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事件
西湾河开枪事件是指于2019年11月11日[1],有香港网民发起“纪念日三罢”。示威期间交通一名警署警长在西湾河清理路障时,向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柴湾分校男学生周柏均开枪的事件。周柏均及另一男青年胡子健均涉嫌企图抢枪及非法集结罪被捕,2022年11月30日两人被判处监禁6年[2]。
西湾河开枪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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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的一部分 | |
位置 | 香港西湾河筲箕湾道及太安街交界 |
日期 | 2019年11月11日 | 07:45
武器 | 手枪 |
受伤 | 1人(危殆) |
动机 | 警方称被枪击者试图抢枪 |
刑事状况 | 2人被法官谢沈智慧判处监禁6年 |
事发经过
在香港岛西湾河太安楼对开,有大批示威者于西湾河的筲箕湾道及太安街十字路口交界,以垃圾及杂物设路障堵路。交通警员赶至清理路障,举枪示意人群散开,期间有一名穿白色外套、戴口罩的男青年从人群走过,与该警员对视,并向警员举起双手以示没有恶意,该青年曾举起双手显示未持有任何武器,交通警员拔出手枪指向穿白色外衣青年的胸口,再用手拉著这名青年,之后两人发生纠缠,此时包括周柏均在内的两名黑衣蒙面男子朝两人纠缠的方向行近,正在纠缠的警员将其手枪指向周柏均,周柏均为救该名示威者而曾向警员的枪支方向伸手疑拨开枪支但未有触及,警员在未有警告之下随即向其右边胸腹位置开一枪[3][4],他中枪倒地,之后有另一胡姓青年走近,同一交通警员再向其连开两枪。被该名交通警员拉著穿白色外套的青年则在混乱中挣脱离开。及后一名警员到场增援,协助制服两名倒地的黑衣青年。开枪的警员继续持枪戒备,另一警员则拔出警棍,期间有街坊向警察大骂,持枪警员一度将手枪指向街坊。周在期间曾自行坐起身,但一度疑似失去意识,有警员把他的上半身大力拉起[4],又将他的身体大力摇晃几下[5],之后又让他躺下,其在送上救护车时一度站起来并尝试逃跑,但很快便再被警员制服,再被送上救护车送院。
案发地面留有大滩血迹,警方之后封锁西湾河太安楼一带的道路,当时正值上班繁忙时间,有过百名街坊及早上上班的民众不满警方开枪,在现场指骂警员,又称警方是“杀人犯”,而警员呼唤“暴徒出嚟”[6][7]。之后一批防暴警察增援,并走上在筲箕湾道与海宁街交界的行人路,向在场市民喷射胡椒喷剂,不少市民包括多名长者被胡椒喷剂射中[7],并有至少两人被捕[7]。
入院治疗
医管局上午9时15分表示,中枪男子周柏均正在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接受手术。据了解,周腹部中枪,右边肾脏及右边肝脏撕裂、肝门静脉受损,正进行剖腹手术,需要切除右半边肝及右边肾。医管局表示截至上午10时,东区医院接收一名中枪男子,情况危殆[8]。医院一度要准备为周柏均换肝,医生在他体内取出子弹亦曾遇困难。肾科专科医生指,伤者将来若患上糖尿病,其肾衰竭程度或较一般人快一倍[9]。
2019年11月13日,周柏均在父亲、立法会议员、律师陪同下见记者。周首先多谢关心自己伤势的香港人,又笑言现在收到的熊仔饼叠起来已有一个人那么高。周称手术后第一件事是上网了解运动的最新发展,然而新闻只有更多示威者因警察暴力而受伤,令他非常担忧,希望警察停止用不公义的手段对待追求民主的市民。周强调信念不因受伤动摇,他表示:
“ | 人可以被子弹打死,但信念不会被子弹打死 | ” |
——周柏均在出院当日的感言[10] |
周柏均又认为香港冲突日趋严重的最大责任,在于香港政府没有回应,又呼吁港人珍惜自己手上民主一票,参与区议会选举投票[11]。
当被问及他手术后最想做甚么,周柏均表示他最想食到乐天熊仔饼,消息传出后他收到海量香港民众赠送的小熊饼以示支持,以致周柏均要使用红白蓝袋才能盛载所有熊仔饼出院[12]。周柏均因此事有了“熊仔饼”的外号[13]。
各方回应
香港
香港警察
事后警方发新闻稿,证实有警员开枪射中一名男子[16]。警方在11月11日下午的例行记者会上,证实在西湾河共开枪发射三发实弹,其中一枪击中一名21岁男子。港岛总区指挥官表示,事发时一名警署警长正移除路障,有5名至6名示威者大叫“唔好畀佢走”(不要让他走),最少一人手持“类似铁通物体”,该警长“感生命受威胁下”拔枪及擎枪,惟一名白衣青年仍靠近。纠缠期间,有另一名黑衣青年走近,警方指他的右手“尝试接触警长佩枪及抢枪”,于是警长在“受威胁下”决定开枪,并击中该男子右腹,而该警长在“‘电光火石’间没办法给予任何警告”。当被问为何有警员移动中枪受伤的男子时,指挥官则称“没有看到这情况”,而手上片段只显示中枪男子在救护车到场后尝试逃走。此外,该指挥官也指出,警长可能认为自己有足够能力处理移除路障的工作,但承认更安全的选择是寻求支援[17]。
