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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5:34 (UTC)回复


提示: 您好,感谢您为维基百科作出贡献。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编辑中转换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简或地区词,例如修订版本29119469,这可能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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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意,如果维基百科能够正确转换,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简或地区用语即属破坏。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账号可能会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但如您认为机械人判断错误,请撤销该自动撤销。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21:25 (UTC)回复

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其实我有看到你的意见,虽然政党平等是对的,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跟你说明一下,候选人那些格子可否增大,不然太小看起来不方便,而且现在也不能编辑,希望可以改喔。--台南的冯小弟弟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1:56 (UTC)回复

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台南的冯小弟弟您好:

候选人那些格子可否增大?请问是增加行或列的高度或宽度?目前宽度可以伸缩,但无法固定,小弟对此与高度的调整还不大会用!为何您不能编辑?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1:56 (UTC)回复

RE: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网页似乎被保护了,没办法改...--台南的冯小弟弟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2:06 (UTC)回复

台南的冯小弟弟好!

有何要改之处,我可以帮您改!

梅峰 谨敬

有关中华民国政党列表WP:非原创研究

梅召集人您好:本人相信您是梅峰 (政治人物)本人,也了解您大概有查访众小党的经验与许多小党的第一手讯息。然而,维基百科的方针是不接受WP:原创研究的,因此就算您的资料比中华民国内政部更准确,也不能放到这里来,因为内政部资料有权威性,而您的资料连资料来源都提不出来。况且本人看内政部资料日期是103年7月9日,客观来说没有不准确的理由。本人了解许多小党根本未在经营、召集人过世、地址不在等问题,但恕本人再次强调,维基百科无法因为这样就接受没有权威庆资料来源的内容。若您只是想要有一个地方将自己整理的资恕蓿}并于大家分享,请您使用您自己经营的其他空间,而非使用维基百科。本人尊重您系政治运动的老前辈,这次先不提报WP:破坏;但您若屡劝不改,就恕本人要请管理员将您WP:封禁

顺带提醒,若您与User:MeiFengNorway是同一人,则应在用户页注明清楚,否则有被误认为WP:傀儡之虞。请您自行参考WP: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0:14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谢谢您的热心参与!

目前要参选台中市长,非常繁忙,实在没有时间与您辩论,甚且您的确对维基条款较熟,虽说不无可能之断章取义情事!

地址更新,不是原创研究,这是既定事实,您可以到户政事务所查访,小弟的确已经迁户籍至此,只是通知内政部需要法定过程,您也可以亲自来台中市西屯区文心路三段五二六号四楼来探访小弟!内政部的资料因为有既定之作业程序,所以不易更动,许多党主席连印章都丢了,甚至人都死了,您要内政部与他们如何去更正,内政部前些日子花钱去探访,都没有结果,甚且内政部之资料,我们也已经附上,这只是官方说法的一个资料,维基百科是知识,是实际,为何要依造这个无效呆板单位的记录去误导阅听大众!

官方资料为何就具权威性?小弟健保免费连线是一百多党组成之连线,他们许多都是我们的成员,到底是我们清楚,还是他们了解,来源是亲自探访,是成员告知,是户政机关可能具备,虽说未附来源,可是任何事情都有其局限性,不是一纸单纯之规定可以完全规范,这是维基百科或当思考修正的地方,尤其是这种变动性的实际资料,小弟只想请问王先生一句话,为何之前这么多的维基前辈都能放过小弟,为何阅听大众都能接受小弟之更正,他们不见得维基条款了解的比您少,就是因为他们希望阅读者,看到的是正确的资讯,您不希望吗!

任何维基人,都是“想要有一个地方将自己整理的资料公开并与大家分享”,您不是吗?您希望维基充斥一些垃圾与不正确的消息吗?您不相信小弟之资料,可以去亲自查访,小弟也可以给您他们的电话,让您亲自去问,有时我们要懂得取舍,要懂得变通,不要鸡毛当令箭,甚至要让大家服气,至少您的修正就让我们这些当事人的政党,让我这位做政党整合数年的当事人无法心服!

小弟还是先还原,您如果能让小弟心服,再说吧!


