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策 (1911年)

中国政治人物

张策(1911年2月28日—1999年1月8日),曾用名王尚毅理煊,男,陕西高陵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第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务院副秘书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生平

张策是陕西省高陵县崇皇乡船张村人。1926年,张策由原三原县县立中学毕业后,考入西安中山学院学习;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联俄容共”的政策影响下,张策加入中国国民党,并被分配到国民党高陵县党部工作。

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张策的革命活动被迫转为地下,以小学教师的身份做掩护。1932年,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中共陕西省委遭国民党破坏,张策离开家乡,赴陕北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刘志丹习仲勋的领导下工作。1935年,在陕北红军的肃反运动中遭到迫害、关押;直至中央红军抵达后,才获自由。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底,张策出任蒲城中心县委书记,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1938年调晋冀鲁豫边区,参与华北地区的敌后工作。抗战结束后,调东北地区工作,曾负责创建内蒙古自治政府;历任东蒙工委书记,兴安省副主席、军分区政委,吉林省委常委、吉南地委书记等职。1948年8月,出任中共松江省委书记兼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负责松江省的工作,直到1952年。[1]

1952年9月,张策调中央,出任交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54年,受高岗事件的影响,受交通部其他领导冲击,调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再次协助习仲勋工作,兼任国家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国务院出国工人管理局局长。[2] 1958年回到家乡,出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西安市委第一书记。1963年,又因反党小说《刘志丹》案,被撤销所有职务;1965年恢复工作后,调全国政协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再次受到迫害,于1968年入狱。1972年,在周恩来的直接过问下获得有限自由;1978年,正式恢复工作,任中共中央广播事业局党组书记。

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张策当选新设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此后,分别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上,当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3]

1999年1月8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8岁。[4]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 张策. 黄土请联谊会. [2012-04-27]. [失效链接]
  2. ^ 《反党小说<刘志丹>案实录》节选. 黄土请联谊会. [2012-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5). 
  3. ^ 张策. 松花江网.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9). 
  4. ^ 张策. 庆阳党史网. [2012-12-15]. [永久失效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新头衔 国务院出国工人管理局局长
1955年4月-1957年12月
机构撤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方仲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安市委员会主席
1959年8月-1965年12月
继任:
彭天琦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李常青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员会书记
1949年12月-1952年6月
继任:
李常青
前任:
方仲如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第一书记
1958年6月-1962年12月
继任:
彭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