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港深关系

Cdip150在话题“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8个月前
优良条目落选港深关系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2017年2月7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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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主编参考的新闻

觉得文中描写矛盾的章节不足,故随便(真的很随便,所以看看就好)找了一些给主编参考,希望就算用不着也能让主编了解多一些:

中港矛盾可不是说笑的) -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10月24日 (一) 15:40 (UTC)回复

@Hijk910感谢阁下给的来源。除了有一个链接打不开,有一个是倒石灰之外,其他的都在条目里进行了补充。不过说实话,这几个来源质量都不高。很多是基于传闻做的新闻报道。如果报道被证伪,就得修改条目内容了。--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20: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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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 Sky CHijk910 深圳和香港的差距,例如人均收入,基础设施,教育资源等在文中都有叙述。唇齿相依,差距变小虽然都有来源,但既然有人看着不舒服,我删掉便是。我写或者不写,事实就在那里。D981留言2016年10月23日 (日) 17:41 (UTC)回复

    • 主编简直是一头闯进瓷器店的牛。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1:31 (UTC)回复
      • @Inufuusen阁下指中文维基百科是家瓷器店?我撰写的条目打破了某些人心中最宝贵的东西?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4:44 (UTC)回复
        • 这是一句英谚。A bull in a china shop. 用不了谷歌的话百度一下也有。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改你以己度人的毛病?当然了我对牛弹琴也挺无趣的。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5:17 (UTC)回复
          • 我也觉着你挺无趣的。不好好讨论条目,却在这里做人身攻击。之前你骂我精神分裂,我没有指控你,请你不要变本加厉。阁下不明白互煮是什么意思?本来你应该提建设性的意见,帮主编提升条目质量,以达到DYK标准,这是“互助”。互相攻讦,甚至人身攻击,这是“互煮”。--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7:02 (UTC)回复
            • 您又搞错了。你对编辑条目这件事的理解有问题。我说过了,可是你又选择性失明。我也没有骂你精神分裂,只能说你连基本的文字逻辑都读不懂。--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7:39 (UTC)回复
              • 你不仅侮辱我的人格,还侮辱我的智商。你说我“连基本的文字逻辑都读不懂”,阁下认为,我编辑的中秘关系闽台关系深港关系都是逻辑不通的文章?这是侮辱其他投支持票的维基人的智商了。--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8:39 (UTC)回复
                • 愁死人了,说你不懂逻辑你就证明给我看。即使你读不懂我写的东西的逻辑这件事是真的,也并不能推断出你写的东西语句不通逻辑混乱,明白吗?你自说自话不等于别人看不懂你写的东西。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9:25 (UTC)回复
                  • 阁下认为一个“连基本的文字逻辑都读不懂”的人,可以写出逻辑通顺的文章。你在侮辱谁的智商?我无意和你互煮,如果阁下对条目本身没有意见,仅仅指责条目主编“不懂逻辑”,我将不再回应。--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9:36 (UTC)回复
                    • (!)意见:您仍然选择性失明,那我就再说一遍。维基百科不是复制粘贴材料的地方。复制粘贴不同来源的内容,简繁体,措辞,语气都原封不动拿来,主编是你一个人,竟然能写出文内如此不一致的内容,这根本称不上是创作。听懂了吗?我之前说你如果不是不用心,就是精神分裂。一个人写的东西像是好多人写的。听懂了吗?没听懂的话你可以问我,不要以己度人。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9:46 (UTC)回复
                      • (:)回应:阁下善用否定句。说,不要怎样不要怎样。我努力尝试理解阁下的意思,然后询问阁下,是不是“应该这样”的意思。阁下然后就说我在以己度人。我想,这其中有些误会。为了沟通,我只能再一次揣测阁下的意见:阁下认为,我应该首先博览群书,自己消化各方观点,然后写出自己风格的条目来。对吗?--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9:59 (UTC)回复
                        • 你终于确认别人的意思而不是以己度人了。博览群书这种不具体的话说起来没用。对谁都没有帮助。编写一篇条目,需要编者参阅各种材料,基于对材料的理解,自己动手写文字去表述。而不是罗列来自各种材料的文字了事。你每次提新条目评审的时候有把自己当作读者用心读一遍吗?编写条目并不是罗列材料就完了的,编者要为写出来的每个字负责。维基百科允许条目内容被自由使用,不意味着维基百科的内容就不是创作了。理解吗? 我觉得除了否定句,我疑问句和陈述句用得也不错。多谢你的表扬。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0:16 (UTC)回复