敬祝 安祺


梅峯 谨敬


台中市长拟参选人
健保免费连线总召


户籍:四〇七五三 台中市西屯区何源里十七邻
中办:台中市西屯区文心路三段五二六号四楼
电话:〇四–二三 一一 八八 一一(代表号)
传真:〇四–二三 一一 八八 三三
北办: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北路五巷八号地下室
电话:〇二–二三 五七 六六 六六(代表号)
传真:〇二–二三 五七 〇五 〇七
中华:〇九三三–八五三 六八四
亚太:〇九八五–三三三 五三一
电邮:[email protected]
即通:SKYPE,LINE,WECHAT,VIBER:MeiFengNorway
城市:CITY.UDN.COM/688
网志:BLOG.UDN.COM/MeiFeng
脸书:WWW.FACEBOOK.COM/MEIFENGNORWAY
粉丝:WWW.FACEBOOK.COM/MAYORMEIFENG
市长:WWW.FACEBOOK.COM/GROUPS/MAYORMEI
影音:TW.YOUTUBE.COM/MEIFENGNORWAY
划拨:二二 七七 七〇 七五
户名:一〇三年台中市市长拟参选人梅峯政治献金专户
转账:七〇〇 〇〇〇一一三一 一〇〇二〇六一 梅峯


梅峰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0:20 (UTC)回复

梅召集人您好:小弟我一样也很忙,也有很多条目要关注,也有很多自己的事。若是您屡劝不改,我只好提报WP:破坏了,也请您留意WP:不是#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中特别提及“维基百科的资讯并无须经过同行评审,但都力求做到可靠和可供查核。例如,编辑者可以参照文献,让内容可供查证。”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5:16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到底是您在破坏,还是小弟我在破坏,您能够提报破坏,小弟不能吗!小弟的许多论点您都无法回答,您蓄意破坏已经可以证明,小弟不知您在此选举之时提报是有么目的!

维基百科的内容,也是有不同之差别,类此地址之资料,无关创新意念,无关WP:原创研究,这亦不是非需要同行评审不可,“参照文献,让内容可供查证”只是一种方式,因为这种情况类资讯与知识类之资讯,其实是有差别,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无关知识,需要事实认定,但只是给人方便的资讯,因为文献不容易刊登,所以要以文献来查证,其实有其实际上之困难,但却不是不可能,因为这是属于个人资讯类之资讯,而笔者之前已经说明,内政部资料有严重之错误,我们也让维基读者有参考之机会,您为何一定要给大家错误的东西!真是非常奇怪!

“尽管有些维基人的行为可能违反维基社群的共识或守则,但只要他们怀有改进维基百科的善意,那就不算破坏。另外,编辑战也不算破坏。您须仔细考虑,方能区分到底哪些改动有益,哪些是好心办了坏事,而哪些是破坏。如果把善意改动指认为破坏,反倒不妙。”

小弟编辑全无恶意,我们是编辑战!

梅峰 谨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2日 (六) 00:54 (UTC)回复

梅召集人您好:您的想法我不是不了解,但维基百科的方针就是这样。今天您的说法是一样、内政部的说法是另一样,您说常人会相信谁。又我个人可以相信您就是梅峰本人,但网络上真真假假,谁知道您是不是梅峰本人还是他人假冒?即便您是梅峰本人,又如何能证明您所提的资料都是真的?反观今天内政部的资料就摆在那,而且很新,可以轻易查到。内政部又是中华民国政府机关,在普罗大众眼中自然有公信力。若是您对维基百科方针有意见,建议您先去讨论方针,而不要在方针未改变前直接来条目上破坏,做出违反方针的行为。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17:28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我就是梅峰本人,已经列出联络方式,您却是完全匿名者,谁的做法可以受到信任,不言可喻!常人不见得会相信官方资料,如果这种官方本不具公信力,小弟请问您,您会相信中共官方的说法吗!

要证明小弟资料为真很简单,您不相信哪一个资料,小弟可以亲自与您去查证,小弟可以给您他们的电话,也可以亲自带您与他们见面,因为小弟多数认识他们,也常与他们联系!内政部限于内规,必须当事人公文官章函文,才能更动,而很多政党,已经不复热心运作,要不不理内政部,要不遗失官章,甚至人已经仙逝,您要内政部资料怎么可能正确!

