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尚炌
安定王朱尚
安定王朱尚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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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秦藩安定王 | |||||||||
姓 | 朱 | ||||||||
名 | 尚炌 | ||||||||
封爵 | 郡王 | ||||||||
封号 | 安定 | ||||||||
封地 | 西安 | ||||||||
出生 | 1394年 | ||||||||
逝世 | 1452年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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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戊申(1394年12月4日)生[1]。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九月,封为安定王[2]。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命秦王朱尚炳为朱尚炌举行冠礼[3]。
永乐九年(1411年)三月,前往南京朝见明成祖[4]。十月,返回西安府[5]。
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二月,西安中护卫百户张诚、小旗孙成告发朱尚炌谋反,并呈上其招募军士的文书。明成祖命内官朱兴持招募文书前往西安,以示朱尚炌,并召其入朝[6]。永乐十七年(1419年)正月,朱尚炌到达南京,因谋逆之罪被废为庶人,发配至泗州守祖陵[7]。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其家属被送往泗州与其团聚[8]。
正统元年(1436年),朱尚炌因在泗州不守礼法[9],被遣送回西安守愍王坟园,并由军校轮流防守[10]。景泰三年(1452年)前,朱尚炌去世[11]。
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朱尚炌第五子朱志壄奏其父获罪时自己尚未出生,引用永和王朱美坞长子朱锺录的例子,请求受封为中尉,不获准[12]。
家庭
妻
- 王氏,中兵马副指挥王迪之女,永乐九年(1411年)封安定王妃[13]。
子孙
朱尚炌的子孙均为庶人。景泰三年(1452年),朱尚炌尚存的子女有十人,长女四十岁,长子三十六岁,皆未婚配。陕西布政司奏请让其于军民之家自择婚配,明代宗从之[11]。景泰四年(1453年),镇守陕西刑部右侍郎耿九畴奏称,因朱尚炌的子女均被禁锢于秦愍王陵寝,没有人家愿意缔结婚事。礼部认为,应予以释放,依秦府居住,听从本府主婚。明代宗从之[14]。
参考资料
- ^ 《明太祖实录》卷235
- ^ 《明太宗实录》卷12上
- ^ 《明太宗实录》卷87
- ^ 《明太宗实录》卷114
- ^ 《明太宗实录》卷120
- ^ 《明太宗实录》卷207
- ^ 《明太宗实录》卷208
- ^ 《明仁宗实录》卷2
- ^ 《明英宗实录》卷69
- ^ 《明英宗实录》卷14
- ^ 11.0 11.1 11.2 11.3 《明英宗实录》卷218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
- ^ 《明太宗实录》卷119
- ^ 《明英宗实录》卷226
- ^ 《明宪宗实录》卷247
- ^ 《明孝宗实录》卷11
- ^ 《明宪宗实录》卷147
- ^ 《明宪宗实录》卷274
- ^ 《皇明宗室琮轩(朱公鏂)配石氏夫人同葬墓志铭》
- ^ 《明孝宗实录》卷207
- ^ 皇明宗室静軒翁太夫人張氏壙志銘. 浙江大学中国历代墓志数据库.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安定国国王 1402年-1419年 |
无 原因:削为庶人,国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