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弘集 (朝鲜)
金弘集(朝鲜语:김홍집/金弘集 Kim Hong-jip,1842年—1896年),字敬能,号道园、以政学斋,朝鲜王朝后期政治人物,属开化党。本贯庆州。曾历任右议政、左议政、领议政、内阁总理大臣等职。俄馆播迁时被巡检处死。[1][2][3]死后谥号忠献(충헌),赠大提学。
金弘集 김홍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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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国内阁总理大臣 | |
任期 1895年8月24日—1896年2月11日 | |
前任 | 朴定阳 |
继任 | 金炳始 |
任期 1895年4月25日—1895年5月21日 | |
前任 | 职位新设立 |
继任 | 朴泳孝(代理) 朴定阳(正任) |
朝鲜王国中枢院议长 | |
任期 1895年7月20日—1895年8月24日 | |
副议长 | 鱼允中 |
前任 | 郑范朝 |
继任 | 鱼允中 |
朝鲜王国议政府总理大臣 | |
任期 1894年8月15日—1895年4月25日 | |
朝鲜王国领议政 | |
任期 1894年7月27日—1894年8月20日 | |
前任 | 金炳始 |
继任 | 职位废除 |
朝鲜王国左议政 | |
任期 1887年12月13日—1888年5月1日 | |
前任 | 金炳始 |
继任 | 金炳始 |
任期 1884年12月8日—1885年1月12日 | |
前任 | 金炳始 |
继任 | 金炳始 |
朝鲜王国右议政 | |
任期 1884年12月7日—1884年12月8日 | |
前任 | 沈舜泽 |
继任 | 金炳始 |
朝鲜王国汉城府判尹 | |
任期 1884年12月5日—1884年12月7日 | |
前任 | 李寅应 |
继任 | 闵种默 |
朝鲜王国礼曹判书 | |
任期 1884年11月1日—1884年12月5日 | |
前任 | 沈履泽 |
继任 | 金允植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42年 朝鲜国汉城府 |
逝世 | 1896年2月11日 朝鲜国汉城府 | (53—54岁)
亲属 | 金永爵(父)、昌宁成氏夫人(母)、金春熙(侄)、李始荣(婿) |
宗教信仰 | 儒教(性理学) |
生平
金弘集本贯庆州金氏,是肃宗仁元王后之父、庆恩府院君金柱臣的5代孙,父亲是开城府留守金永爵,母亲是名学者成浑(昌宁成氏)的后代。为避清朝乾隆帝弘历之讳曾改名金宏集,朝鲜脱离清朝宗藩体系独立后改回原名。
1867年,金弘集于庆科庭试文科及第后,隔年被任命为承政院的事变假注书,数月后,因父亲过世而辞去官职,在家居丧5年;1873年,金弘集守孝期结束,复职被任命为权知承文院副正兼承文博士,1875年,在担任过副司果、训錬都监及从事官的职务后,升任为兴阳县监,在这3年里,金弘集深受百姓信任;后历任司果、南学教授、户、工、兵、礼曹的参议,1879年,转任为敦宁府都正。
1880年,金弘集担任朝日关系往来的修信使,并就仁川开港等问题与日本政府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是失败的;但在此期间,金弘集深受黄遵宪和郑观应的观念影响,也直接影响到当时朝鲜政府的开化政策,回国后的金弘集升任为礼曹参判。
1882年3月至5月,金弘集代表朝鲜政府与美国、英国缔结通商条约,如《朝美修好通商条约》.同时被任命为副提学,并历任户曹参判、工曹参判、京畿道观察使(监司);同年8月,因壬午军乱事件,就朝鲜的主权问题与日本交涉,并签订济物浦条约。
1884年9月,在历任奎章阁直提学、知春秋馆事后,时任礼曹判书的金弘集兼任督办交涉通商事务一职,朝鲜政府对外交涉最高负责人。甲申政变失败后,金弘集成为左议政兼外务督办,于1885年初和日本缔结汉城条约。后担任判中枢府事,1887年再度担任左议政后辞职,1889年,左迁水原府留守。
金弘集对于朝鲜的国际地位与情势相当清楚,并且致力于朝鲜的现代化,但是金弘集是以稳健的改革作为目标,而异于开化党的金玉均。由于金弘集的见解与行政能力的优秀,金弘集曾经三次出任总理大臣,官制改革(甲午改革、乙未改革)、废除科举以及断发令等近代化措施都是出自金弘集的命令。但是金弘集的亲日立场与近代化措施也引发民众的不满。
1895年1月7日,金弘集内阁发表近代政治改革的基本纲领洪范十四条,同年10月8日,乙未事变发生,闵妃被害;在此期间,金弘集由于其亲日的政治立场,导致失去大部分反日的朝鲜人民支持。11月有人在景福宫春生门试图暗杀他,但未遂。
参考文献
- ^ 《承政院日记》高宗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条:上驻俄国公使馆……去八月事变逆魁金弘集、郑秉夏本日伏法。
- ^ 2.0 2.1 アジア历史资料センター‘韩国王露公使馆ヘ播迁関系一件/1 明治29年2月12日から明治29年2月20日’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50313400 明治29年2月14日付电受第77号
- ^ 郑乔:《大韩季年史》上,第137页:诛金弘集、郑秉夏。是日朝,诸将官、警官及兵丁、巡检皆赴俄馆护卫,上乃令警官捕弘集、秉夏,使警务官安桓急往斩之。桓奉命到警务㕔门前,两人适至,摠巡苏兴文(原注:李完用私人)以劔刺杀弘集于门前小石桥上,秉夏亦被斩,暴两尸于锺路街上,怀愤激之人民,或以石打之,破其肢軆。
参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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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履泽 |
礼曹判书 1884年11月1日-1884年12月5日 高宗21年阴历9月14日-高宗21年阴历10月18日 |
继任: 金允植 |
前任: 李寅应 |
汉城府判尹 1884年12月5日-1884年12月5日 高宗21年阴历10月18日-高宗21年阴历10月20日 |
继任: 闵种默 |
前任: 沈舜泽 |
右议政 1884年12月7日-1884年12月8日 高宗21年阴历10月20日-高宗21年阴历10月21日 |
继任: 金炳始 |
前任: 金炳始 |
左议政 1884年12月8日-1885年1月12日 高宗21年阴历10月21日-高宗21年阴历11月27日 |
继任: 金炳始 |
前任: 金炳始 |
左议政 1887年12月13日-1888年5月1日 高宗24年阴历10月29日-高宗25年阴历3月21日 |
继任: 金炳始 |
前任: 金炳始 |
领议政 1894年7月27日-1894年8月20日 高宗31年阴历6月25日-高宗31年阴历7月20日 |
无 原因:职位废除 |
新头衔 | 内阁总理大臣 1895年4月25日-1895年5月21日 |
继任: 朴泳孝 (代理) |
前任: 朴定阳 |
内阁总理大臣 1895年8月24日-1896年2月11日 |
继任: 金炳始 |
议会席位 | ||
前任: 郑范朝 |
中枢院议长 1895年7月20日-1895年8月24日 |
继任: 鱼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