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士,指明清两朝科举制度之中试者,明代主要用来指代举人,清代则专指会试中式尚未殿试的举人。
历史沿革
先秦时指诸侯推荐给周天子之士[1]。汉朝指封国或郡县推举之孝廉[2]。唐、宋时称州府科举乡贡、乡举中试者乡贡士。韩愈说:“常观于皇都,每年贡士至千馀人。”[3],到了大和九年(835年),中书门下奏称:“每年贡士,尝仅千人。”[4]。
明代时称举人为贡士、清时,则专指会试录取者统称贡士,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前十名称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称为“会魁”。贡士经殿试决定出身等第,即成为进士。因北宋之后殿试依惯例不黜落贡士,仅决定进士名次,故一般习惯于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亦有部分会试中试者因各种原因没参加殿试,故终其一生都是贡士。
注释
- ^ 《礼记》射义:“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
- ^ 《后汉书》列传五十一·左雄:“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
- ^ 《全唐文》卷556,《送权秀才序》
- ^ 《册府元龟》卷641,《贡举部·条制三》
参考资料
参见