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
古代文官官职
沿革
主簿一职由战国时期秦国始置,后历代多有沿置,作为中央及地方诸官的属吏,负责纪录门下众事[1]。此职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即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档案、以及各种印章等,又称印曹、纲纪。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秘书或主任秘书一职。中央机关及郡县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县的主簿地位仅次于功曹,为门下亲近吏之长。魏晋以后,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为重要僚属[1],参与机要,总领府事。三国时期魏国的杨修就曾经担当此职。唐宋以后各官署及州县仍有此职,职权渐轻。明清各卿寺亦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
作为外官,为知县的佐贰官,正九品,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主簿主管全县户籍、文书办理等事物。有时也省并。下设攒点一人协助办公。
参考文献
- ^ 1.0 1.1 徐连达 (编). 中国官制大辞典. 上海: 上海大学. 2010: 201. ISBN 978-7-81118-556-0 (中文(简体)).
参见
这是一篇关于政府官制演进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