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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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英语:Microdistrict,俄语:микрорайо́н,乌克兰语:мікрорайон)是指苏联设计的一种居住建筑群规划区,在今天的俄罗斯及一些前苏联国家依然沿用了这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7年从苏联引入“小区”规划理念。[1]
苏联
依照苏联的施工规则,一处典型小区涵盖了10至60公顷的土地,最大不能超过80公顷,由民居(一般是多层公寓楼)和公共服务建筑(如商场、便利商店、诊所等)组成。一般来说,将主要的车道、林荫道和自然障碍物作为小区之间的界限以利于建设城市道路、降低维护成本及强调公共交通,主要的机动车道和直通车道不会穿过小区。今天的小区不再仅仅是生活聚集地的概念,还包括工作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等吸引并固定人群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区是在城市一定区域内、具有相对独立居住环境的大片居民住宅,每一个小区往往会配备相应的保安公司进行日常的事务管理和安保,通常由围墙与其他住宅单元或小区隔开,拥有独立的受保护的出入口,通常会设有业主委员会,按2016年2月6日发布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后将不能再建立小区,新建建筑群必须以街区代替;而拥有政治管理权(名义上属自治组织)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管辖所属城市之街道办公室或镇辖下的相属所有小区,即是说一个社区由数个小区或街区组成,街道再由数个社区组成;与街道同级的镇(其实同级的还有乡,但乡只由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名义上属自治组织)组成,并不设社区)在城镇化区域设立社区,并管辖其下小区及街区。
香港的误用
2021年1月,因应油麻地和佐敦一带短时间内出现多宗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就指定区域内的大厦若出现一宗或以上确诊个案,政府便要求曾身处相关大厦的人士须于明日至下周一的三日内接受强制检测。[2]其后政府更实行限制与检测宣告,突然围封民居并强制检测。相对以上小区概念,香港政府以“小区”形容有关区域,实属误用,正确的相等概念应为街区。而有关错误,亦引起舆论界的留意。[3]而香港有些人误会了小区等于香港的社区,直接拿小区代替社区,但事实上小区更接近香港的屋苑或屋邨,小区只是社区组成的一部份,两者并非相通。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Smart Growth Parallels Russian Soviet Planning, excerpts from The Soviet Review, a journal of translations, Vol. 2, #4, April 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