                          •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撰写的条目,让别人挑不出毛病来。这不是负责不负责的问题。你愿意根据自己的理解先写条目再找来源,而我选择根据来源写条目。写作方式本身不是DYK的标准。重要的是,当你指出某段我写得不行时,我会根据阁下的建议修改。修改完了,阁下仍然不依不挠的指责我编辑态度有问题。这就把焦点从条目,转移到条目主编身上了来。我认为,这样不好。你说呢?--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24 (UTC)回复
    • 你又无视我开始自说自话了。别人说条目有问题,条目有问题。然后你就说你改了。首先你听明白别人说的问题是什么了吗?你选择自说自话,我选择投反对票。反对票见下。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35 (UTC)回复
    • (-)反对:意见同hiJK910。--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4日 (一) 05:27 (UTC)回复
      • (:)回应hiJK910要求补充来自香港的来源。我补充了香港的来源后,他又说有的来源(例如:香港文汇报)是亲中的,不算,要求是亲港的。天哪,我为了满足hiJK910的愿望,已经特意找香港来源了,还要求我在亲中和亲港的来源中选择。这也太强人所难了。--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8:57 (UTC)回复
        • 香港是有很多报纸的。澄清一下,我的愿望是平衡条目的观点,在条目中强调香港自身的优势和突显深港两地差异;而不是引用大量大陆/亲中的观点,形成“香港不得不依靠深圳才能维持竞争力”的印象。为此,我建议阁下使用多一些来自香港的文章。“亲港”之说只是说笑而已,只是文汇报是有名的亲中报纸,观点一定偏向大陆,本质上不算是来自香港的分析。-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10月24日 (一) 15:23 (UTC)回复
    • (+)支持:符合DYK推荐标准。反对一万次,不如自己查找来源参与修改一次。饭菜不好吃,不要骂厨师,自己做就好啦!—维基百科非著名编辑王云峰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0:32 (UTC)回复
      • 打个比方。那个谁说:这厨子做得菜太淡了,得放点儿盐。厨子赶紧放盐。又有人说要放碘盐才健康!这厨子做菜的态度太差了,不自己先尝尝,就乱加料!宝宝有苦,宝宝说不出啊。--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33 (UTC)回复
    • (-)反对:本来不急着提反对票。看到上边这条笑喷了。列几个这条目的问题吧。
      1. 不仅材料有POV问题,行文思路更是POV。
      2. 虽然很少用“因为所以”来明确陈述因果关系,隐含的因果暗示却太多。例如:2013年起,香港爆发了多次以“反水客”为名的激进事件[27]。在港府提议之下,内地把面向深圳居民的“一签多行”政策从2015年4月13日起修改为“一周一行”[28]。
      3. 当前部分文字的文风语气与其说像维基百科条目,不如说像大陆的报章。例如:对于居民来说,看到的就是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高。继香港推出16平米“蚊型”公寓之后,深圳也推出了面积仅6平方米的“鸽子笼”户型。或许,这只是深圳向香港看齐的一个缩影[22]。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28 (UTC)回复
      • (:)回应:来源22是华尔街见闻。阁下认为来源有问题吗?华尔街见闻是大陆媒体,还是第三方媒体?港府为什么要求深圳限制自由行,不是因为水客太多,抢奶粉?阁下有来源说明是其他原因吗?--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42 (UTC)回复
        • 你没有看懂我的意见。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45 (UTC)回复
          • 关于第一条什么是POV。维基百科要求“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根据大陆来源,我表达出大陆观点。根据香港来源,我表达出香港的观点。这叫做NPOV。你若指责我POV,请这样做:举出一个香港观点,并附有来源,然后指责我,忽视该观点,属于POV。或者指责我表达的某一观点没有来源,是我自己的原创观点,这也属于POV。POV不应该被滥用,把不符合自己口味的叙述说成是POV,本身恰恰是POV的观点。--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56 (UTC)回复
  • (-)反对:此条目的问题甚多。首段导言已经出现问题,“香港与深圳之间,具有互补优势,并非恶性竞争关系”是引用一份社评的作者观点,即非可科学引证的事实,不可如此直述。“香港一直是深圳最大的贸易伙伴”一句亦出现错误,因为宝安县各村镇在清末时最大的贸易伙伴是广州,村镇间交易量不大,应该在后一句写明自什么时候开始。“深圳和香港仍然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一句更见荒谬,任何经济发都不可能改变两地物理位置(经纬度),所以必须改写。内文甚至有一句“21世纪初,有中国大陆媒体报道”然后没有来源。本人认为条目都可以删除了,条目几乎没有什么正确的东西可保留。摩卡·贺昇 2016年10月24日 (一) 13:51 (UTC)回复
    • 那个21世纪初由中国大陆媒体报道,并且没有来源那段,一天前我看到过,还google一下,确实有新闻报道,新华网之类的有报道。但是条目现在的状态,就算添加来源,修饰语句,也没有价值。 --犬风船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5:29 (UTC)回复