小弟不懂您为何一定要拘泥一些官样文章,而不懂得变通,如果小弟资料错误,为何从未见有人更正小弟的资料,只有先生硬要以所谓无公信力之官方资料为准,而我们也已经附注了官方资料,不懂维基编辑者,谁会到使用者或编辑资料上去阅读呢!

请您停止破坏行为!谢谢!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2日 (六) 01:44 (UTC)回复

请自行参考WP:可供查证,尤其当中的“WP:举证”、“WP:SOURCE”及“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性”等章节。有疑义应就方针讨论,而非违反方针。此事无关正确性,而是对方针的违反。) (还原 | 感谢)

您的资料已经有内政部的资料附注,读者如果需要,会自行取用,本人资料则是读者很难找到的,请问您是读者的话,您希望看到不正确的资料吗?很多事情不需要有太多规定,用直觉就知道,请问您喜欢吃屎吗!这需要解释吗?方针查证举证都是为了寻求真理,这些地址资料,更是一翻两瞪眼,因为这不是知识,这是事实,亲自去看,打电话去问,对就对,错就错,有必要这样钻牛角尖吗!请不要再破坏!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3日 (六) 01:35 (UTC)回复

2014年7月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在您最近的编辑中,您在编辑摘要加入或产生了错误的或不适当的内容。请避免在日后的编辑中发生同类问题。参看Wikipedia:编辑摘要。谢谢!--广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17:44 (UTC)回复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17:46 (UTC)回复

范管理员您好!谢谢您的提醒,在下会注意!梅峰 谨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Re:

以官方资料为准是我们的核心方针。在进行编辑之前建议您好好地阅读方针和指引,这会给您和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给读者错误的资料,就类如要读者吃屎,他喜欢吃屎吗?”这种比喻,不管怎样都是十分不恰当的。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直接封禁。或许您应该学习下礼仪

祝编安。--广雅 范 2014年7月23日 (三) 03:01 (UTC)回复

范管理员您好!

谢谢通知,但在在下眼里,在此刻大家争取在野大联盟的当儿,这位王先生以前不管,现在却玩这种把戏,就是要想对第三势力不利,君子欺之以方,您等要被这些规则拘泥,在下也没有意见,甚且在下一直说,地址或电话资料并非“知识”,这是一番两瞪眼的,事实,现实,实情,甚至是隐私,打过去甚至去看,马上见真章,与百科全书多数的“知识”相异,而且这些隐私资料,一般正式文献是不会列入的,只有当事人为了宣传会表明,为何您不能了解!

梅峰 谨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4日 (三) 18:10 (UTC)回复

Re: 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梅召集人您好,

对于您近期在2016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条目,相继对于“第三势力”、“进步势力”等用词表达疑虑、进行编辑,在下能够理解您的立场。然而由于绿党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等政党的可能合作关系,恐非空穴来风,在下认为确实是有归类的理由。在名称部分您所提出的“台派”恐怕并不妥当,毕竟绿党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等政党在政策上并无台独主张。由于三党政策属性偏向左派,在下暂时将“台派第三势力”改为“左派第三势力”,希望该用词您能接受。

维基百科的主要方针包括中立观点。虽然有时候,在下坦承维基百科可能在这方面未尽人意,但我们在此也只能尽最大的努力。

但在下仍必须强调,假使绿党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未来筹组政团,维基将会采用该政团的正式名称。在这种假设状况下,无论您对该政团的未来名称有无疑虑,恐将较无商量的余地。

最后,在下也希望在此向您、以及贵连线表达祝福。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04:54 (UTC)回复

梅峰 2015年6月19日 (五) 15:18 (UTC)

睡星先生惠鉴!

谢谢您的来信!

绿党台独主张明刊于其党纲,李根政亲口告知,最近几天出访还有新闻,请谷歌一下即知,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均起于林义雄的公民组合,唯一目的就是要让国民党不过半,他们三党几乎所有人都主张台独,他们不是台派势力,是啥?

小弟从事小党整合数年,据小弟了解,第三势力小党多数是左派,绝对不只他们几个台派党,健保免费连线不是左派?主张不进步?

除了绿党时代力量树党均与民进党协调礼让,社会民主党至少两个选区,民进党都礼让,不是吗?这些台派证据还不够吗?小弟在此没有立场,只有公正!

最后,小弟在此向您表达祝福!

