放进称为金塔屋的专用小屋作为家族墓,也有些是把金塔埋葬再另立墓碑;现代香港的一些公众坟场设有金塔位作埋葬金塔之用。
琉球亦有这样类型的骨瓮,称厨子瓮,埋葬于龟甲墓或放于破风墓、屋形墓内,有时候夫妇合葬或亲子合葬,纳有二人遗骨的橱子瓮更大。
参考资料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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