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是指2007年间发生、揭发、审理或审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的贪污、腐败案件。新华社报道,上半年一共有4866名官员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因此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受处罚。
3月
6月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
郑筱萸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2007年6月18日14时40分,郑筱萸案二审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判,由合议庭庭后合议并择日宣判结果。6月18日18时10分左右,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张庆、刘宁在其所属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公布了包括郑筱萸案的起诉书、一审辩护词、判决书、上诉状、二审辩护词等在内的9个法律文书。但是最迟至6月19日14时左右即被删除[2][3]。 6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7月10日上午,郑筱萸被执行注射死刑,终年63岁[4]。
7月
8月
- 8月,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泽民涉嫌受贿被双规,交代了受贿行为后,还主动招供上百名官员贪污受贿的线索。南山司法机构腐败案已经被中纪委列为重大腐败案件。
- 2007年7月9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指使其侄子在柳海平所驾本田飞度驾驶座下方安置遥控炸弹,当她行车至济南市建设路一段时,车辆发生爆炸,柳海平当场炸死,终年32岁。路边一行人受伤,损毁车辆两辆[6]。8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死刑。8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的上诉,维持原判。9月5日,段义和在济南被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7],终年61岁。段义和同时被判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9月
10月
11月
参考
- ^ 田雨、崔清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
- ^ 宋伟:《最高法院启动郑筱萸死刑复核程序》,《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年7月9日A05版
- ^ 陈小莹、吴晓鹏:《郑筱萸两名律师公布9个法律文书 行贿人全部曝光》,《21世纪经济报道》
- ^ 前药监局长郑筱萸被处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
- ^ 安徽厅级贪官含泪悔过 悔过书涉嫌抄袭. [2013-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3).
- ^ 济南原人大主任段义和派人炸死情妇被判死刑. 腾讯网. 2007-08-09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 ^ 注射死刑:执行制度走向文明. 法律教育网. 2008-07-31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