@Hoising请复查。--D981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23: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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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哪两个城市关系密切,但一方却在2015年希望对方自由行人数有所减少?
    深港关系条目由D981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D981讨论 | 贡献),提名于2016年11月3日 08:13 (UTC)。
    •   说明补充香港来源和关于深港矛盾的论述,修正带有大陆官方语气的描述。相信条目已经达到DYK的标准。--D981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8:13 (UTC)回复
    • 1、外部链接什么“深圳香港两地精品生活及新闻门户网站,深港第一网络媒体!”可不可以去掉?2、提到一地两检那地方的什么“反政府势力”还是改成“反对派”更好一些;3、主编如果想让自己重复提名条目的行为显得更正当,应该提议将“新条目推荐”改名。--№.N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10:13 (UTC)回复
    • (!)意见:一、“2016年7月28日,有报道称深圳宝安机场第三条跑道即将开工建设”——该资料来源之撰文者为前香港天文台台长林超英。二、“腾笼换鸟”是什么?-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11月3日 (四) 16:06 (UTC)回复
    • (!)意见:这已经是针对这个老条目的老意见了。引用不同来源的材料不等于从不同材料复制文字。一个人主编的条目像五个人主编的一样。应该说还不如五个人主编的,如果真的是协作项目也会有人润色。如果维基百科条目都这样“写作”那还得了?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0:29 (UTC)回复
      • 是否是老条目,讨论页里似乎没有达成共识。我完全同意“引用不同来源的材料不等于从不同材料复制文字”。我基本上每句话都有改写。不像台日关系条目里,有人把蒋中正的大段演讲原文照搬到条目里,我删减了却被退回。我找谁说理去?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1:56 (UTC)回复
        • 这个条目足够老了,不需要专门定义。讨论页说的并不是这件事。先复制粘贴,再“每句话都有改写”就是不对的。复制粘贴不可能拼出让人愿意读的条目,先复制粘贴再改写也解决不了问题。请把自己当成读者,而不是仅仅做一个剪报员。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2:26 (UTC)回复
        • 不同人对于老条目的定义标准确实不同,但如果11月中旬再提名这个条目,那就100%就是提名老条目(因为Special:NewPages只会显示一个月内创建的页面),那样的话,这里就不能再叫新条目推荐了。--№.N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4:14 (UTC)回复
        • (~)补充:只能说现在的规则做的不严谨,有那么多空子可钻,举个例子,顺便抱怨一下:现在DYK对于配图的规则只有无版权(PD)或自由版权、有在条目中使用以及辨识性。那么就是说如果XX要提名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奖牌榜条目,可以随便挑个条目中出现的国旗做配图,就算不是巴西国旗都可以。如果一定要认定在这里重复提名搞个一两个月都是合理的,“新条目推荐”应该改名,反正英文版叫做“Did you know”意思里也没有个“新”字。--№.N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9:50 (UTC)回复
          • 其实我也觉得DYK的关键不在于条目本身新,而是条目不一定长,格式不一定漂亮,但是条目写得好让读者有看的兴趣。叫做新条目推荐略微有点让人忽略条目本身要好看的重点,变成片面的新条目刷脸的活动。甚至我觉得如果条目本身足够有趣,而且没上过DYK,可以放低修改要求,比如从修改钱的2/3降到1/3之类的。可惜这种事情太主观了,没法定规矩。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1:52 (UTC)回复
      1. 标点符号使用错误,请复制文字之后自己再读一遍。>> 他认为“深圳机场一天存在,飞机便不能降落三跑,所以建三跑是错误的”!但香港民航处对此却并不认同[44]。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0:55 (UTC)回复
      • 叹号要放在引号里面?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1:56 (UTC)回复
          • (-)反对:请认真对待条目的写作。那两句话想要表达什么意思?从标点符号使用规则来说,改法不唯一,但清晰明确的维基百科条目应该怎样写,请开动脑筋想一想。我是给维基百科条目提意见的,不是给剪报提意见的。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2:26 (UTC)回复
