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印章
最新留言:Corphine在10年前发布在话题请求与篆刻合并内
zh-hk也有用“印章”
见香港法例第1章《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3条〈印章〉。--Mewaqua 2009年9月15日 (二) 12:40 (UTC)
请求与篆刻合并
内容重合度高--Corphine(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8:19 (UTC)
见香港法例第1章《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3条〈印章〉。--Mewaqua 2009年9月15日 (二) 12:40 (UTC)回复
内容重合度高--Corphine(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8: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