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两会第十次高层会谈
两岸两会第十次高层会谈,是2014年(民国103年)2月27日由台湾的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与中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所进行的第十次高层会谈。经两会协商后,双方完成签署《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气象合作协议》,并就相关议题进行磋商。
背景
2012年(民国101年)8月9日,海基会与海协会完成“两岸两会第八次高层会谈”(第八次“江陈会谈”),两岸除完成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二项协议外,双方并同意推动由主管机关就两岸空气品质监测合作及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进行沟通[1],自此,双方即针对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议题,积极推动两岸相关主管机关间之沟通与商讨,为两岸正式展开地震监测合作的跨时代合作的起点。
2013年(民国102年)6月21日,海基会与海协会完成“两岸两会第九次高层会谈”,两岸除完成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及就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达成共同意见外,双方并同意将共同努力推动“货品贸易协议”、“争端解决协议”,完成协商及签署协议;双方也将“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地震监测合作”、“气象合作”等4项议题纳入第十次会谈的协商议题,任何一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双方也同意就环保议题推动主管机关之间的交流[2]。双方除继续进行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议题准备外,并将就两岸气象合作积极展开相关准备的工作。
会谈过程
2014年(民国103年)2月25日中午,海协会先遣团由常务副会长郑立中率团抵达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并由海基会副秘书长施惠芬前往接机,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兼海基会副董事长张显耀则于台北圆山大饭店欢迎先遣团到来。2月25日下午由张副董事长与郑副会长率两会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就第十次会谈各项行程安排进行最后确认。
2月26日中午,海协会协商代表团由陈德铭会长率团抵达桃园国际机场,张显耀、海基会代秘书长马绍章前往接机,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及台方协商代表团则在圆山大饭店欢迎。这一次会谈为陈德铭就任海协会会长后,首次率团来台举行的会谈。下午3时,张副董事长与郑副会长举行预备性磋商。
2月27日上午,由林中森与陈德铭正式展开两岸第十次高层会谈,双方并于当日下午进行《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气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重要意涵与影响
- 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提供两岸人民更多的安全保障:根据史籍记载,台湾海峡曾于明朝万历32年(西元1604年)发生大地震,民国83年海峡南部亦有规模6.5的显著地震,显示海峡内有孕育大地震潜能,同时影响两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另外,发生在大陆境内的地震,对于金门或马祖会造成影响,而多次发生在台湾的大地震,大陆沿海也可以感受到明显的震动。因此两岸合作监测台湾海峡及邻近地区的地震活动,将可提供两岸人民更多的安全保障[3]。此外,台湾地震监测的技术在强地动观测、地震速报预警具有相当高的水准,国际上享有盛名;大陆方面在地震预报研究累积许多宝贵的经验,并在近年来积极建置地震网与开发地震监测技术。两岸进行地震监测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将可进一步提升台湾地震监测技术的能力[4] 。
- 两岸气象合作协议─提升两岸气象预报能力与服务品质:以地理位置观察,台湾东侧面临广大太平洋海域,气象资讯相对缺乏,台湾西侧隔著台湾海峡即与大陆地区相对,相关邻近地区的气象资料对我国预报作业更为重要。再加上两岸地缘相近,互为上下游的天气系统相关性更是密切,以冬天的寒潮预报为例,冷空气是从华北、华中南下再到台湾,大陆是台湾的上游;而夏季的台风则大多先经过台湾再进入大陆,台湾为大陆的上游。因此加强合作与交流,可让双方运用更即时且稳定的资料,有效掌握天气系统的变化趋势,进而提升两岸气象预报能力与服务品质[4] 。换言之,签署协议后透过协议建构的资料交换平台,将可提高两岸对天气系统的即时掌握能力,气象主管部门将可精确掌握诸如寒流、梅雨等自大陆地区移入影响台湾的天气系统,进而提升对影响台湾剧烈天气的预警能力 [4]。
- 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与两岸气象合作协议共同的部分-扩大对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保障:由于海峡两岸人民受到台风、豪雨、寒潮及地震等天然灾害影响,经常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基于双方在气象监测及预报上具有高度互补性,且地震监测技术与防震减灾经验亦有其共通性,加强合作交流可有效强化两岸政府与人民对灾害性天气与地震的预警能力,以扩大对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保障,建立合作机制是必要的。预期未来两岸气象及地震监测合作可让海峡两岸获得更多、更快速、且正确资料,除了能够让相关从业人员更精确地掌握地震监测,更加了解天气系统变化趋势外,也能够直接对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佳的预防与保护方式 [4]。
- 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将成为未来签署两岸协议的重要把关机制-中华民国政府设立国安审查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表示,虽然气象与地震这两项协议议题本身较不具敏感性,但是相关单位对于涉及重要军事机构、机场、科技设施等地的气象与相关资讯交换,仍然有影响国家安全疑虑。陆委会为了强化国家把关的工作,已经建置了两岸协议的国安审查机制。特别透过国安审查机制相关程序,经审查确认无国家安全之疑虑。对于两岸气象合作与地震监测合作协议进行审查,未来的两岸协议将经由行政院与国安会的两阶段国安审查机制,确保每一项两岸协议,都不会对国家安全造成负面的冲击。换言之,政府为了确保两岸协议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疑虑,已经建置两岸协议国安审查机制,本次所签署的“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气象合作协议”两项协议,就是首次适用的例子。此外,行政部门推动后续两岸协商工作时,在议题形成、业务沟通、协议签署前、协议签署后等四个阶段,也会加强沟通与说明,并做好相关配套措施。
参考资料
-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稿(編號第058號):「陸委會第八次江陳會談專區」2012. [2014-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7).
-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稿(編號第025號):「陸委會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專區」2011. [2014-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7).
-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網站:「兩岸地震監測及氣象合作面面觀」2014 (PDF). [2014-05-1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2-11).
- ^ 4.0 4.1 4.2 4.3 陸委會:「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專區」2014. [2014-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