            • 我欢迎大家给提“建设性”的意见。不过,如果阁下是吹毛求疵,那么无论我怎么改条目,阁下仍会投反对票。例子:阁下指“标点错误”,我把标点改完后,阁下又指主编态度不认真。阁下提不出具体的意见时,就让主编自己想“哪错了”。唉。。那一段是说深港在航空交通方面的矛盾,如果换你,你会怎么写?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7:35 (UTC)回复
              • 因为你总是别人说一点你动一点,等着别人喂你。把感叹号挪到引号里,虽然也是一种正确的标点符号用法,可是从条目写作角度来看,引用一个感叹号并不合适。你自己读读看。我先不说,就是为了看你怎么改条目。既然你再三申请DYK,就请担负起主编的职责来。这种和知识考据没关系的问题,请自己解决。如果你不愿意解决,也请明说。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7:53 (UTC)回复
    • (&)建议:之前的条目里已经有人指出你的引用模板日期格式不正确了。而且都已经这么久了,你还在用错误格式,每次都是机器人自动修复。以后不要这样了好吗。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8:23 (UTC)回复
      • 机器人修复很好啊,要不然自己编条目多寂寞?只见一堆指责批评的,却少有帮忙的。我喜欢机器人默默的给我修正错误,从不会指责我给它添麻烦。--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8:28 (UTC)回复
    • 其实我觉得,如果只是将句子改写而意思一样,其实某种意义其性质与“侵犯版权”没有区别。君不见其他人提报新条目推荐就不会像阁下这样吵的天翻地覆?我的条目评选时没有一个会像这样。只是建议阁下多从自己上试着去找找几个原因?嗯?--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4日 (五) 11:22 (UTC)回复
      • 如果意思不一样,就会被人指责原创或者原创研究了。反正想投反对票,总能找到理由。。。我觉着是因为条目本身容易惹争议,所以才被“严格”检视。--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1:51 (UTC)回复
        • 大错特错。用自己的语言去组织,去表述,这是必要的。难道用自己的语言就会不对了么?和所引用的来源意思不一样说明编写者还不懂,学嘛,改嘛。但是编写者必须基于自己的理解去表述。人都会犯错误,尽量正确地表达,就可以了。这个基本的问题不解决,真的不要提DYK了。不要以己度人说一些反正别人一定会如何如何的话。就你忙,就你累,就你难,  囧rz……这是中二病好不好?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1:55 (UTC)回复
          • 如果你和我讨论条目的写法,我欢迎。就举你提出异议的这段话“2016年7月28日,前香港天文台台长林超英称深圳宝安机场第三条跑道即将开工建设,有可能会影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条跑道的建设[1]。他认为“深圳机场一天存在,飞机便不能降落三跑,所以建三跑是错误的。”但香港民航处对此却并不认同[2]。”算抄袭吗?还是意思表达错误了?还是我没理解来源的意思?要你写深港航空交通的矛盾,你会怎么写?你不要总是指责别人不对,那到底怎样写才是对的呢?--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2:07 (UTC)回复
            • 你又搞错了。我说你剪报,问题不在某一段复制粘贴,而在于你知识不够,闭门造车,用材料堆砌。条目支离破碎。我之前说过了,你又忘了?还是根本就没理解?如果我不说你,那个莫名奇妙的感叹号是不是就混过去了?你这几个条目大部分内容都是东拼西凑,里面有很多随机错误。所以我说你不可以这样写条目。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4:56 (UTC)回复
              • 你能不能把“深港航空交通的矛盾”这一小段写一下?你如果写得好,我就服你,就乖乖听你教训。否则,你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指责把。贬低我“知识不够”并不能改善这个条目的质量。--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11 (UTC)回复
                • 你不理解问题所在。坏条目不如没有条目,这件事你明白吗?我不会应你的要求去写。我不是专家,我也不打算最近花时间学习这一块。我不需要用这种事来让你服我。但我至少知道,根据你之前的表现,你写的东西非常可能不靠谱。人并不需要成为特定领域专家才能知道一篇文章写得不好。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33 (UTC)回复
      1. “我觉着是因为条目本身容易惹争议,所以才被“严格”检视。”请参见小粉红
      2. 谁告诉你用自己的话组织语言就是原创研究的?--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4日 (五) 12:39 (UTC)回复
        1. 小粉红这个条目有争议吗?我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个词。有什么争议?但是,闽台关系深港关系争议就大了。有些人第一反应就是矮化台湾、贬低香港,这些留言都有记录。
