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历(Cảnh Lịch,1548年1555年)是大越国莫朝宣宗莫福源年号,共计8年。

景历
政权 莫朝
君主 宣宗莫福源
历时 7年

传统越南历史年表依据《大越史记全书》,将景历起止时间定为1548年至1553年,共6年。《大越通史》认为用至景历七年,即1554年,年中改元光宝[1]。莫朝地方志《乌州近录》后序作于“景历乙卯”,即1555年;《重修灵感寺碑铭》提及“光宝三年丁巳”[2],则光宝元年为1555年。可知景历年号用至1555年,年中改元光宝。

纪年

景历 初年 2年 3年 4年 5年 6年 7年 8年
公历 1548年 1549年 1550年 1551年 1552年 1553年 1554年 1555年
干支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黎朝 元和16年 顺平元年 顺平2年 顺平3年 顺平4年 顺平5年 顺平6年 顺平7年
嘉靖27年 嘉靖28年 嘉靖29年 嘉靖30年 嘉靖31年 嘉靖32年 嘉靖33年 嘉靖34年

注释

  1. ^ 大越通史·逆臣传·莫福源传》:(顺平六年)福源改其景历七年为光宝元年。
  2. ^ 《重修灵感寺碑铭》:“光宝三年丁巳九月二十日庚午兴功,越十一月三十日己卯告成”,收入《越南汉喃拓片总集》,编号02189。

参见


前一年号:
永定
越南莫朝年号 下一年号:
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