网上有传言指警队高层下令前线人员当天行动中可胡乱开枪,警方严正澄清绝无其事,强调警员使用枪械需依照严格指引及须为自己的执法和行为负责[18]。
11月12日,警方在记者会上再回应事件,指一名警员想过去帮忙处理被捕人士,并不知道他的伤势,直至尝试用胶带索扣伤者的手,再反转伤者扣上另一只手时才发现他有受伤[19]。但警方指不认为移动伤者是不恰当,因为被捕人的保安和安全同等重要,又指开枪警员当时面对的是“一个团伙”,而非“一个人”[19][20]。涉事警员已休假,而警方暂时看到他拔枪和开枪均“没有偏离指引”[20]。
有“光头警长”之称的网络著名人物刘泽基,在新浪微博发文支持开枪,表示“这才是国际标准”[16]。
丘品新闻批评警方擅用及删剪片段
警方在11月11日下午的例行记者会上,曾发放一段影片解释开枪的原因。香港网络媒体《丘品创作暨丘品新闻》在11月12日凌晨发表声明[21],指警方在未经授权下便在例行记者会上公开由《丘品新闻》拍摄的枪击过程影片,而警方发放的片段更是经过删剪[21],声明又指警方并未有接触该台相关记者录取口供[22]。
丘品新闻认为警方在记者会上播放的片段为删减版,影响事实的准确性,未能让市民真正了解在西湾河发生的枪击事件始末,丘品新闻对此深感遗憾[23]。
伤者母校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发出声明,证实该名伤者属柴湾院校的周姓学生。而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所隶属的职业训练局指出,校方对事件感到十分痛心和难过,已去信促请保安局彻底调查事件,又要求保安局或相关部门就事件起因及详情作出全面调查[24]。
伤者母校慈幼英文学校所属慈幼会发出声明,以“谴责过份及杀伤暴力”为题,谴责警方使用过份杀伤暴力、使用杀伤武器、不分青红皂白驱赶市民及漠视生命,对此表示担忧,要求政府尽速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于以实弹击伤校友,声明表示痛心疾首,同时呼吁青年人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态度坚守诉求,保护自己及守护身边的人[25]。
开枪警员两女所读学校
开枪警员有两个女儿在德望学校就读,该警员本人亦为该校家长教师会主席。在开枪事件发生后,触发德望学校学生、旧生、教职员及家长发起网路联署,要求校方立即解除其家长教师会主席职务[26]。校方在11月11日晚上发出发出声明,指涉事警员已辞退家长教师会主席一职[27]。
市民及公民团体
于东区医院大堂位置,有市民为伤者打气,亦有医护人员手持单张,抗议警方以实弹伤害示威者[28]。
民权监察成员王浩然接受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访问,但按网上片段初步判断,示威者并无手持武器,指根据指引,警方在“面临生命威胁下、无其他选择下”才可使用实弹,认为警方需详细交代事件,并独立调查开枪事件[29]。
民间记者会发言人指有关人士手无寸铁,在场的交通警员却在生命无受威胁的情况下发射实弹,行为属“蓄意杀人”。发言人呼吁民众感愤慨之馀须保持冷静,不要“妄自菲薄”,为日后的抗争多出一分力[30]。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指香港警察的执法水平再创新低。警方以实弹射击示威者显示他们使用武力时鲁莽,该会总干事称理解警方必须维持公共秩序,但现时警方已严重伤害民众集会权利及表达政治诉求的自由[31]。
港铁
港铁因为该事件,于11月11日上午10时38分关闭港岛线西湾河站,届时港岛线列车来往不停西湾河站。
香港以外
中国大陆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察开枪,击倒围攻他并“试图夺枪”的“暴徒”,认为示威者破坏社会安宁、强行制造全城“三罢”,是“赤裸裸的暴徒”[32]。英国广播公司报道指,胡锡进的片段中警员拔枪指向白衣示威者的胸口的片段已被删减,他发布的视频始于警方抓著示威者发生扭打[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称“视频看得很清楚,暴徒袭警在先,警方完全是在依法处置,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同时反问英美等国家为何不对持反对意见人士被示威者拨液点燃、攻击普通平民的行为予以谴责,批评英美等国“貌似公允,实则是非不分、伪善面目及双重标准”[33]。
台湾