        2. 你说:“如果只是将句子改写而意思一样,其实某种意义其性质与“侵犯版权”没有区别。”--->我说:"如果意思不一样,就会被人指责原创或者原创研究了。"--->你说:"谁告诉你用自己的话组织语言就是原创研究的?"我:。。。无语。我啥时候说“自己组织语言=原创研究”了?不过我确实认为“改写=自己组织语言”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3:47 (UTC)回复
          • 你的改写不是自己组织语言。如果你真的有组织语言,你主编的条目应该看起来基本是一个人写的,而不是像至少五个人写的。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4:58 (UTC)回复
            • 已经说过了,为了避免被指责是POV,我才这么写的。--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04 (UTC)回复
              • 你那样做是错的。仗着自己不理解就堆砌材料,不能提高条目质量,只会造出更多的不明显的错误,误导读者。这不是正确的编写条目的方法。你自己造出一个非此即彼的伪难题来,其实两边都不对。一边是材料不足,一边是在不够了解主题的情况下堆砌材料。之前也说过了,真要好好写,去学习。当然了,可以用简单的条目练习。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11 (UTC)回复
              • 我同意那位朋友的看法。如果你一开始用不那么敏感和重要的条目来练习,或许大家也会降低要求。其实这个建议之前也有人提过了,但是你完全没回应。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13 (UTC)回复
                • 我该怎么回应?条目已经写了,我只能持续改善啊。这么重要的条目,又这么敏感,当然要写得够好、够中立才行。大家会“降低要求”,你可真逗,说的好像你现在是按照DYK的“正常要求”来衡量似的。--D981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17 (UTC)回复
                  • 你又错了。你所做的并不是“持续改善”,而是在没有做必要的改善的情况下持续提DYKC。这是你自己的坚持而已。之前多位朋友都奉劝过你了。如果真的想改善,就专注一些,花一些时间去学习,不要强求DYK。你的改善,正如同我之前说过了,是十分到二十分的改善,改了很多,但还是不及格。对维基百科来说,你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强行拼凑内容,意义并不大。对你来说一个条目里的内容太多,你也学不过来。 --犬风船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5:22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天下文章一大抄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3:58 (UTC)回复
    • (-)反对:主要有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 1.文章以宣扬深港融合为主,实际上深港差异巨大,不能说“关系密切”,实际上,大陆的上海、北京;台湾;新加坡、英国等地区或者国家,与香港的关系明显远远比深圳密切;
      • 2.文章以宣传“深圳即将赶超香港”为主,与实际情况不符;
      • 3.“深港关系”本身不妥,深圳只是普通的副省级城市(虽然财政计划单列,但仍然隶属于广东省),而香港是享有高度自治权限的特别行政区,地位远高于深圳,基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等,应该以“陆港关系”为叙述较好,即使要写和香港陆地临近某地的关系,至少也是“粤港关系”,而不是“深港关系”。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6年11月4日 (五) 15:25 (UTC)回复
    •   问题不当,香港高度自治。--🇹🇼:坟前的丁香花强烈抗议大陆当局以任何理由屏蔽维基百科 2016年11月5日 (六) 04:39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B2322858留言2016年11月6日 (日) 04:26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Ycq2014留言2016年11月6日 (日) 18:46 (UTC)回复
    •   问题不当,问题“但一方却在2015年要求对方控制自由行人数?”,港澳自由行是中央政府对港澳地区的政策,自由行的开放程度与规范是中央与香港的议题,深圳既不是决定自由行政策的对口单位,也没有权力作出决定,深圳仅是配合执行中央政策,深圳哪来可以作为对方控制自由行人数。--Thomas.Lu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6:07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林超英. 深圳機場、填海、機場建設費 – 以行動反對機管局違反常識的極端行為. 立场新闻. 2016-07-29 [2016-10-24]. 
  2. ^ 林超英:建三跑是錯誤的. 香港经济日报. 2016-06-17 [2016-11-03]. 

