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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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英语: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简称ISP),又称因特网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网络服务供应商,即指提供互联网存取服务的公司。通常大型的电讯公司都会兼任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一些ISP则独立于电信公司之外。
通常由 ISP 提供的 Internet 服务包括 Internet 访问、Internet 传输、域名注册、Web 托管和托管。
互联网服务供应商透过固网早期的拨号连线、后来的ADSL(非对称数码用户线路)、FTTx(光纤)、数据专线或是行动网路等方式提供互联网存取服务予客户。一些供应商还提供域名登记、网页寄存和主机托管等服务。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可以是商业营利性质的,也可以是由政府以公共财政支持,或国有资产。
历史
互联网(最初是 ARPAnet)是作为政府研究实验室和大学参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而开发的。其他公司和组织通过直接连接到骨干网或通过其他连接的公司安排加入,有时使用 UUCP 等拨号工具。到1980 年代后期,已经制定了一个针对Internet的公共商业使用流程。到1991年,一些限制被取消,在万维网引入后不久。[1]
在 1980 年代,CompuServe、Prodigy 和 America Online (AOL) 等在线服务提供商开始提供有限的 Internet 访问功能,例如电子邮件交换,但公众并不容易获得对 Internet 的完全访问。
1989 年,第一家 Internet 服务提供商在澳大利亚[2]和美国成立,这些公司为公众提供按月收费的 Internet 直接访问。在马萨诸塞州布鲁克林,The World 成为美国第一家商业 ISP。1989 年 11 月,它的第一个客户得到了服务。这些公司通常提供拨号连接,使用公共电话网络为其客户提供最后一英里连接。拨号 ISP 的进入门槛很低,并且出现了许多提供商。[3]
但是,有线电视公司和电话运营商已经与其客户建立了有线连接,并且可以使用宽带技术(如电缆调制解调器和数字用户线 (DSL))以比拨号更快的速度提供 Internet 连接。因此,这些公司经常成为其服务领域的主导 ISP,曾经竞争激烈的 ISP 市场实际上变成了美国等拥有商业电信市场的国家/地区的垄断或双头垄断。
1995 年,NSFNET退役,取消了对使用 Internet 传输商业流量的最后限制,并创建了网络接入点以允许商业 ISP 之间的对等安排。
服务范围
互联网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很广泛。
- 为一般企业及私人互联网浏览所提供的上网服务
参考文献
- ^ Outreach: The Internet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4-01-18., U.S.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In March 1991, the NSFNET acceptable use policy was altered to allow commercial traffic."
- ^ Clarke, Roger. Origins and Nature of the Internet in Australia. [21 Januar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9 February 2021).
- ^ Robert H'obbes' Zakon. Hobbes' Internet Timeline v10.1. [14 Novem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5 May 2009). Also published as Robert H. Zak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