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于同日在Facebook批评香港政府“不该对手无寸铁的人民开枪,开枪只会恶化问题”、“北京和港府该回应香港人民的,不是子弹,而是对民主自由的承诺”[34][35]。
中国国民党副发言人黄心华称,中国国民党对香港街头抗争活动越演越烈,甚至发生示威者泼酸伤及路过学生、以及警察开枪等流血事件深感忧虑,呼吁香港政府与示威者理性沟通[31]。
日本
日本最大在野党立宪民主党党魁枝野幸男在Twitter回应事件,认为在怎样的政治体制之下,无论主张什么意见,以公权力对没有武器的市民发射实弹是不能接受,认为警方应停止使用过多武力。他同时向香港守护民主的运动表达敬意[34][36]。
美国
美国外交部关切香港情势,谴责各方暴力行为,并呼吁警察与示威者保持克制,并重申总统特朗普呼吁以人道方式解决香港的示威活动[31]。
卫报、美联社等媒体引用的视频中被删去示威者疑似抢枪的片段,受到中国网民的批评。
英国
法庭提堂
私人检控开枪警员
2020年1月23日,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以私人刑事检控方式,入禀控告开枪的交通警员[37][38]。许表示,反修例运动至今,警队并无就个别警员的违法行为行出处分或起诉,只好透过私人起诉方式,彰显公义[39]。
6月11日,法庭接纳“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企图射击”、“在罔顾他人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枪械或弹药”,以及“发射或处理任何枪械,而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任何人”3项控罪,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许智峯回应时指,这是首次有警员因为警暴、使用的武力而遭到检控,认为这次的裁决意义重大,讯息清晰,警员如果滥暴会受到惩治,需要承担个人后果。虽然律政司有权介入私人检控,许智峯认为律政司不应该介入[38]。
然而,8月18日,律政司发信予许智峯,表示司长郑若骅将会介入有关案件,而控方会申请撤回有关传票。对于此决定, 许表示极度愤怒,质疑律政司包庇被告人[40]。
其后,许智峯在11月17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介入案件”的决定[41]。入禀后不久,由于港区国安法所带来的威胁,许智峯于12月决定流亡至丹麦[42][43]。他的司法复核申请在2021年5月7日,被李运腾法官驳回[44]。法官认为许智峯弃保潜逃,没有重视法庭的权威,一旦允许司法复核,便会影响司法声誉,因此拒绝批出司法复核许可。
周柏均及胡子健案件
11月20日,外号“熊仔饼”的周柏均出院[14]。他被控企图抢枪及非法集结罪;而另一男子胡子健则涉嫌非法集结、企图抢枪、协助罪犯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4]。
2020年6月2日,两人的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禁止任何人,包括传媒,刊登交通警员及其妻、两名女儿的姓名、照片、工作地点及学校等可以披露他身分的讯息[45][46]。2名被告获准保释。
案件其后于区域法院处理。两人均表示“不认罪”。案件于2021年11月3日作审前复核,并于12月6日正式开审,预计10天审期[47]。到2022年8月29日宣判,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指当时警员遭被告等人“前后夹击”,认为警员无法保护自己并受到严重威胁下,“使用佩枪完全合理”和“别无他法”。虽然辩方指警员的证供不可信,不过谢沈智慧指,拔枪事发突然,认为辩方逐格研究案发片段,并要求警员逐格解释案发片段是吹毛求疵,接纳警员证供。最后裁定两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还押至10月10日求情和判刑,期间等候索取背景报告。辩方希望为次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不过法官表示只会拿取背景报告,而索取医疗报告亦被法官反问,最终放弃索取[48]。
另外,首被告独自面对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脱罪,谢沈智慧指警员向首被告宣布拘捕,并为他锁上索带,属于合法羁押。两人原在10月10日判刑,代表周柏均的辩方律师,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指周于7日周五因肚痛于伊利沙伯医院留医,未能到庭。另一被告胡子健的代表律师已呈交书面求情陈词。谢沈智慧决定押后案件,周柏均改至11月30日求情,胡子健则在同日判刑[49]。到判刑当日,谢沈智慧指被告的装备和衣著为“参与集结的滋事分子”,斥2人恃人多势众,“如恶霸般欺负独自执勤的警员”,认为被告受伤和事后患上创伤后遗症是“咎由自取”,又反驳被告的情况与医疗报告所述不同,斥辩方所指的“生命危险”是“夸张失实和误导法庭”,认为他们毫无悔意,没有任何减刑理由下,判处监禁6年[50]。