台湾专题主编 梅峰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3:15 (UTC)回复

梅召集人您好,
感谢您的回应,您的论点并非没有道理。然而,是否完全符合维基核心方针中立观点,在下个人恐怕无法代表维基全体用户表达意见,但在这方面可能就有点见仁见智了。
容许在下再次提议,直接以绿党树党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四党的前身,将分类组命名为“绿党及公民组合小计”,希望能直接避免“第三势力”、“进步势力”等您有疑虑的字眼。
当然,这仅为过渡期用词,假使三党未来筹组政团,维基将会采用该政团的正式名称,若无合作关系破裂,分类组也将取消。
由于该分类组已无“第三势力”字眼、且“第三势力”用词也有一定的争议性,因此在下也将其他分类组中的“第三势力”用词移除。
至于“曾参选第八届立委政党小计”,在下暂时取消该分类组。当然,如果您有明确证据显示健保免费连线台湾人权联盟人民最大党人民民主阵线等有合作关系、共同政策,在下也欢迎您将它们分类,但名称方面可能须要 reflect 合作关系、共同政策。
目前,“其他政党及无党籍小计”分类组,仍将依第八届立委得票排列,再排列新成立政党。
祝编辑愉快,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1:28 (UTC)回复

睡星先生惠鉴!

感谢来信!

小弟不解,‘绿党与公民组合’这种分类有何意义,这四党是百分之百的台派,他们以此为荣,您为何不能依实分类之!一定要单独分他们出来,又怕归属他们为台派,真让小弟不解!

为何他人无意见,就您觉得有问题!

祝编辑愉快!

梅峰 谨敬

台湾专题主编 梅峰留言) 2015年6月20日 (五) 15-台湾专题主编 梅峰留言) 2015年6月19日 (五) 15:30(UTC)

2015年9月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24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03:30 (UTC)回复

Re:

梅峰君您好,简单来说,管理员不会介入条目的争议当中,这在管理员方针以及请求管理员帮助有说明,因此谁对谁错管理员不会去进行调停的动作,这必须要由您自己与对方沟通,这部分我无法帮到您,敬请见谅。不过就以编者的观点来看,日期格式在条目跟列表都是一样,使用一般行文的写法(2015年9月23日),ISO 8601(2015-09-23)通常用于WP:CS的日期当中,说实话,两位的写法只会暴露编者写作能力有限的弱点,因此依照条目评选的(WP:GANWP:FANWP:FLN)观点,编者会毫不考虑直接给出不合格的意见。第二点,依照不要人身攻击方针明确指出,禁止在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以及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胁或行为,包括互助客栈、各讨论页以及编辑摘要当中,如果再犯将依照本方针以及文明方针直接封禁而不会另行通知。最后一点,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这点说明白就是不要单方面行动去证明您的观点的正确性,过去我遇过一位维基人,他为了某些条目的观点,硬是要回退到自己编辑的版本,而进行一年多的编辑战,导致那个条目全保护后又再度编辑战,然后有用户对他进行劝说,虽然没有得到善意的回应,因此编辑战的行为还是存在,最后失信于维基百科社群不被他人所信任。我认为您必须试着与他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是协作计划,难免会遇到其他的编者之间的交流,因此不管是您还是User:Ernestnywang,我不希望有用户变成下一个影武者,不要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事,然后怪罪到别人身上,试着使用善意的眼光推定他人的行为,而不是用恶意的眼光看待反对自己的事物,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不要诉诸法律威胁,祝好。--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9月23日 (三) 11:51 (UTC)回复

T.A Shirakawa 先生惠鉴!

谢谢留言!

小弟是业余编辑者,实在不了解维基那么多的规则,说真的,也兴趣不大,今天维基如果是正当合理的做法,我们实在没有必要浪费这个时间,请您务必了解,已经非常明显,国民两党必定有派人来此坐镇,企图保住权位,这样要如何与一些很可能之别有用心者,或附有任务者来沟通?您务必要了解,这已经是关系到权力的政治,而非单纯的知识,如果仅以知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是不够的!

小弟不知您的任务为何,如果您不能进行调停动作,似乎亦不适合对讨论事项,进行个人的看法,而且您的个人看法,无法说服小弟,WP:CS 中注明来源的做法,不属于列表,而您说:“日期格式在条目跟列表都是一样”,这点小弟无法认同,会认为这是您个人的看法,因为违反表格精简不重复赘词的原则!至于条目评选的(WP:GANWP:FANWP:FLN)观点,您也只是个人的一票!