删除问题段落(来源可靠?)

另外,刘晓博认为媒体不应炒作“深圳逆袭香港”[1],2016年深圳客运吞吐量接近4200万人次,只有香港的60%;而香港的“航空货邮吞吐量”是深圳的4.2倍[1]。而且深圳和香港人均收入差4倍,房价差6倍;在基础设施、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等方面,深港两地也存在明显差距[2]。尽管香港近年来发展速度慢,但仍然是全球经济和中国内地经济的重要中介,也是外资进入中国内地的超级入口。刘晓博称“没有香港就没有深圳的今天”,香港不仅为深圳提供资金,还给深圳传递国外信息、传授经验、市场思维和法治精神,另外深圳过去曾经以“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作为口号。[1]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D981对话贡献)于2017年2月6日 (一) 23:16‎加入。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深圳逆袭了香港?你是来逗比的吧!. 东方头条. 天天说钱. 2017-01-18 [2017-02-01]. 
  2. ^ 35周年的深圳和香港还差多远?. 大公资讯. 搜狐焦点网. 2016-01-06 [2016-10-19]. 

优良条目评选

深港关系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地球81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4:25 (UTC)回复
投票期:2017年1月31日 (二) 14:25 (UTC) 至 2017年2月7日 (二) 14:25 (UTC)
拒绝举例给你这个懒惰的人。重申:抄袭,拼贴,不学无术,无耻。教你吧,你又欺师灭祖。 --犬风船(中文维基百科的翻译质量近似于二流漫画汉化组)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朋友。 2017年2月3日 (五) 15:13 (UTC)回复
(!)意见,看了过往的讨论,感觉犬风船对主编的个人意见较多。想问下你多次反对选DYK是什么情况?至少一眼扫过,比那些随便翻译又不求精确的条目好太多了。--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20:00 (UTC)回复
我只能说你对维基百科条目质量的要求太低了。麻烦你认真从头到尾读一遍条目,然后凭你自己良心说,这里边有多少是有价值的编写,又有多少是不顾读者感受的拼贴。 --犬风船(中文维基百科的翻译质量近似于二流漫画汉化组)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朋友。 2017年2月3日 (五) 15:12 (UTC)回复
看了一下,感觉像教科书的口吻在描述两地关系。虽然资料充足,但文献可能要慎选。说的在理,也许可能不行,假设换作全英语文献说不定就可以通过了,不过照目前情况看条目可能以微弱多数通过GA。--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7:05 (UTC)回复
  • 河套区项目董事共同提名这方面港方失去主导权的问题是真的存在的。一来大家也得同意,二来特区政府向大陆靠拢(或者用左派的用语,和大陆关系很好),在中港矛盾这方面两面也想讨好这个看来也不会假。名义上香港和深圳的参与权是均等的,实际上呢就不一定了。另外我对香港01、端传媒这种红色背景的网媒感到恶心。--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1日 (三) 16:49 (UTC)回复
  • @春卷柯南阁下说的也在理,我刚刚没认真看文章。那个“深圳主导”的观点其实是以报道引述创新及科技局发言人在政府公报中的说法,就拿他假说来说,提名10个董事,4个名额港方决定,3个名额深圳负责,剩下3名双方共同磋商,5:5比4:5,表明上看,香港拿了话语权。不过,报道也提到,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说3个共同提名名额的提名机制不透明,假如到时候深圳那边派有政府背景的人来当董事,香港变相失去话事权,甚至有可能“暗箱操作”(不知道端的报道为什么对质疑反对的声音轻描淡写)。其实说到底,香港政府的执政能力非常的糟糕,近年来对内对外都频生事端,很多民众已经不信任梁振英政府了,觉得香港的独立自主权受到冲击了,才会有不少立法会议员提出质疑,但是条目要有POV,也不能忽视政府的立场吧。对了,香港报纸也分左右派,阁下说香港01、端传媒是有红色背景的网络媒体,是不是因为他们的老板是大陆人才这样说的呢?那马云收购的《南华早报》也是红色媒体?如果是,就要在互助客栈讨论一下引用这类媒体时应该怎样处理了。个人觉得端传媒的报道还是十分中立的,不过我也喜欢毛记电视和《苹果日报》。--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 2017年2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1. 关于“也有[哪里?]评论指出”、“有人[谁?]认为”的问题,请参考句末来源。当然句末来源只列出了一家评论或一家观点,不能排除另有来源也持有相同的观点。所以在文中不宜写成“卢峯在苹果日报刊登评论指出”或者“钟维平认为”、“林匡正认为”等等。
  2. 添加 河套科技园 的内容
  3. 没查到香港2016年GDP的数据,似乎还没正式公布。
  4. 2个 deadlink 已经修复。如果问题都已改正,阁下是否仍然保留反对票?--地球81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7:20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帮助添上句子主语。内容丰富、来源可查证,符合标准。--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9:48 (UTC)回复