2022年12月22日,司法机构文件显示,“熊仔饼”周柏均及同案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51]。根据司法机构网页,上诉庭已排期于2024年3月26日,处理二人的上诉许可申请。
涉发布开枪警资料等案件
-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另一名男子曾子成因于2020年在脸书发布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全名、相片;违反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别颁下匿名令及禁制令,2人被控藐视法庭罪,2人均认罪;2023年4月17日,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听毕双方陈词作出判决,黄之锋被判入狱3个月,曾子成被判入狱21日,缓刑1年及付50,000元讼费[52]。法官高浩文在5月25日颁下判词,指“起底”行为或造成“涟漪效应”,鼓励他人骚扰事主。而黄之锋是公众人物,网上拥有大量追随者,发布涉事资料所造成的危害或更大。他考虑黄的个人地位和社会情况,认为涉案帖文及影响,是其中一宗最严重的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案件。法官另关注案件检控延误,指律政司在事发约20个月后才提控,他同意黄一方所指,律政司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53]。
- 一名男司机被指2019年11月11日在Facebook披露开枪警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地址、警员妻子的电话号码、女儿的姓名及学校名称等,并附上“唔好传!千祈唔好传!”的字眼,涉违反“起底”禁制令。被告经朋友提醒后,他已删除帖文,被告到2020年1月以“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被捕。案件相隔3年到2023年7月提堂,被告承认藐视法庭,司机代表律师求情指,他仅出于好奇而犯案,没有政治立场,只视警员的个人资料为八卦(gossip),没有留意当时法庭的禁制令。到2023年7月18日,法官高浩文周于高等法院判他监禁28日,缓刑12个月,另须向律政司支付2.5万元讼费,择日颁布书面判刑理由[54]。
- 一名36岁男社工被指于2020年6月2日,在 Facebook 发帖公开开枪警全名,称“冇人知你叫 XXX(开枪警全名)”,涉违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他在2023年7月31日于高等法院承认藐视法庭,法官高浩文判被告监禁21日,缓刑12个月,兼向律政司支付5万元讼费[55]。
- 一名49岁工程经理被指于2022年在Twitter发布开枪警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儿的照片,他否认“未获同意披露个人资料意图导致蒙受伤害”等两罪,案件于2023年10月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控方传召事件中开枪的交通警,他获颁匿名令并在屏风后作供,指事后遭受“起底”,被人以其个人资料借贷、登记器官捐赠等,又收到“刀片信”威胁“死全家”,令其一家搬到安全屋,两名女子因而转到外地读书。而自己外出需戴口罩,担心被认出和袭击[56]。
- 2023年10月12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布拘捕一名24岁男子,称他涉嫌同年7月于互联网发表图片,披露“一名警务人员”及其家人的资料,违反私隐条例[57]。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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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李运腾法官驳回司法复核的判案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