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省
江淮省(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1905年1月27日至4月21日),是清朝末期1905年初清政府从江苏省析置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江宁布政使司)辖境短暂设立的一个中国一级行政区省份;同年旋废,所辖行政区域并回江苏省。
设立背景
江苏省自1667年建省之后,南北两部长期属于不同的布政使管辖。江北地区的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通州直隶州、海州直隶州以及位于江南的江宁府(南京),属于江宁布政使辖区,而镇江府、常州府、苏州府、松江府和太仓州属于江苏布政使辖区。江苏巡抚驻扎苏州,两江总督驻扎江宁(南京),而漕运总督和南河总督又驻扎在淮安府府城内和府城西北的清江浦(1860年以后南河总督裁撤,漕运总督迁入清江浦南河总督衙门)。
设立
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晚清状元、学者张謇等人最先提出在淮海地区设省,主张在“以徐州为众星之月,东到海州,西至商邱,南起泗州,北迄沂水,包括苏、皖、鲁、豫四省交会之区的四十五州县”建立新省份。张謇提出的“徐州省”包括:徐州府、海州直隶州、淮安府的安东县(涟水)、桃源县(泗阳),颍州的蒙城、涡阳,亳州直隶州、泗州直隶州,五河、盱眙、天长,凤阳府之宿、灵璧,山东沂州、兖州的滕、峄(今枣庄市),鱼金曹单成,河南归德府。合当时45州县。今天人口近7000万。
不过这一提议需要变动多个省份的行政区划,牵涉较广,没有得到采纳。同年旧历十二月二十二日(西元1905年1月27日),清朝政府裁撤漕运总督,同时将江宁布政使辖区的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四府和通州、海州两直隶州,新设为江淮省,设江淮巡抚,原漕运总督恩寿为江淮巡抚。省会设于淮安府,实际驻地为清江浦原漕运总督衙门。江淮布政使仍设江宁。
废除
由于陆润庠、恽毓鼎等江苏籍的朝中大臣反对分省,三个月后,1905年4月2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清廷下令裁撤江淮巡抚,江淮省重新并回江苏省,将淮扬镇总兵改为江北提督[1] 。
参考文献
- ^ 谢世诚:《晚清“江淮省”立废始末》,《史林》2003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