  • 。2013年,香港特首梁振英出席“2013香港—深圳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开幕礼时指出,他自己上世纪70年代初到深圳协助当地的城市规划时,绝对想不到深圳会发展成为1,000万人口的城市,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港深的密切关系。这句跟交通有何关系?--1.36.3.64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6:30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该有的内容大多有了。来源详尽,另配有图片说明,达标。--Tai8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8:41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不要怪我重手。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侵犯版权,以为改了一点点就不叫抄袭,但是至少按照香港的尺度,可以这样说。摘录一下:“香港经济面对围城、人口失衡、边缘化⋯⋯法律制度融合的困难[35]。”这几段文字大都抄袭自原文。不要以为这是小问题,以前已经有人中招。另外还有一些小问题:历史一段我觉得非常肤浅。一个例子:1949年之前宝安县居民可以自由往返香港,不需要登记证件,我觉得也属于港深关系的一部分。还有我觉得这条目的写作风格不很合适,看起来就像我在中学时期做过的文献回顾作业(有的论文同样这样写,但是写维基百科和写论文的体例还是不一样)。--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2日 (四) 08:58 (UTC)回复
  • (:)回应:刚才与Carrotkit编辑冲突了,重贴一下。先指出阁下两个明显的错误(至少我这么认为),看看阁下如何回应:
  1. 阁下说:“参考来源引用不当,8号来源怎会是梁振英写的?石头爆出来?”
    ——如果你点一下来源链接,就能看的“香港《明报》9月3日发表题为《总结30年港深关系,规划未来共同发展》的文章,作者是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是不是从石头爆出来?自有公论。
  2. 阁下说:“历史一段我觉得非常肤浅。一个例子:1949年之前宝安县居民可以自由往返香港,不需要登记证件,我觉得也属于港深关系的一部分。”
    ——我认为,这个条目是深圳和香港的关系,不是宝安县和香港的关系,所以历史不必向前追溯太久,意义不大。这跟当今的深港关系没太多连接。
  3. 经检查,未发现死链。请问你指的是哪两个?
  4. 以上两点,盼复。--地球81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19 (UTC)回复
第一点是我看漏。第二点,我认为你的观点是错的——正如英文版GA〈马来西亚-越南关系〉,也有提到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之前马来亚和越南的来往,甚至以前后黎朝、占婆(本来这国家不是越南的一部分,后来给历代越南皇朝吞掉了)和麻六甲的关系(要知道马来亚在被英国殖民之前就是很多个土邦,要到英国人殖民之后才联合起来),条目的作者,以及核查GA资格的编辑都不认为这些历史与此无关。同样,深圳市是改革开放之后诞生的新兴城市没错,但是我不觉得应该断定香港和宝安县的关系无关(就算1949年之前宝安县的县治是南头——南山区、蛇口一带,不是深圳——罗湖区一带),也不觉得“所以历史不必向前追溯太久,意义不大”这话是合理的。实际上,香港开设边境禁区,大陆禁止当地居民随意往返香港的政策,正正是目前香港某些人所说“中港区隔”的源头。第三点也是我看错,以为连接超时就一定看不到,原来是看到的。--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2日 (四) 09:39 (UTC)回复
关于历史段落,你提到“1949年之前宝安县居民可以自由往返香港,不需要登记证件”,如果我找到来源,会加进去。关于“侵犯版权”的问题,你指出的两段都已经修改,其他段落无明显问题。另外,请把你投反对票的依据更新一下(划去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改正的问题)谢谢。--地球81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46 (UTC)回复
港深边境封闭的历史看此。重写了那一段看到,第一段已经改善了很多,虽然还有残余的抄袭;第二段我仍然觉得不合格,基本上就是把那几句话缩短和更改顺序。重写和抄袭是有分别的。重写是用自己的文字把人家的话再写一次,而且要标明来源,抄袭是把人家的话搬字过纸,或者在把人家的话重写的同时,保留和原文相似的句法架构,变相把人家的话据为己有。不要以为我不会继续筛查,只是我第一次检查不够充分,看看如何。--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2日 (四) 10:10 (UTC)回复
 完成请复查。--地球81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0:42 (UTC)回复
  • 历史方面我觉得已经有改善,至少并不会过于侧重深圳市的建设。然而我又找到了两处抄袭:“金融领域⋯⋯和全球最大的货柜出口港之间的合作[17]”、“深港姊妹学校的交流也从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交流互访⋯⋯等球类友谊比赛。[55]”,这里和原文基本上一样,只是做过一些缩略、改写而已。--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2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1. 覆盖面不足:缺乏描写改革开放前深港两地的关系。