有关于不要人身攻击,您似乎已经判定小弟有人身攻击的行为,要知道人身攻击多半指的是辱骂,不要人身攻击上说:“请不要攻击他人:不要在维基百科的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 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对条目的编辑者;换句话说,请对事不对人。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并且威慑其他用户。没人喜欢被‘辱骂’。”请问管理员先生,小弟何处有‘辱骂’之行为,小弟难道不能对匿名者一直破坏的可能身份原因有怀疑吗?小弟如果真有‘辱骂’之行为,随时接受您的封禁处罚,但小弟如果并未如此,请您亦要明辨是非,小弟在网络上纵横近廿年,非常了解这种情形,已经年近六十,难道还会这么的不成熟!

有关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这点您还是没有完全了解情况,请您去看看该条目之编辑历史,小弟几乎任何更正在被修正时,都会说明更正之道理,而 User:Ernestnywang 多半不理,且他早即在其他条目与小弟交手过,这叫做小弟“单方面行动去证明您的观点的正确性”,小弟要讲理,对方却蛮横霸道,尤其是 User:Nyu5765 根本就完全不讲理,那小弟算是“单方面行动去证明您的观点的正确性”吗?

有关不要诉诸法律威胁,更是离谱,小弟没有一次做过威胁,倒是 User:Ernestnywang 说他已经搜集证据:“以上对话内容,本人均已留存,请梅召集人自重!”似乎意欲诉诸法律,甚且一直鼓动各位封禁小弟,还一直说小弟为累犯,小弟何时犯过人身攻击,请您告知,是哪句话人身攻击?小弟至今完全不解,小弟只是怀疑他们的身份,小弟的怀疑也有他们无理蛮横的根据,他如果要证明自己不属于小弟怀疑的身份,为何不能用行为证明,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呢?因为在这里,只有行为能够证明!您为何反而对小弟做这样的警告,而不去警告他们呢?您不觉得太奇怪!

“君子欺之以方”,小弟近耳顺之年,不是三岁小孩,小弟会不懂得善意或恶意的眼光?但是这个条目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您不了解吗?您看不懂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战目的吗?这极可能是国民两党的打手,这极可能是他们在为自己的薪水,而小弟在为小党的生存,为了国家的发展在努力,这种作战厮杀的状况,只有恶意,善意就必须面临薪水泡汤或小党落选的情况,这要如何善意?请您教教小弟,小弟洗耳恭听!

小弟直言,请管理员先生海涵并公正行事,则维基百科百科有望!

梅峰 谨敬

User:梅峰留言) 2015年9月24日 (三) 20:45 (UTC)

2015年9月

 
由于未遵守礼仪方针,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5年9月26日 (六) 01:54 (UTC)回复

在下在此对管理员范广雅无理封禁在下三天,让在下在维基百科竟然具“人身攻击前科”,表示严重的抗议,范广雅对网络霸凌视而不见,竟然对被霸凌者的怀疑控诉给予断章取义的惩罚,在下要请问,在下所说的三种情况外,还有哪一种会有可能!如果一个管理员分不清楚“人身攻击”与“网络霸凌”,在下只能表示悲哀!

在下要对范广雅管理员说,您如果身为管理员,却不能明辨是非,则您枉具备这个职责,大家都有眼睛,也都能判断是非,您现在用权柄来审判在下,大家也同样可以用鄙视来看待你可能的不公和偏袒,多行不义必自毙,希望范广雅管理员善用权柄,您如果公平处置,在下一定接受,但这次在下完全不能接受,休息三天是小事,您可能的不公名誉丧失才是大事!

Ernestnywang 一再血口喷人,说小弟违反方针,其网络霸凌罪行不改,就永远有国民两党等团体监控者的严重嫌疑!

梅峰 谨敬

梅峰留言2015年9月29日 (三) 16:15 (UTC)回复

2018年12月

 

切勿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反者将被禁止编辑。-KRF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19:56 (UTC)回复

 

这是对阁下的最后警告!
如果阁下再次破坏维基百科,就会被即时禁止编辑!-KRF留言2018年12月20日 (四) 01: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