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峪惨案,指中国抗日战争中1941年1月25日,日军在中国河北省丰润县潘家峪村的屠杀暴行。
在佐佐信三郎指挥下,日军驻唐山部队屠杀了全村1537人中的1230人。这是日军实施“三光政策”的一个典型罪证。
地方政府和潘家峪村民自1952年起,先后重修遇难者坟墓,树立墓碑、纪念碑和纪念塔,并修建了一座祠堂和一座纪念馆。1995年,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将潘家峪惨案遗址列为“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11月30日,新建的潘家峪惨案纪念馆完工。[1]2006年,中国国务院公布潘家峪惨案遗址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