2.来源水平堪忧。大量引用社评,内容主观;虽然有引用专著,但只用来补一些常识性资料跟边角,殊甚可惜。

3. 条目缺乏骨干。

4.序言无法概括全文。

--Jarl av Kirkjubøur 有事请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08:02 (UTC)回复

  • (:)回应
  1. 关于“改革开放前,深圳与香港的关系。”条目中写道:“1970年代,香港经济发展迅速、人均GDP位列“四小龙”之首,而深圳则是一片渔村和3万人口的边陲小镇。”深圳那时就是一个小渔村,真不知有啥可写?如果User:chan.russell知道有相关“专著”写这段,请不吝告知。
  2. 社评、专著都有引用,并客观、公正的展现各方观点,无中立性问题。
  3. 你说的“缺乏骨干”指的是什么?深港关系的骨干(主线)有两条,一个是合作,一个是矛盾,涵盖经济、教育、历史等多个方面。
  4. 序言概括了深港关系的合作与矛盾,还有评价。这三点基本上就是这个条目的主要内容。为什么说“无法概括全文”?
  5. 以上几点,盼复。如果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就不必回复了。--地球81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0:25 (UTC)回复
  • (:)回应
  1. 关于第一点,最起码你没提逃港深圳墟的经济活动。至于“深圳那时就是一个小渔村,真不知有啥可写?”嘛,我简单回应一下,由于《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以深圳河为界,将罗湖这个社区一分为二,故两地乡民会跨境到清管的深圳墟和英管的沙头角墟进行贸易。还是你以为这种特殊关系不用写?至于相关专著,请先把您引用的专著都好好看一遍,然后再看看《中港边界的百年变迁:从沙头角莲蔴坑村说起》《莲麻坑村志》等文,这些资料在网上也能找到。另外因为我不喜欢你在专著加“”,其他专著拒绝提供。
  2. 社评太多,专著只用来引用一些近乎常识的事情上面,几乎成为社评收集处。
  3. 缺乏骨干,指的是你没有把两地关系的重心勾画出来,在以此为骨拓展全文。
  4. 深港关系只有合作跟矛盾?另外,评价放在维基百科双边关系条目中不合适。
  5. 最后回应你这句“如果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就不必回复了。”我跟你了无仇怨,干嘛会为了反对而反对?

--Jarl av Kirkjubøur 有事请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07 (UTC)回复

  • (:)回应:有改善,不过社评比例上还是太多,评论色彩过重,覆盖面还是有大量改善空间。另外有两个个不肯定是不是内容农场或是不可靠来源,包括:
  1. (中文)查查吧. 深圳地区的革命史迹. 查查吧网站. 2010-03-26 [2011-11-08].
  2. 深圳逆袭了香港?你是来逗比的吧!. 东方头条. 天天说钱. 2017-01-18 [2017-02-01].

请检查。此外,引用上面Beta兄的说法,就是“感觉像教科书的口吻在描述两地关系…文献可能要慎选。”或者你先看看两地各自的历史专著才回来写这个会比较好?--Jarl av Kirkjubøur 有事请留言 2017年2月6日 (一) 12:31 (UTC)回复


11支持,8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2017年2月7日 (二) 14: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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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2月17日 (六) 07: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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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6日 (一) 01: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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